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司法局2019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市司法局是政法机关单位,设政治部、办公室、法治宣传科、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法制科(国家司法考试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科)计划财务装备科9个内设机构;下设一个派出机构:园区司法所;一个二层机构: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
梧州市司法局行政编制为45名(含纪检派驻机构专用编制4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编制5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事业编制8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现梧州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45名,后勤服务人员2名;派出机构园区司法所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2名;二层机构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4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4名。经费预算属财政全额拨款的预算管理单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巩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成为指引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思想武装。
2.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制,建设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整合的覆盖全业务、全时空法律服务网络。一是以法律服务“五张网络”服务模式为抓手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普惠,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二是坚持提升服务群众质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使命,增强防控风险能力。一是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二是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社区矫正安全隐患。三是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切实让安置帮教工作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四是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五是抓好社区戒毒(康复)试点工作,构建戒毒、照管、回访、帮扶的模式。
4.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和基层司法所建设为主要抓手,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保障水平。推动我市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等信息网络平台互联互通,强化与政法大数据共享,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好司法所要强化与信息化建设的融合,打造“移动司法所”“随身司法所”。
5.有序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争取改革工作取得新的突破进展。一是大力加强律师队伍教育管理工作。二是做好公证体制改革后续工作。三是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四是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
6.创新宪法学习宣传主题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7.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队伍。一是旗帜鲜明地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二是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警“五查五整顿”专项行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惩治执法司法腐败,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三要锲而不舍加强业务建设。要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更加重要的内在来抓,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部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表1-表12)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11522699元,同比增加3933602元,增长51.83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业务运行经费预算收入;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编外人员工作经费;三是增加了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司法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创建项目等经费拨款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62699元,同比增加3020854 元,增长42.9%;其中:经费拨款10062699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同比无变化;
4、转移性收入1460000元,同比增加1460000元,增长100 %;主要是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创建资金;
5、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547252元, 下降100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11522699元,同比增加3933602元,增长51.8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运行支出;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编外人员工作支出;三是增加了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司法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创建项目等支出。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9227813元,占支出总预算80.08%,同比增加3540595元,增长62.26%;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57638元,占支出总预算10.05%,同比增加198808元,增长20.73%;
(3)卫生健康支出442665元,占支出总预算3.84%,同比增加74914元,增长20.37%;
(4)住房保障支出694583元,占支出总预算6.03%,同比增加119285元,增长20.73%。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83269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6.65%,同比增加2045354元,增长30.13%。
项目支出269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35%,同比增加1888248元,增长235.52%。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0062699元,同比增加2473602元,增长32.59%。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人员经费和业务运行经费预算收入;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编外人员工作经费;三是增加了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司法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等拨款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62699元,同比增加3020854元,增长42.9%。其中:经费拨款10062699元;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547252元, 下降100 %。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10062699元,同比增加2473602元,增长32.59%。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人员支出和业务运行支出;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编外人员工作支出;三是增加了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司法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等经费支出。
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7767813元,占支出总预算77.19%,同比增加2080595元,增长36.58%;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57638元,占支出总预算11.5%,同比增加198808元,增长20.73%;
3、卫生健康支出442665元,占支出总预算4.4%,同比增加74914元,增长20.37%;
4、住房保障支出694583元,占支出总预算6.9%,同比增加119285元,增长20.7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公共安全支出7767813元,占支出总预算77.19%,同比增加2627847元,增长51.13%,主要是由于:一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二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编外人员工作支出,三是增加了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司法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等经费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6537813元,项目支出123000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运行支出、律师公证管理支出、其他司法支出。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157638元,占支出总预算11.5%,同比增加198808元,增长20.73%,主要是由于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人员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115763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442665元,占支出总预算4.4%,同比增加74914元,增长20.37%,主要是由于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人员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442665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94583元,占支出总预算6.9%,同比增加119285元,增长20.73%,主要是由于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人员支出;
其中:基本支出694583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832699元,占支出总预算87.78%,同比增加2045354元,增长30.13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202179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1.54%,同比增加1596234元,增长28.47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6122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7.68%,同比增加449120元,增长40.38%。主要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日常运行经费支出和增加了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司法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等原因增加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93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78%,同比无变化。
基本支出内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23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2.22%,同比增加975500元,增长383.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9.67%,同比增加360000元,增长7200 %。主要是增加了编外人员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0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06%,同比增加305500元,增长153.13%。主要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日常运行经费支出等原因。
项目支出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同比无变化。
其他资本性支出360000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29.27%,同比增加310000元,增长620%。主要是增加了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司法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278262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4652441元;②社会保障缴费1592543元;③住房公积金673278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0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04222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1011537元;②会议费52000元;③培训费60000元;④委托业务费14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30000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元;⑦维修(护)费60000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8683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360000元,其中:①设备购置160000元,②大型修缮200000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12917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288917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24000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300元,其中离退休费69300元。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2179元,同比减少27821元 ,下降25.39%。
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179元,同比增加2179元,增长7.26%,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日常公务接待支出经费。
3、公务用车费预算50000元,同比减少30000元,下降37.5%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000元,同比减少30000元 ,下降37.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2179元,同比减少27821元 ,下降25.39%。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2179元,同比增加2179元,增长7.26%,增加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公证处,增加了日常公务接待支出经费。
3、公务用车费预算50000元,同比减少30000元,下降37.5%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000元,同比减少30000元 ,下降37.5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同比无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梧州市司法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37220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425120元,增长38.23%,主要原因是增加专项公用经费预算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 邮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另外,梧州市司法局下属共有1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00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4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该下属事业单位为2019年新增的预算单位。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55000元,同比增加5000元,增长10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5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 55000元;分散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910.3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7.07万元,(2)通用设备763.72万元,(3)专用设备19.17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39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49.9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专项支出项目有2个,项目涉及金额500000元,并制定了项目绩效目标,分别是:
1、梧州市司法局
其他专项支出-梧州市司法行政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经费,经费预算2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200000元。
2、梧州市司法局
其他专项支出-业务用房搬迁装修项目,经费预算3000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3000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个,项目名称:2019年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及法治创建补助资金,经费预算500000元,其中:转移性收入500000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法治文化公园(第四期)建设。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