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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 : 2019-03-27 16:14:15 来源 :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浏览 : 3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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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局核定收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负责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根据以上职责,中心下设综合科、稽核监督科、法规科、信息科、档案管理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8个科室和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4个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管理部作为中心的派出机构,与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中心总编制人数为47人,现有在岗在编人员40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心现有职工98人,其中:事业编制40人,编外人员43人,退休人员1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思想教育,继续深化文明创建。

1. 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把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

2.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打造一支精通业务政策规定,熟悉业务办理技能,勇于创新、乐观向上、团结进取的业务团队。

3.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 继续深化中心文明和谐单位的创建工作。在进一步充分认识文明和谐单位创建的内涵和外延基础上,中心将抓好单位的全面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全力打造出一支思想硬、业务精、团结和谐、作风优良的干部职工队伍,促进单位文明和谐建设的协调发展,推动各项工作目标全面顺利完成。

(二)抓管理工作,促使业务上新台阶。

1. 积极响应政府进一步用足用好公积金的要求,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市民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推行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多样化的还贷款方式;谨慎审核借款人的信用和收入来源的合法性,严控贷款质量,加强逾期贷款催收,减少贷后诉讼催收的概率;充分利用中心的法律资源,使中心在贷款逾期风险方面有更多的保障措施。

2. 创新工作方式,依托综合服务平台,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要件,大力推行网上业务办理和审核,为各缴存单位及职工提供更方便、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

3. 积极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不断优化业务办理流程,为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又好又快发展营造优良的政务环境;加强政策宣传,多渠道、多方位、多途径的宣传住房公积金,让住房公积金惠及更多人群。

4. 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全力推进二期开发,构建综合服务平台(网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自助服务终端等),实现自主核算,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5. 加快中心业务用房、异地容灾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力争工程按质按量完成施工进度。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9,472,861元,同比减少7,499,441元,   下降27.80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调减编外人员经费标准;二是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费、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大幅减少;三是根据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本年业务用房专项支出不作安排,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72,097元,同比减少10,589,710元,下降48.89 %,主要是中心职工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及用于保障中心机构运转和业务正常运行的管理费用等支出。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本单位无转移性收入,同比无变化。

5.上年结余收入8,400,764元,同比增加3,090,269元,增长58.19 %;主要是2018年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收入。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9,472,861元,同比减少7,499,441元,下降27.8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调减编外人员经费标准;二是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费、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大幅减少;三是根据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本年业务用房专项支出不作安排,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三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12元,占支出总预算2.77%,同比减少31,197元,下降5.47%。

(2)卫生健康支出207,027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减少11,609元,下降5.31%。

(3)住房保障支出18,726,722元,占支出总预算96.17%,同比减少7,456,635元,下降28.48%。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4,675,21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01%,同比增加751,857元,增长19.16 %。

项目支出14,797,64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99%,同比减少8,251,298元 ,下降35.80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9,472,861元,同比减少7,499,441元,下降27.80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调减编外人员经费标准;二是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费、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大幅减少;三是根据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本年业务用房专项支出不作安排,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72,097元,同比减少10,589,710元,下降48.89 %。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8,400,764元,同比增加3,090,269元,增长58.19 %;主要是2018年中心信息化建设项目结余收入。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支出总预算19,472,861元,同比减少7,499,441元,下降27.8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调减编外人员经费标准;二是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费、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大幅减少;三是根据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本年业务用房专项支出不作安排,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12元,占支出总预算2.77%,同比减少31,197元,下降5.47%。

2.卫生健康支出207,027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减少11,609元,下降5.31%。

3.住房保障支出18,726,722元,占支出总预算96.17%,同比减少7,456,635元,下降28.4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9,112元,占支出总预算2.77%,同比减少31,197元,下降5.47%。主要是由于在编人员减少,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39,11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在编人员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07,027元,占支出总预算1.06%,同比减少11,609元,下降5.31%。主要是由于在编人员减少,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07,02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在编人员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10,325,958元,占支出总预算53.03%,同比减少10, 546,904元,下降50.53%。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调减编外人员经费标准;二是中心信息化项目建设费、购置办公设备经费大幅减少;三是根据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本年业务用房专项支出不作安排。其中:(1)基本支出3,929,078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除上述两项外的社会保障费(含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项目支出6,396,880元,主要用于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升级改造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编外人员经费、其他专项支出(购置办公设备专项、业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及专项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4,675,21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4.01%,同比增加751,857元,增长19.1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99,377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1.27%,同比增加187,277元,增长5.18 %。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调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75,84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8.73%,同比增加564,580元,增长181.39%。主要是按规定核定的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6,396,880元,占支出总预算32.85%,同比减少11,341,567元,下降63.94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860,48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09%,同比减少308,820元,下降14.26%。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调减编外人员经费标准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36,6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9.65%,同比减少514,125元,下降16.85 %。主要按规定核定的定额公用经费标准提高,相应的专项公用经费支出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其他资本性支出1,999,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1.26%,同比减少10,518,622元,下降84.0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信息化项目建设费支出同比减少6,927,100元,下降 87.38%;二是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同比减少376,500元,下降 27.36%;三是根据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进度,本年业务用房专项支出不作安排。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072,297,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5,659,857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412,440元。

2.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999,800元,均为资本性支出(一)。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000元,同比减少162,000元 ,下降70.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00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48,000元,同比减少162,000元,下降77.14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8,000元,同比减少162,000元,下降77.14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18年按规定实行车改,原6辆公务用车只保留1辆,用于在市辖区内通信、应急、行政执法、乡村扶贫和到各市、县管理部监督检查,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000元,同比减少162,000元 ,下降70.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00元,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48,000元,同比减少162,000元,下降77.14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48,000元,同比减少162,000元,下降77.14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心2018年按规定实行车改,原6辆公务用车只保留1辆,用于在市辖区内通信、应急、行政执法、乡村扶贫和到各市、县管理部监督检查,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另外,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12,240元,较2018年预算减少326,045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办公设备购置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费、差旅费、培训费、维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保障中心及业务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9,845,910元,同比减少7,545,779元,下降43.39%。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99,80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7,846,11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9,845,910元,全部为货物类采购。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中心共有车辆6辆(含管理部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辆。2018年中心按规定进行车改,保留1辆主要用于在市辖区内通信、应急、行政执法、乡村扶贫和到各市、县管理部监督检查,另外5辆已按有关规定进行封车处理,待进一步处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2,363.2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815.97万元,(2)通用设备486.84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等60.42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2个,项目涉及金额   1,999,8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其他专项支出-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经费预算999,800元;其他专项支出-业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经费预算1,000,000元。上述其他专项支出1,999,800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我中心在填报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住房公积金管理: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监督管理。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3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