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对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负责园区内党建和群团工作。
2、负责拟定不锈钢工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法制订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4、按照规划和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协助相关城区征收土地,代理和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有关手续。
5、依据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各类项目的规划、建设、环保等报批工作;协助办理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不锈钢工业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物业的管理。
7、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8、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9、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1、机构设置: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服务局。
2、编制现状情况:
1)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2)经费形式:全额拨款。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0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编制在职4名,全额事业编制在职4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在职2名。经费管理方式:全额事业在编在职是财政全额拨款方式,后勤服务人员是财政差额拨款方式。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管理不锈钢工业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2、做好2018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
3、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相应的工作。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880498元,同比减少83033元,下降8.62%。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0498元,同比减少83033元,下降8.62%;其中:经费补助880498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等;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编内在职人员减少3名。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880498元,同比减少83033元,下降8.62%;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840元,占支出总预算69.94%,同比减少84343元,下降12.05%;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39元,同比增加800元,增长0.6%;
(3)210类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50835元,同比增加30元,增长0.06%;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0184元,同比增加480元,增长0.6%。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8049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减少83033元,下降8.62%。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编内在职人员减少3名,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840元,占支出总预算69.94%,同比减少84343元,下降12.05%。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39元,同比增加800元,增长0.6%;
3、210类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50835元,同比增加30元,增长0.06%;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0184元,同比增加480元,增长0.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5840元,占支出总预算69.94%,同比减少84343元,下降12.05%。主要是由于编内在职人员减少3名。其中:基本支出61584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01类03款99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39元,占支出总预算15.18%,同比增加800元,增长0.6%。其中:基本支出13363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210类医疗与计划生育支出50835元,占支出总预算5.77%,同比增加30元,增长0.06%。其中:基本支出50835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80184元,占支出总预算9.11%同比增加480元,增长0.6%。其中:基本支出8018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2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80498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83033元,下降8.6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5969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7.64%,同比增加4471元,增长0.52%。主要是工资调整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8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2.36%,同比减少7800元,下降27.27%。主要是编内在职人员减少3名而减少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1类。
505类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880498元,其中:
1、505类01款工资福利支出859698元;
2、505类02款商品和服务支出208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元,财政补助预算20800元。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补助预算20800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7800元,下降27.27%,主要原因是:编内在职人员减少3名。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33.14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23.84万元,(2)家具、用具、装具等9.3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安排预算绩效考核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力
2018年本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力预算为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