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试验区”)成立于2014年12月31日,为市政府派出机构,依法对试验区内的经济建设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行使市级经济管理和相应的行政审批权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试验区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广东、广西两省区确定的试验区定位目标,拟订试验区产业、建设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积极探索跨区域合作与开发管理的新机制、新模式,推动试验区与肇庆市合作共建、利益共享。争取国家同意在产业、土地、金融、财税、环保等领域赋予试验区先行先试政策和直供电政策,并推动试验区上升为国家战略。拟订试验区开发建设的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试验区开发建设、投融资和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三)负责试验区开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试验区相关重点推进区域的项目开发建设和管理。管理试验区各类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组织和工程验收事务,负责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行使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等行政管理职权。接受市有关行政部门的委托,依法统一管理试验区各项社会和公共管理事务,并与市各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和分工,明确各自职责。加强与肇庆方相应机构的交流,建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体系。负责协调市直单位派驻试验区的有关机构。负责试验区管理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五)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是梧州市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设置5个内设机构:党政综合办、财政金融局、发展规划局、经济促进局、行政服务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核定编制16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9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编制内实有16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9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7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是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单位,经费由梧州市财政全额拨款。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五年上规模”的开局之年。试验区将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深化改革等工作,力争取得新突破。
(一)聚焦产业发展,狠抓项目建设。
1、保持各项经济指标快速增长。力争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07亿元,其中广西片区完成160亿元,同比增长10%;力争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5亿元,其中广西片区完成100亿元,同比增长17.6%;力争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完成108亿元,其中广西片区完成90亿元,同比增长15.3%。
2、聚焦产业项目建设。建立项目动态信息平台,实施项目统筹管理和跟踪协调。成立产业项目落地服务工作小组,破解产业项目落地难题。全力推进国光集团梧州产业基地项目、中盟产业园、现代化医药产业项目等10个续建产业项目加快建设。
3、高效实施精准招商。一是巩固和推广招商新成效,继续深化与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深圳CEO俱乐部等机构对接联系。二是健全“基金+产业”新模式,继续利用“基金+项目”、“委托招商”等创新模式进行招商引资,实行“招商企业库建立+招商活动开展+落地奖励”等绩效考核方式,引进各类优质项目。三是加大招商工作力度,继续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泛珠大会等盛会举办试验区专题推介会,继续开展香港、深圳专题招商会,组织参加各类协会理事会、年会等重要招商活动。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发展环境。
以项目为驱动,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园区承载力和整体竞争力。拟列入市层面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20项,总投资159.84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2.53亿元。深入推进路网管网、绿化亮化、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江北片区路网工程(一期)、社学大道、旺步棚改等11项续建基础设施项目和江北片区标准厂房、社学片区综合管廊等5项新开工基础设施项目,加快粤桂大桥、滨江大道等4项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坚持精准征地。按照“合法合理、精准导向、典型带动”思路,破解征地拆迁难题,保障项目建设。全年完成征地3942亩,其中江北片区1013亩、江南片区1697亩、社学片区732亩、平凤片区500亩。全年完成土地平整4312亩,其中江北片区2012亩、江南片区800亩、社学片区1500亩。
(三)创新开放模式,扩大区域合作
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促改革、促创新,充分发挥试验区区位、交通等优势,持续提升合作层次,深入推进区域合作。
1、深化试验区与中国(广东)自贸区南沙片区、横琴新区等的战略合作,拓展与港澳、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东盟国家的合作。
2、贯彻落实粤桂两省区主要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与深圳的交流合作,尤其是深圳市国资委及其下属深圳投控公司、创新投集团等的战略合作,深化“前店后厂”创新模式。
3、加强与肇庆市合作共建,协调肇庆市加快试验区股份制公司运营、推动双方等比例共同投入开发建设。
4、加快发展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中国—东盟环保技术与产业合作交流示范基地、广西CEPA先行先试示范基地、广西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桂台青年创业基地等平台建设,成立广西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工作站。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930,253元,同比减少1,482,027元,下降43.43%。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4,643元,同比减少142,045元,下降7.65 %;其中:经费拨款1,714,643元,主要是人员经费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1,482,027元,其中:上年结余减少1,339,982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2,045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930,253元,同比减少1,482,027元,下降43.43%;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9,165元,占支出总预算74.56%,同比减少1,501,905元,下降51.07%。(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47,923元,占支出总预算12.84%,同比增加10,156元,增长4.2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411元,占支出总预算4.89%,同比增加3,628元,增长4%;(4)住房保障支出148,754元, 占收入总预算7.71%, 同比增加6,094元,增长4.27%。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714,64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8.83%,同比减少142,045元,下降7.65 %。
项目支出215,61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17%,同比减少1,339,982元 ,下降86.14%。
支出预算总体减少1,482,027元,其中:上年结余减少1,339,982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42,045元,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930,253元,同比减少1,482,027 元 ,下降43.43%。收入预算总体减少1,482,027元,其中:上年结余减少1,339,982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42,045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14,643元,同比减少142,045元,下降7.65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714,643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215,610元,同比减少1,339,982元,下降86.14%;主要是2016年第五批特聘专家专项结余180,592元,2017年第四、五批特聘专家专项结余35,018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930,253元,同比减少1,482,027 元 ,下降43.4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1,339,982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减少142,045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39,165元,占支出总预算74.56%,同比减少1,501,905元,下降51.07%。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47,923元,占支出总预算12.84%,同比增加10,156元,增长4.2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411元,占支出总预算4.89%,同比增加3,628元,增长4%。
4、住房保障支出148,754元, 占收入总预算7.71%, 同比增加6,094元,增长4.2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3,555元,占支出总预算71.35%,同比减少161,923元,下降11.69%。主要是由于人员的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223,555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23,555元,包含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923元,占支出总预算14.46%,同比增加10,156元,增长4.27%。其中:基本支出247,92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411元,占支出总预算5.51%,同比增加3,628元,增长4%。其中:基本支出94,411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48,754元, 占收入总预算8.68%, 同比增加6,094元,增长4.27%。其中:基本支出148,754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714,643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142,045元,下降7.65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92,243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2.86%,同比减少84,445元,下降5.04%。主要是由于人员的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有所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2,4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14%,同比减少57,600元,下降32%。主要由于人员的减少导致公车补贴有所减少。
项目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
1、50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592,243元,其中:①50101工资奖金津补贴1,079,616元;②50102社会保障缴费363,873元;③50103住房公积金148,754元。
2、50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22,400元,其中:50201办公经费122,4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元,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三)2018年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元,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2,400元,同比减少57,600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导致公车补贴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公务员公车补贴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合计30,217.17万元,其中:(1)流动资产为30,064.79万元,(2)通用设备103.76万元,(3)专用设备11.1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等36.86万元,(5)无形资产为0.66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绩效项目为2016年第五批、2017年第四、五批特聘专家专项215,610元,该项目通过组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区域经济发展与演化仿真实验室,建成区域经济发展和演化仿真平台,为提升两广经济一体化发展、服务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发展和地方政府决策提供实验平台。绩效目标为围绕“为国家区域合作提供粤桂方案”主题,设定区域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两广金融创新、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和演化三个研究方向,完成粤桂重大咨询课题报告等。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七)政府购买服务力安排情况
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理委员会2018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力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