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梧州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中共梧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梧州市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对市委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具体包括: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对落实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负责对全市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主管全市行政监察工作,对全市执行法律法规、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进行督察;负责调查和处理全市违反党纪的案件和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对全市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按照管理权限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教育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对全市反腐倡廉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出台相关规定和制度;会同市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做好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培训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任免意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研究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 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第六纪检监察室、第七纪检监察室、第八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室和信息技术保障室。设立机关党委。本部门还设有向市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24个派驻纪检组)。此外,梧州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列入市委职能部门,设在市纪委,根据巡察工作任务需要,设3个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机关编制67名(其中行政编制63名,工勤编制4名);派驻纪检组131名(含政法专用编制24名);巡察办5名;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全额事业编制10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梧州市纪委监委本级,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预算全额拨款。现实有人数74人(其中机关44名;派驻纪检组20名;巡察办5名;市反腐倡廉信息教育管理中心5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两个责任”层层压紧压实。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层层签订责任书。协助开展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工作,适时开展干部专题约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组织及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二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着力理顺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抓好机构整合、人员融合、工作流程磨合。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展,授予派驻纪检组和街道纪工委部分监察职能。加快内部纪法衔接。构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协调机制,推进监察与司法执法高效衔接、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精准对接。
三是精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总结梧州市民生领域惠民资金使用监管经验,补齐监管制度漏洞;统筹纪检监察合力,对2017年来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
四是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围绕重要时期、关键时段、重点场所,坚决遏制“四风”反弹。切实把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和问题处理结果,纳入作风建设考核体系。
五是贯彻执行“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全面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眼培育严实深细作风,加大选学送学、跟班锻炼和实战指导。加强内部监管,落实考评制度,从严查处违纪行为。
六是全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深化政治巡察工作。开展部分单位“回头看”工作。贯彻市委2018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巡察监督。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3,808,323.00元,同比增加4,397020.00元, 增长46.72%。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使人员增加,从而增加收入预算。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08,084.00元,同比增加4,410,391.00元, 增长31.94%;其中:经费拨款13,808,084.00元,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拨款;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
2、市纪委市监委机关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3,808,323.00元,同比增加4,397020.00元,增长 46.7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使人员增加,从而使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6,852.00元,占支出总预算78.33%,同比增加3,066,861.00元,增长39.57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509,793.00元,占支出总预算10.92%,同比增加752,971.00元,增长5.45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5,802.00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284,524.00元,增长97.68%;
(4)住房保障支出905,876.00元,占支出总预算6.59%,同比增加292,664.00元,增长47.73%;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579,584.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86%,同比增加4,423,891.00元,增长61.82 %。(1)工资福利支出9,213,234.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72%,同比增加4,345,879.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66,3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14%,同比增加778,750.0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和反映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和委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梧州市政府规定的缴存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
项目支出预算2,228,5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14%。同比减少13,500.00元,下降0.6%。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其中:如查处大要(专)案、开展“政风大家谈”和廉政工作站的建设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3,808,323.00元,同比增加4,397020.00元, 增长46.72%。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使人员增加,从而增加收入预算。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08,084.00元,同比增加4,410,391.00元, 增长31.94%。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3,808,084.00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
3、上年结余收入239元,同比减少13,371.00元,下降98.24%;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3,808,084.00元,同比增加4,410,391.00元,增长46.93 %。支出增加是监察体制改革使人员增加,从而使经费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6,613.00元,占支出总预算78.33%,同比增加1,418,920.00元,增长15.10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509,793.00元,占支出总预算10.92%,同比增加752,971.00元,增长5.45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5,802.00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284,524.00元,增长97.68%;
(4)住房保障支出905,876.00元,占支出总预算6.59%,同比增加292,664.00元,增长47.7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16,613.00元,占支出总预算 78.33%,同比增加1,418,920.00元,增长15.10 %。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使人员增加,从而使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588,113.00元,项目支出2,228,500.00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其中:如查处大要(专)案、开展“政风大家谈”和廉政工作站的建设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9,793.00元,占支出总预算10.93 %,同比增加752,971.00元,增长99.50 %。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使人员增加,从而使经费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5,802.00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284,524.00元,增长97.68%。
4.住房保障支出905,876.00元,占支出总预算6.59%,同比增加292,664.00元,增长47.73%。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基本支出预算11,579,584.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3.86%,同比增加4,423,891.00元,增长61.82 %。(1)工资福利支出9,213,234.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6.72%,同比增加4,345,879.0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66,3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14%,同比增加778,750.00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和反映委机关离休人员离休费和委机关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梧州市政府规定的缴存比例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缴费。
2.项目支出预算2,228,5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14%。同比减少13,500.00元,下降0.6%。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其中:如查处大要(专)案、开展“政风大家谈”和廉政工作站的建设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工作。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元,同比无变化。(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93,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1.51%,同比减少448,500.00元,下降21.96 %。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后,将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部分金额调增为资本性支出,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3)资本性支出635,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8.49%,同比增加635,000.00元,增长100 %。主要是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后,将项目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部分金额调增为资本性支出,用于购置办公设备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213,234.00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6,151,789.00元;②社会保障缴费2,155,569.00元;③ 住房公积金905,876.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3,959,850.0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952,900.00元;②会议费236,000.00元;③培训费398,600.00元;④公务接待费45,000.00元;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000.00元;⑥维修(护)费71,10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50.0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635,000.00元,其中:设备购置费635,000.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000.00元,同比减少50,613.00元 ,下降26.55 %。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与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00.00元,同比减少4,300.00元 ,下降8.72 %,主要是我委机关计划在2018年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接待规模,压减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费预算95,000.00元,同比减少46,313.00元, 下降32.77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5,000.00元,同比减少46,313.00元, 下降32.77 % 。主要用于纪检办案、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实行车改后,市纪委机关减少公务用车7辆,保留的3辆车,只作为办案专用车辆。同时,采取严格车辆日常维修审批、加强使用管理等措施,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40,000.00元,同比减少50,613.00元 ,下降26.55 %。
其中:
1、 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项目支出安排0万元,与2017年财政预算支出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00.00元,同比减少4,300.00元 ,下降8.72 %,主要是我委机关计划在2018年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接待规模,压减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费预算95,000.00元,同比减少46,313.00元, 下降32.77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95,000.00元,同比减少46,313.00元, 下降32.77 % 。主要用于纪检办案、监督检查等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实行车改后,市纪委机关减少公务用车7辆,保留的3辆车,只作为办案专用车辆。同时,采取严格车辆日常维修审批、加强使用管理等措施,控制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799,657.55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增加1,176,726.21元,增长72.51%。主要是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的增加,从而增加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723,866.00元,同比增加523,000.00元,增长260 %。主要是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和监察体制改革后人员的增加,从而增加办公和办案设备购置费等经费支出。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23,866.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723,866.0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723,866.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723,866.0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670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43万元,(2)通用设备364万元,(3)专用设备3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60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其开展搜证、审讯等工作。2.收缴违法违纪款;3.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按《梧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相关要求所有项目支出都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规范支出,节约开出,提高公务卡结算,增加公务支出透明度。
二、预算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
按项目进度及时向财政部门申请100万元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预算使用情况分析。
预算截止12月底支出100万元,主要为办案点租赁费、办案差旅费、办案点租赁费等开支。
(三)项目预算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进行财务管理,合法支出、透明支出、节约支出。
三、预算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预算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1.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其开展搜证、审讯等工作,使整个办案过程更顺利进行。2.收缴违法违纪款项;3.提高办案工作水平和质量。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按照一般行政单位进行管理。
四、预算项目绩效情况。
(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
1.完成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并对其开展搜证、审讯等工作。2.完成收缴违法违纪款项工作。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预算后继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
六、预算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预算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数据将来源于财务支出报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纪委市监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纪委市监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