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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林业局(含二层机构)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3-27 18:09:10 来源 : 梧州市林业局 浏览 : 11

梧州市林业局2019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包含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

三、人员构成情况(包含基层预算单位人员构成、经费管理方式)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市林业局(以下简称林业局)是梧州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负责全市林业工作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生态建设、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全区林业改革等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市林业局包含二级预算单位9个。其中:

(一)行政单位2个,即林业局本级和梧州市森林公安局。林业局内设办公室、营林科、林政资源管理科、计划财务科、产业科、森林防火科6个职能科室。

(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7个,即:梧州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梧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梧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梧州市林业工作站、梧州市林木种苗站、梧州市农村能源站、梧州市林政稽查支队。

(三)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市林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数为139人,编制内实有人数为135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45人,编制内实有人数为4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编制数为94人,编制内实有人数为90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按人员构成分类

梧州市林业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实有人数为135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数43人,事业编制在职人数90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控制数内实有人数2人。

(二)按经费管理方式分类

梧州市林业局及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管理全部列入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管理。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资源培育

1.大力开展国土绿化。实施“美丽梧州”国土绿化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实施项目107个,预计投资4.38亿元。开展市树市花推广主题活动,推广普及市树六旺树。全市完成植树造林16.12万亩。抓好义务植树活动,全市义务植树650万株。

2.抓好森林资源培育和质量提升。深入实施重点营造林项目,开展森林生态修复行动,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完成中央森林抚育补贴项目,带动年度森林抚育72万亩。

3.抓好《关于实施自治区油茶“双千”计划助推乡村产业振兴的意见》实施,新建油茶保障性苗圃2个,2019年计划实现新造油茶林1万亩、改造低产油茶林2万亩,创建油茶高产高效示范园不少于10个,高产高效示范点不少于10个。

4.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环境。实施“绿美乡村”建设工程, 2019年实施15个。抓好16个2019年农村能源项目建设。

二、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

1.加强森林资源监管。组织完成全市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抓好2018年林地和森林资源变更调查工作。抓好森林资源源头管理、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抓好县、市森林资源智慧平台建设。森林覆盖率保持在75%左右。

2.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为。扎实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加强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抓好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和执法工作力度。

3.强化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开工建设“广西梧州市西江流域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4.抓好森林病虫害防治,重点抓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内。

5.继续开展国有林场被侵占林地综合整治回收工作,2019年回收被侵占林地602亩。

6.抓好山林纠纷调处工作。

三、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

1.抓好现代特色林业示范区建设,2019年计划创建自治区级林业示范区2个,县级林业示范区3个,乡、村级林业示范园(点)6个。

2.抓好产业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加快推进梧州市现代林业产业园和各县(市、区)木材加工集中区建设,搭建招商引资平台。

3.做大做强森林旅游产业。抓好梧州市广信森林公园建设,在已完成改革的7个国有林场内创建一批森林公园,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康养基地、森林体验基地。

4.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点抓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项目建设。全市完成林业总产值600亿元,木材加工和造纸产值达到190亿元,人造板产量达到270万立方米,林下经济产值90亿元。

四、抓好重点改革和科技创新工作

1.抓好重点改革工作。加大力度推进集体林地林权证发放查缺补漏纠错工作。持续推进大叶栎和速丰桉采伐管理改革工作,持续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试点工作。引导组建新型合作组织,提升林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2.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优良品种的引进推广,推进树种结构调整。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五、坚持推进产业富民工作

推进生态护林员选聘与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表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2573538元,同比增加6109331元,增长37.11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和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三是增加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评奖,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61140元,同比增加6158633  元,增长37.55 %。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本单位无转移性收入,同比无变化。

5、上年结余收入12398元,同比减少49302元,下降79.9 %;主要是森林公安指挥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结余。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2573538元,同比增加6109331元,增长37.1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和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三是增加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评奖,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19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减少80000元,下降80.81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6810元,占支出总预算11.42%,同比增加357700元,增长16.12%。

3、卫生健康支出983494元,占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134408元,增长15.83%。

4、农林水支出17448147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5482602元,增长45.82%。

5、住房保障支出1546087元,占支出总预算6.85%,同比增加214621元,增长16.12%。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5443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58%,同比增加4390993元,增长28.98 %。

    项目支出302923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42 %,同比增加1718338元 ,增长131.08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2573538元,同比增加6109331  元 ,增长37.11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和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三是增加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评奖,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561140元,同比增加6158633元,增长37.55 %。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12398元,同比减少49302元,下降79.9 %;主要是森林公安指挥中心装修工程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22573538元,同比增加6109331元,增长37.1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和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三是增加行政参公单位绩效考评奖,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19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8%,同比减少80000元,下降80.81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6810元,占支出总预算11.42%,同比增加357700元,增长16.12%。

3、卫生健康支出983494元,占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134408元,增长15.83%。

4、农林水支出17448147元,占支出总预算77.29%,同比增加5482602元,增长45.82%。

5、住房保障支出1546087元,占支出总预算6.85%,同比增加214621元,增长16.12%。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19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08 %,同比减少80000元,下降80.81 %。主是由于财政压缩经费支出,其中项目支出19000元,主要是用于其他公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6810元,占支出总预算11.42%,同比增加357700元,增长16.12%。主要是由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奖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257681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983494元,占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134408元,增长15.83%。主要是由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奖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98349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68660元和事业单位医疗614834元支出。

4、农林水支出17435749元,占支出总预算77.28%,同比增加5531904元,增长46.47%。主要是由于:一是工资奖金津补贴增加;二是增加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奖;三是财政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四是项目支出财政增加了专项公用经费和编外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4437909元,项目支出299784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416035元、行政运行3385627元、森林培育2500769元、技术推广与转化1595901元、动植物保护867019元、执法与监督8179404元和防灾减灾490994元。

5、住房保障支出1546087元,占支出总预算6.85 %,同比增加214621元,增长16.12%,主要是由于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绩效考评奖标准提高,其中基本支出1546087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544300元,占支出总预算86.63%,同比增加4390993元,增长28.9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80198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0.85%,同比增加2857513元,增长22.08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奖列入部门预算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2396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9.05%,同比增加1531320元,增长69.84%。主要原因是人均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增加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836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1%,同比增加2160元,增长13.33%。主要是遗属生活补助提高原因增加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016840元,占支出总预算13.37%,同比增加1767640元,增长141.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68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8.83%,同比增加513550元,增长943.16%。主要是财政单列森林公安、局本级和稽查支队编外人员经费预算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94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2%,同比减少555310元,下降46.48%。主要是2019年规范项目支出,财政单列下达专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预算等原因。

资本性支出18094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9.97%,同比增加1809400元,增长100%。主要是规范项目支出,一般性支出不得列入项目支出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6369980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10437929元;②社会保障缴费3685964元;③住房公积金1546087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64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36340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849074元;②会议费90000元;③培训费148256元;④委托业务费7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64413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2897元;⑦维修费30000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876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1809400元,其中:①基础设施建设1709400元;②设备购置100000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360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18360元。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7310元,同比减少15950元,下降6.8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4413元,同比减少3560元,下降5.24 %,减少主要原因按规定不超上年预算数和决算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费预算152897元,同比减少12390元, 下降7.5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2897元,同比减少12390元,下降7.5%,减少主要原因按规定不超上年预算数和决算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用车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17310元,同比减少15950元,下降6.8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4413元,同比减少3560元,下降5.24 %,减少主要原因按规定不超上年预算数和决算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开支。

3、公务用车费预算152897元,同比减少12390元, 下降7.5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2897元,同比减少12390元,下降7.5%,减少主要原因按规定不超上年预算数和决算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公务用车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林业部门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2个行政机关和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2396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531320元,增长69.8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标准;二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和住房物业服务补贴。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600000元,同比增加1560000  元,增长3900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0000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60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60000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793.8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47.68万元,(2)通用设备663.86 万元,(3)专用设备122.09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等60.21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3个,项目涉及金额18094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1.部门本级

(1)其他专项支出-2018年义务植树质保金项目,经费预算2094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209400元。

(2)其他专项支出-2019年义务植树(市树六旺树推广)项目,经费预算15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1500000元。

(3)其他专项支出-森林防火经费及防火物资储备项目,经费预算1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100000元。

下属单位

2019年本部门下属单位没有其他专项支出预算,故未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