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物价局)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物价局)本级预算和委属11个机关事业单位预算。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属行政机关单位,共设1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发展规划和国民经济综合科、法规制度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固定资产投资和城市建设科、重大项目管理科、农村经济发展科、工业经济发展科、交通与能源发展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社会发展科、财金贸易发展科、人事科。
梧州市物价局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行政机构,内设:价格综合科,商品价格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医药价格管理科。
梧州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3.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4.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以及自治区和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5.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
6.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7.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食盐、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全市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8.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9.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11.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政策,提出相应措施、办法和规定;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12.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权限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税、涉案财物价格认定。
13.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发展规划和粮食直补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的收储安排、动用我市储备粮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
14.研究提出我市储备粮的规模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我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订我市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和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及新技术推广工作,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
15.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16.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及信息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7.承担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机场迁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市电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亚洲银行贷款梧州城市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8.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物价局)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11个二层机构,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物价局)、梧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和梧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其他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1.梧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参公事业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规划、编制建设项目前期准备的管理工作;对市管重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管理提出建议方案;跟踪了解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协调各单位和企业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实施工作。
2.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承担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工作,牵头组织和推进全市地理空间信息开发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生态环境建设与国土整治、开发、利用规划。
3.梧州市信息中心(参公事业单位),确保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和推进,做好本市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服务工作;负责市国防信息动员办公室工作,组织、协调完成市国防动员委员会赋予的任务;经济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存储和传递,为市政府宏观决策和经济工作提供信息参考。
4.梧州市第三产业发展中心(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服务业发展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市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市级有关部门服务业职责分工建设意见;监测、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态势,研究服务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
5.梧州市西江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梧州西江机场建设工作;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机场迁建工作领导小组、上级民航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及交办的其他事项;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行使机构建设管理职能:研究制定全市民航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梧州市辖区民航建设、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梧州机场航线开发和民航市场培育工作;规划研究梧州市通用航空发展和产业布局,鼓励和引导相关通用航空企业入驻梧州,积极协助发展通用航空公司,拓展通用航空业务;承担机场净空、电磁等方面的安全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机场飞行安全;规划建设梧州空港经济区。
6.梧州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担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梧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机关单位),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
8.梧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行政机关单位)。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
9.梧州市价格认定分局(事业单位)。负责所属行政区内具有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及纠纷财物的价格认定,负责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认定、价格纠纷调解。
10.梧州市西江经济发展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建设西江黄金水道的战略部署和中共梧州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打造“两城市一基地”的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快西江黄金水道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产业优化聚集,推动西江经济带发展。统筹协调推进西江黄金水道开发建设和西江经济带建设的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推进梧州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南广高铁经济带建设等战略。
11.梧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参公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铁路建设部门的工作部署,组织研究我市铁路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协调全市铁路建设工作。研究我市铁路发展的重大政策,开展铁路建设项目的前期研究和项目协助报批工作,协调做好铁路运输安全管理,参与铁路安全事故调查及抢险救灾。
三、人员构成情况
1.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人数33名(含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3人。
2.梧州市物价局行政编制人数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7人。
3.梧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2人。
4.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事业编制人数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
5.梧州市信息中心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1人。
6.第三产业发展办公室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0人。
7.梧州市西江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0人。
8.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4人。
9.梧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编制人数2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遗属人数1人。
10.梧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行政编制人数4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人。
11.梧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6人。
12.梧州市西江经济发展办公室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
13.梧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编制人数11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6人。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物价局)及委属单位均为全额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方式。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编制2019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解细化全年任务,确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在合理的区间内。抓好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各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的落实深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预测预警,强化经济运行分析队伍建设,坚持每月、每季度召开经济运行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密切跟踪国家、自治区重点领域宏观政策走向,强化政策研究和解读,高水平编发《发展改革工作简报》,主动为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出谋划策。
(二)认真抓好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做好“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年度监测,深入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启动“十四五”规划框架编制。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升《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效果。加快完成《梧州市西江南岸百里经济带总体规划》编制,谋划打造经济发展新增长极。进一步优化交通路网,启动编制《梧州综合交通枢纽规划》等重大课题研究与政策储备,围绕破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三)聚焦关键领城补短板。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精细化管理。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把我市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组织地方推介的重大项目和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名单。进一步梳理有收益、稳定现金流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PPP项目年度推进计划,争取全年落地实施PPP项目3个以上。加强企业债券发行工作,争取完成市城投公司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债券第二期、梧州高新区8亿元企业债券等上市发行工作。做好梧州骑楼城新型城镇化创新融合建设项目、抓好乡村振兴领域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2019年项目申报的储备工作。加强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精细化管理,实现2019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90%以上、中央预算内资金到位率100%,争取上级资金8亿元以上。力争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四)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谋划开展“三年三工程”活动,集中力量重点推动一批能尽快形成产业聚集、形成较大规模、形成产业链的重点产业和项目。目前,2019年“三年三工程”重点推进项目381个、年度投资237亿元。组织实施十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新开工重大项目2019年计划,加快推进前期工作。组织一批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推动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加强项目谋划包装,进一步争取一批重点项目列入广西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新开工重大项目计划和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三年滚动计划项目库。目前,已储备了三年滚动项目406个项目、年度计划投资498.9亿元;补短板领域新开工重大项目412个、总投资2663.1亿元,其中2019年新开工重大项目195个、总投资1283.2亿元。组织做好4月、7月两次全区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筹备工作,以点带面推动我市重大项目引进和推进工作实现新突破。统筹做好市本级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计划,组织抓好重大项目开发储备,力争在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建设、广西东大门建设、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等方面,完成总投资2000亿元规模以上的重点项目储备,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在食品饮料、新材料、清洁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等领域谋划储备一批重大产业项目。组织对新旧动能转换、淘汰落后产能后的全市能耗情况重新进行核算,并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同意修订,为我市产业发展争取更多能耗指标空间。
(五)大力培育产业新增长点。加快培育服务业发展新动能,聚焦“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服务业态,培育形成2-3家依托互联网面向全国市场的总部经济企业。加快粤桂试验区综合性服务业集聚区和梧州港港口物流中心建设,全力打造现代服务业发展载体。加快推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打造苍海大数据产业基地,依托大数据清洗加工服务平台,搭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打造“数据采集、清洗加工、数据评估、数据交易”产业链条。抓住自治区重点推动大健康产业4个“100”建设的机遇,谋划一批健康小镇、重大项目、集聚区和龙头企业,争取列入自治区盘子,加快推进我市大健康产业发展。
(六)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抓好全市“互联网+”政务建设统筹工作,打造投资项目“一张网”“一朵云”,建成全市项目云服务平台,实现所有项目纳入在线并联审批。推进以企业依法承诺制和政府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投资项目直接落地改革,推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便捷化和政府监管高效化,促进项目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先建后验,形成项目快落地、快建成、快投产的项目审批新格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好自治区降成本“41条”“28条”和电改“15条”等措施。加快“东融”战略实施,跟踪好《进一步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发展支持梧州建好广西东大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落实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措施和项目抓手。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筹备办好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及市长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暨西江经济发展论坛等重大活动。
(七)大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梧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加快实施,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出台乡村振兴规划或实施方案,力争更多项目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计划》项目盘子,抓好已列入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目前,我委已储备或上报项目194个、总投资249.75亿元。印发实施我市2019年推进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方案,加快新型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镇功能和宜居水平;积极推动苍梧六堡镇、蒙山丝艺小镇等一批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特色小镇加快建设。
(八)统筹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大力推进脱贫重点领域攻坚工作。谋划实施好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开工建设一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保障性住房、社会保障等民生项目,年度计划投资50亿元,不断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统筹推动一批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确保节能降碳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内。做好主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市场调控工作,保持物价水平总体稳定。统筹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3015974元,同比增加1244761元,增长5.71%。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待遇标准;二是增加人员经费;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提高,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15974元,同比增加2421692元,增长11.76%;其中:经费拨款23015974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1725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898元;主要是卫生健康支出1230813元;住房保障支出1467538元。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本单位无转移性收入,同比无变化。
5、本单位无上年结余收入,同比上年减少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3015974元,同比增加1244761元,增长5.7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待遇标准;二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提高,使支出总预算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1725元,占支出总预算77.65%,同比增加753643元,增长4.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898元,占总支出预算10.63%,同比增加245368元,增长11.15%。
3、卫生健康支出1230813元,占总支出预算5.34%,同比增加128531元,增长11.66%。
4、住房保障支出1467538元,占支出总预算6.38%,同比增加147219元,同比增长11.15%。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838788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89%,同比增加3788599元,增长25.92%。
项目支出462809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11%,同比增加减少2543838元,下降35.47%。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3015974元,同比增加1244761元,增长5.72%。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待遇标准;二是增加人员经费;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提高。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015974元,同比增加2421692元,增长11.76%。主要是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社会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住房改革支出等拨款。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
3、上年结余收入0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3015974元,同比增加1244761元,增长5.7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待遇标准;二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费提高。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1725元,占支出总预算77.65%,同比增加753643元,增长4.4%。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898元,占总支出预算10.63%,同比增加245368元,增长11.15%。
3、卫生健康支出1230813元,占总支出预算5.34%,同比增加128531元,增长11.66%。
4、住房保障支出1467538元,占支出总预算6.38%,同比增加147219元,同比增长11.1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71725元,占支出总预算77.65%,同比增加753643元,增长4.4%。主要是由于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待遇标准和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3243632元,项目支出4628093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物、发展与改革事务、物价管理、统计信息事务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5898元,占总支出预算10.63%,同比增加245368元,增长11.15%。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244589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30813元,占总支出预算5.34%,同比增加128531元,增长11.66%。主要是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23081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和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67538元,占支出总预算6.38%,同比增加147219元,同比增长11.15%。主要是由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467538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387881元,占支出总预算79.89%,同比增加3788599元,增长25.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4998421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1.57%,同比增加2147638元,增长16.71%。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6844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8.32%,同比增加1621460元,增长92.82%。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等原因增加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02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006%,同比减少499元,下降32.85%。主要是领取遗属补助人员减少支出降低。
资本性支出预算200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11%,同比增加20000元,增长100%。主要是购买办公设备增加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628093元,占支出总预算20.11%,同比减少1366907元,下降22.8%。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2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13%,同比增加530000元,增长107.29%。主要是聘用人员工资提高等原因。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481093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5.22%,同比减少1571907元,下降31.11%。主要是各项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工作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等原因。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
(4)资本性支出123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6%,同比增加123000元,增长100%。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增加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3840219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8587063元;②社会保障缴费3075530元;③住房公积金1297626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80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158853元,其中:①办公经费5056997元;②会议费10000元;③培训费41000;④委托业务费2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152625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2231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31000元,其中:设备购置131000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872882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2182202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90680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2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一)12000元。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20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1020元。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1425元,同比减少5858元,下降2.5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5425元,同比减少3858元,下降2.15%,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46000元,同比减少2000元,下降4.1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6000元,同比减少2000元,下降4.17%,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1425元,同比减少5858元,下降2.56%。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175425元,同比减少3858元,下降2.15%,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46000元,同比减少2000元,下降4.17%。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6000元,同比减少2000元,下降4.17%。减少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支出无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4个行政机关(含物价局)和5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74997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1272973元,下降19.44%,主要原因是压缩各项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另外,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共有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268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47693元,增长54.44%,主要原因是履行工作职责开展各项工作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43000元,同比减少231000元,下降61.76%。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00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143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43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7546044.33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47181元,(2)通用设备12508581.93元,(3)专用设备62551.2元,(4)文物和陈列品0元,(5)图书档案0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495340.2元,(7)无形资产3932390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其他专项支出项目预算,故未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