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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 : 2019-03-27 17:35:55 来源 :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浏览 : 12


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是工作职责)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包含基层预算单位组成、单位性质)

三、人员构成情况(包含基层预算单位人员构成、经费管理方式)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主要是工作职责)

(一)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部分的变更;

(六)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七)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

(十)决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

(十一)地方立法等。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一)基层预算单位组成:一级预算单位,无二层机构。

(二)单位性质: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市人大设专门委员会6个: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下设6个科级机构:法制委员会综合科、财政经济委员会综合科、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综合科、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综合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综合科、外事华侨民族委员会综合科。

市人大常委会设办事机构4个:法制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室,并分别下设各科室:

1、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法规科、备案审查科

2、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下设2个科:选举任免科、代表联络科。

3、办公室下设5个科:秘书科、人事保卫科、信访科、行政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4、研究室下设综合科。

5、人员编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54名,后勤事业编制5名;离休人员4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编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行政编制54名,后勤事业编制5名;离休人员4名。

(二)经费管理方式: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职能科室及内设机构统一核算经费,不实行独立核算。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锐意进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梧州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立法重大问题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统筹推进立法工作。
继续审议《梧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推进落实2019年立法工作计划。开展2020年立法计划调研并制定2020年立法计划。开展《梧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动实现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信息化、智能化。
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强生态环境领域、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地方立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适应立法工作需要,健全立法论证制度,进一步充实立法工作力量,加强立法干部队伍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
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回应社会关切,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一府一委两院”相关工作。
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全市脱贫攻坚任务按期完成。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树健康发展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发挥市树这张城市名片的作用。听取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推动我市司法改革和公正司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听取审议决算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听取审议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关于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提高计划、预算运行质量。

开展治安处罚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教师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以及《梧州市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确保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开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积极提出改进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决定和任免工作

紧扣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尤为关切的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确保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事安排意图经过法定程序得以顺利实现。组织好宪法宣誓,激励和教育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四、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认真落实“双联系”制度,拓展代表对常委会各方面工作的参与,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全面推进代表履职平台示范点建设,为代表履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继续举办3期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和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认真组织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和专题调研、集中视察活动。

五、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两个机关”建设为抓手,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凝神聚焦发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大学习宣传和理论研究力度。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的指导,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人大研究、信息、宣传和信访等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督促检查,积极推进城区人大街道工委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构,促进基层人大工作开展。加强与县乡人大联系,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提高全市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6398854元,同比增加1390622元,增长9.27%。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三是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98854元,同比增加1390622元,增长9.27%。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本单位无转移性收入,同比无变化。

5、本单位无上年结余收入,同比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6398854元,同比增加1390622元,增长9.2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三是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06784元,占支出总预算81.75%,同比增加1046426元,增长8.47%。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509458元,占支出总预算9.2%,同比增加174322元,增长13.06%。

(3)卫生健康支出576937元,占支出总预算3.53%,同比增加65281元,增长12.76%。

(4)住房保障支出905675元,占支出总预算5.52%,同比增加104593元,增长13.06%。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00581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21%,同比增加1758898元,增长17.17%。

项目支出439304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79%,同比减少368276元,下降7.73%。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6398854元,同比增加1390622元,增长9.27%。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三是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98854元,同比增加1390622元,增长9.27%。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上年结余收入,同比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6398854元,同比增加1390622元,增长9.27%。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标准;二是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三是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406784元,占支出总预算81.75%,同比增加1046426元,增长8.47%。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509458元,占支出总预算9.2%,同比增加174322元,增长13.06%。

3、卫生健康支出576937元,占支出总预算3.53%,同比增加65281元,增长12.76%。

4、住房保障支出905675元,占支出总预算5.52%,同比增加104593元,增长13.0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人大事务)”项13406784元,占支出总预算81.75%,同比增加1046426元,增长8.47%。

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9013744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标准,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4393040元,主要用于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各项专项业务工作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工作经费,人大及其常委会理论研究和人大新闻宣传工作经费,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有关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对外交流工作及六个专委、四个办事机构工作经费,立法专项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1509458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9.2%,同比增加174322元,增长13.0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编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增长原因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支出预算576937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53%,同比增加65281元,增长12.7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增长原因是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支出预算905675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52%,同比增加104593元,增长13.06%。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增长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00581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21%,同比增加1758898元,增长%。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83817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3.62%,同比增加1026238元,增长22.52%。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5072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21.25%,同比增加580060元,增长29.431%。主要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的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3916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4.45%,同比增加69600元,增长14.997%。主要是离休费增加了。

资本性支出预算830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68%,同比增加100%,主要是部分办公设备老化急需更新。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393040元,占支出总预算26.79%,同比减少368276元,下降7.7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46%,同比减少60000元,减少20%。主要是预算缩减聘用人员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8530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7.7%,同比减少538276元,下降12.26%。主要压缩项目经费原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资本性支出3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3%,同比增加230000元,增加328.57%。主要是2019年度项目工作需要购置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078178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5776824元;②社会保障缴费2131679元;③住房公积金905675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64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40376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222072元;②会议费308700元;③培训费987040元;④委托业务费6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77168元;⑥维修(护)费80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6878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383000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33916元。其中:①离退休费533916元。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7168元,同比减少84000元,下降52.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下降了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2019年各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编入部门预算,在当年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作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7168元,同比减少1000元,下降1.31%,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接待规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由于梧州市本级公务用车已由平台统一管理,因此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7168元,同比减少84000元,下降52.1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减少84000元,下降了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2019年各单位的因公出国(境)经费未编入部门预算,在当年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外事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出国计划申请作调整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77168元,同比减少100元,下降1.31%,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规范公务接待程序,严控接待规模,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由于梧州市本级公务用车已由平台统一管理,因此2019年部门预算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增减无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本级及所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50720元,同比增加1341860元,增长110%。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业务量增大及增加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43000元,同比减少1597000元,减少78.28%。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3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443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383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60000元;分散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10.36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353.26万元,(3)专用设备0.2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56.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5个,项目涉及金额21800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1)其他专项支出-立法经费,经费预算17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170000元。

(2)其他专项支出-全国、全区、全市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调研、履职经费,经费预算168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1680000元。

(3)其他专项支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行费,经费预算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50000元。

(4)其他专项支出-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开展监督工作,对外交流经费,经费预算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50000元。

(5)其他专项支出-自治区人大梧州厅改造,经费预算23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2300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本部门在填报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