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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 : 2019-03-27 16:50:26 来源 :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 : 12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梧发〔2010〕7号),设立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拟订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实施意见,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境)外人员来梧就业管理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办法,贯彻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实施办法,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市政府直属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

(七)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规划、部署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博士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留学人员来梧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安置与有关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工作。

(九)贯彻和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交流、辞职辞退、申诉控告等方面的法规、规章;贯彻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贯彻和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贯彻和组织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负责组织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自治区引进国外智力规划、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

(十二)贯彻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拟订并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我局共有直属单位11个,其中:

1、行政单位1个: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6个:梧州市就业服务中心、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梧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梧州市转业军官培训与自主择业管理办公室;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梧州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和梧州市技工教研室。

局机关本级设1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培训就业科、公务员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引进国外智力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军官转业安置工作科(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劳动关系科、养老失业科、医疗工伤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监察与信访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农民工工作科、人事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包含基层预算单位人员构成、经费管理方式)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44名,其中:行政编制48名,机关工勤编4名,参公事业编制175名,全额事业编制17名。实有在编人员222人:行政在编人员44人,机关工勤编4名,参公事业在编人员160人,全额事业在编人员14人,;其他聘用人员149人。离休人员3人(其中镇南关1人),退休人员93人。具体情况如下:

1、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编制48名,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机关单位。实有在职人员44人,机关工勤编4名,实有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43人,其他聘用人员11人;

2、梧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27名,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22人,其他聘用人员14人;

3、梧州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122名,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113人,退休16人,其他聘用人员108人;

4、梧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10名,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9人,退休5人;

5、梧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4名,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1人;

6、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8名,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人;

7、梧州市转业军官培训与自主择业管理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4名,为全额财政拨款参公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4人;

8、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全额事业编制3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人;

9、梧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全额事业编制3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其他聘用人员3人;

10、梧州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全额事业编制8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6人;其他聘用人员8人;

11、梧州市技工教研室全额事业编制3名,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其他聘用人员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乐业工程”,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稳定,认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招聘、“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帮扶就业和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大力抓好政策宣传和扩面征缴,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继续推动重大人才工程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全面落实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政策,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稳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44,493,181元,同比增加3,045,804元,增长7.35%。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二是转移性收入增加,增加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等。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65,181元,同比增加5,622,345元,增长17.01%。主要是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转移性收入5,828,000元,同比增加1,998,000元,增长52.17%;主要是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

5、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4,574,541元,减少主要是三支一扶专项经费项目结余使用完毕。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44,493,181元,同比增加3,045,804元,增长7.3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二是转移性收入增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增加等。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16,174元,占支出总预算15.32%,同比减少1,635,719元,下降19.35%。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3,723,239元,占支出总预算75.79%,同比增加4,359,748元,增长14.85%。

3、卫生健康支出1,538,182元,占支出总预算3.46%,同比减少15,839元,减少1.02%。

4、住房保障支出2,415,586元,占支出总预算5.43%,同比增加337,614元,增长16.25%。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1,063,83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82%,同比增加7,636,402元,增长26%。

项目支出13,429,34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18%,同比减少4,590,598元,下降25.48%。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8,665,181元,同比增加1,047,804元,增长2.78%。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住房保障支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665,181元,同比增加5,622,345元,增长17.01%。主要是行政运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4,574,541元,减少主要是三支一扶专项经费项目结余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8,665,181元,同比增加1,047,804元,增长2.78%。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人员经费标准。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6,174元,占支出总预算10.46%,同比减少2,063,719元,下降33.78%。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0,665,239元,占支出总预算79.31%,同比增加2,789,748元,增长10%。

3、卫生健康支出1,538,182元,占支出总预算3.98%,同比减少15,839元,减少1.02%。

4、住房保障支出2,415,586元,占支出总预算6.25%,同比增加337,614元,增长16.2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46,174元,占支出总预算10.46%,同比增加1,343,277元,增长49.70%。主要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标准。

其中:基本支出1,179,958元,项目支出2,866,216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及机关运行经费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65,239元,占支出总预算79.31%,同比增加3,957,293元,增长14.82%。主要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标准。

其中:基本支出25,930,112元,项目支出4,735,127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机关运行经费费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538,182元,占支出总预算3.98%,同比减少15,839元,减少1.02%。其中:基本支出1,538,18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缴交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2,415,586元,占支出总预算6.25%,同比增加337,614元,增长16.25%,其中:基本支出2,415,58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1,063,838元,占支出总预算80.34%,同比增加7,634,102元,增长32.5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5,188,08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1.08%,同比增加4,810,026元,增长23.6%。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590,15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8%,同比增加2,782,496元,增长99.1%。主要定额公用经费人均标准提高增加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65,60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86%,同比增加23,880元,增长9.88%。主要是离休费调整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20,0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06%,同比增加20,000元,增长100%。主要是在基本支出预算中加入办公设备采购预算。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7,601,343元,占支出总预算19.66%,同比增减少2,014,057元,下降20.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05,6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3.49%,同比增加1,151,600元,增长53.46%。主要是增加了编外人员经费专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730,743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9.08%,同比减少2,435,657元,下降39.5%。主要减少了一些已经完成的项目支出等原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无变化。

其他资本性支出6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85%,同比减少1,230,000元,下降94.98%。主要是2019年无大型修缮预算以及减少办公设备更新等原因。

其他支出5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58%,同比增加500,000元,增加100%。主要是2019年农民工应急周转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6,715,317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15,833,146元;②社会保障缴费5,444,329元;③住房公积金2,284,242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153,6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119,76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4,123,428元;②会议费30,000元;③培训费468,282元;④委托业务费1,527,000元;⑤公务接待费98,900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元;⑦维修(护)费61,000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6,15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65,000元,其中:①设备购置65,000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2,979,496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1,778,363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133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20000元,其中:①资本性支出(一)20000元。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608元。其中:①社会福利和救助9,180元;②离退休费256,428元。

7、其他支出500,000元。是2019年农民工应急周转金预算。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900元,同比减少153,900元,下降57.47%。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900元,同比减少95,600元,下降46.75%,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费预算5,000元,同比减少58,300元,下降92.1%。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00元,同比减少58,300元,下降92.1%,减少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事业单位无保留公务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3,900元,同比减少153,900元,下降57.4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900元,同比减少95600元,下降46.75%,减少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3、公务用车费预算5000元,同比减少58,300元,下降92.1%。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00元,同比减少58,300元,下降92.1%,减少主要原因事业单位进行了公车改革,事业单位无保留公务车。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02,15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2,636,616元,增长95.34%,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提高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另外,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共有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8,00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45,880元,增长346.34%,主要原因是委托业务费提高等。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85,000元,同比减少1,360,000元,下降94.12%。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8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85,00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为劳动监察支队使用的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3287.42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13.3万元,(2)通用设备2030.31万元,(3)专用设备2.36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141.45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2个,项目涉及金额1,150,0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1.部门本级

其他专项支出-国家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者考录经费项目,经费预算65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650,000元。

其他专项支出-农民工应急周转金项目,经费预算5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500,0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2019年我局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三个,分别是:

1.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贴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08,000元;

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2,950,000元;

2、梧州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70,000元,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800,000元。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