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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 : 2019-03-27 11:28:10 来源 :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浏览 : 3

梧州市信访局2019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信访局和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协调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五)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

(六)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正处级行政机关。内设五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督查调研科。行政编制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实有在职人数17,其中行政编制15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退休人员10名(其中处级干部4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信访法治化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实施方案,充分推广和运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经验,继续先行先创、率先落实,不断完善“大信访”工作格局,协调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致力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促进信访矛盾纠纷在源头化解。

(二)狠抓各项信访法规制度的执行。提升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依法逐级走访、网上信访、以律师为主体的第三方参与、信访秩序综合治理等信访法治化各项工作水平,引导群众依法理性信访,确保群众诉求在法治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重点探索完善依托全市综治系统、法院网上接访系统实施诉访分离分流及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创新做法。

(三)强化信访基础设施标准化、基础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三化”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合理权益。重点抓好信访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确保全面完成县、镇、村三级信访服务中心(站、室)建设任务;继续开展争创“三无”县(市、区)和“人民满意窗口”活动,补齐弱项短板,进一步夯实我市信访法治化的根基,同步提升信访工作水平。

(四)提升信访工作服务中心服务群众能力。加强信访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施政提供参考服务。重点做好2018年中央信访督察交办信访事项的处理和意形态领域、脱贫攻坚、营商环境、环境保护等专项信访工作。

(五)做好重要敏感时段信访工作。巩固信访矛盾攻坚化解成果,继续努力做到案结心结同步解、不反复,对新梳理出的信访突出问题,继续攻坚化解,为维稳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按照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周密组织各重要敏感时段信访工作,切实维护和保持全市良好信访法治秩序。重点抓好信访矛盾攻坚化解活动和协调各级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的服务保障工作。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3137092元,同比增加449564, 增长16.73%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人均标准;二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7092元,同比增加627571元,增长25%;全部为经费拨款3137092元,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工作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公积金支出及开展信访业务工作。

 2、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3、本单位无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4、本单位无转移性收入,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5、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178007元, 下降100 %;主要是根据财政相关要求收回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3137092元,同比增加627571元,增长16.7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人均标准及工资收入。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5385元,占支出总预算77.95%,同比增加314816元,增长14.78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49092元,占支出总预算11.12%,同比增加68181元,增长24.27%

3)卫生健康支出133160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25658元,增长23.87 %。

4)住房保障支出209455元,占支出总预算6.67%,同比增加40909元,增长24.27 %。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63275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92%,同比增加718238元,增长37.52%。

    项目支出50433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08%,同比减少268674元,下降34.76%。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3137092元,同比增加627571元,增长16.73%。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人均标准;二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收入。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37092元,同比增加627571元,增长16.73 %。全部为经费拨款3137092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178007元,下降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3137092元,同比增加627571元,增长16.73%。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5385元,占支出总预算77.95%,同比增加314816元,增长14.78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49092元,占支出总预算11.12%,同比增加68181元,增长24.27%

3)卫生健康支出133160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25658元,增长23.87 %。

4)住房保障支出209455元,占支出总预算6.67%,同比增加40909元,增长24.27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45385元,占支出总预算77.95%%,同比增加314816元,增长14.78%。主要是由于单位人员增加及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其中:基本支出1941052元,项目支出504333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及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9092元,占支出总预算11.12%,同比增加68181元,增长24.27%。主要是由于养老保险缴费缴纳构成调整及增加人员。

其中:基本支出3490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33160元,占支出总预算4.24%,同比增加25658元,增长23.87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导致单位医疗缴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3316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9455元,占支出总预算6.67%,同比增加40909元,增长24.27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及基数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209455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632759元,占支出总预算83.92%,同比增加718238元,增长37.5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87839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3.1%,同比增加273318元,增长14.28%。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4492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6.9%,同比增加183920元,增长70.47 %。主要为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定额公用经费人均标准。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04333元,占支出总预算16.08%,同比减少90667元,下降15.24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333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92%,同比减少14667元,下降14.67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8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0.89%,同比减少27000元,下降6.21%。主要是严格规范管理减少支出预算。

资本性支出11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8%,同比减少49000元,下降81.67 %。主要是严格规范管理压缩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273172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1377659元;②社会保障缴费492725元;③住房公积金209455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93333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85292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566600元;②会议费10000元;③委托业务费10000元;④公务接待费6000元;⑤维修(护)费20000元;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32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11000元,其中设备购置11000元。

三、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00元,同比减少4000元,下降40 %。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000元,同比减少4000元 ,下降40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000元,同比减少4000元,下降4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000元,同比减少4000元 ,下降40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公务接待预算。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五、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市信访局本级共有1个行政机关,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2920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156920元,增长22.55%,主要原因是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合署办公导致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1000元,同比减少49000元,下降81.67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 11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1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8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140.78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99.91万元,(3)专用设备6.17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15.92万元,(7)无形资产18.78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其他专项支出项目预算,故未制定项目绩效目标。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9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