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部门预算 > 2018年 > 正文

2018年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预算公开信息发布

发布时间 : 2018-02-12 15:44:44 作者 :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经办员 来源 :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 浏览 : 47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

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2015年归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对工业新城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负责新城内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拟定工业新城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工业新城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依法制订工业新城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划和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负责工业新城的土地开发,协助相关城区征收土地,代理和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有关手续

(三)依据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工业新城的规划实施工作;做好工业新城内各类项目的规划、建设、环保等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工业新城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工业新城内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四)负责工业新城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的管理。负责工业新城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工业新城招商引资工作。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工业新城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是梧州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服务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核定编制1人,其中: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人。截止20171231日,编制内实有1人,其中: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人。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费由梧州市财政全额拨款。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试验区 “五年上规模”的开局之年。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2015年归属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管理。试验区将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改革等工作,力争取得新突破。

(一)聚焦产业发展,狠抓项目建设。

1、保持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07亿元,其中广西片区完成160亿元,同比增长10%;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5亿元,其中广西片区完成100亿元,同比增长17.6%;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108亿元,其中广西片区完成90亿元,同比增长15.3%

2、聚焦产业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动态信息平台,实施项目统筹管理和跟踪协调。成立产业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小组,破解产业项目落地难题。全力推进国光集团梧州产业基地项目、中盟产业园、现代化医药产业项目等10个续建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3、高效实施精准招商。一是巩固和推广招商新成效,继续深化与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深圳CEO俱乐部等机构对接联系。二是健全“基金+产业”新模式,继续利用“基金+项目”、“委托招商”等创新模式进行招商引资,实行“招商企业库建立+招商活动开展+落地奖励”等绩效考核方式,引进各类优质项目。三是加大招商工作力度,继续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泛珠大会等盛会举办试验区专题推介会,继续开展香港、深圳专题招商会,组织参加各类协会理事会、年会等重要招商活动。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发展环境。

以项目为驱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和整体竞争力。拟列入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0项,总投资159.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3亿元。深入推进路网管网、绿化亮化、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江北片区路网工程(一期)、社学大道、旺步棚改等11项续建基础设施项目和江北片区标准厂房、社学片区综合管廊等5项新开工基础设施项目,加快粤桂大桥、滨江大道等4项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坚持精准征地。按照“合法合理、精准导向、典型带动”思路,破解征地拆迁难题,保障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征地3942亩,其中江北片区1013亩、江南片区1697亩、社学片区732亩、平凤片区500亩。全年完成土地平整4312亩,其中江北片区2012亩、江南片区800亩、社学片区1500亩。

(三)创新开放模式,扩大区域合作

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充分发挥试验区区位、交通等优势,持续提升合作层次,深入推进区域合作。

1、深化试验区与中国(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横琴新区等的战略合作,拓展与港澳、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东盟国家的合作。

2、贯彻落实粤桂两省区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与深圳的交流合作,尤其是深圳市国资委及其下属深圳投控公司、创新投集团等的战略合作,深化“前店后厂”创新模式。

3、加强与肇庆市合作共建,协调肇庆市加快试验区股份制公司运营、推动双方等比例共同投入开发建设。

4、加快发展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中国—东盟环保技术与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广西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桂台青年创业基地等平台建设,成立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6,827元,同比减少1,521, 下降1.94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827元,同比增加10,894, 增长16.52 %;其中:经费拨款76,827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财政补助。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1,521元,其中:上年结余减少12,415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894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6,827元,同比减少1,521元,下降1.94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80元,占支出总预算68.31%,同比减少7,319元,下降12.24%;(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282元,占支出总预算15.99%,同比增加2936元,增长31.4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6元,占支出总预算6.11%,同比增加1,101元,增长30.63%;(4)住房保障支出7,369, 占收入总预算9.59, 同比增加1,761元,增长31.4%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6,82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0,894元,增长16.52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6,827元,同比减少1,521元 ,下降1.94 %。收入预算总体减少1,521元,其中:上年结余减少12,415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0,894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6,827元,同比增加10,894, 增长16.52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76,827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 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12,415元,下降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6,827元,同比减少1,521元,下降1.94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12,415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10,894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80元,占支出总预算68.31%,同比减少7,319元,下降12.24%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2,282元,占支出总预算15.99%,同比增加2,936元,增长31.41%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6元,占支出总预算6.11%,同比增加1,101元,增长30.63%

4、住房保障支出7,369, 占收入总预算9.59, 同比增加1,761元,增长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80元,占支出总预算68.31%,同比增加5,096元,增长10.75%,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2,480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52,480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82元,占支出总预算15.99%,同比增加2936元,增长31.41%。其中:基本支出12,282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96元,占支出总预算6.11%,同比增加1,101元,增长30.63%。其中:基本支出4,69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7,369, 占收入总预算9.59, 同比增加1,761元,增长31.4%。其中:基本支出7,36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6,827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0,894元,增长16.5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6,827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10,894元,增长16.52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其他人员经费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

505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76,827元,其中:50501工资福利支出76,827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三)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费支出,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为0,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截至20171231日,资产总额合计38.69万元,其中:(1流动资产33.82万元,(2)通用设备4.6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等0.27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没有预算绩效考核项目。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力安排情况

梧州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力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