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 一、基本情况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梧发〔2010〕7号),设立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相关政策并予以实施。包括就业、社会保障、人才队伍建设、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六大方面工作,涵盖民生领域和人才领域。
二、机构设置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梧州市本级一级预算管理单位, 所辖公共财政预算单位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市就业服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转业军官培训与自主择业管理办公室。
另外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市人才服务办公室和梧州市技工教研室共计10个。
二、 三、人员构成情况
2018年初,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二层机构编制数225人,在职人员220人,离退休人员84人
三、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指导下,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较好的成效,2018年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乐业工程”,保持全市就业局势稳定, 认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招聘、“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帮扶就业和做好农民工服务工作. 大力抓好政策宣传和扩面征缴,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继续推动重大人才工程建设,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执法力度;继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工作;全面落实军转干部安置计划和安置政策,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稳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41,447,377元,同比增加6,972,917元,增长20.22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42,836元,同比增加4,092,374元,增长14.13 %;其中:经费拨款29,997,836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收入1,317,897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5,047,946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3,463,286元;就业补助108,0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1,554,021元;住房保障收入2,077,972。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045,000元;主要是我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3、转移性收入3,830,000元,同比增加1,052,000元,增长37.87%;
4、上年结余收入4,574,541元。同比增加1,828,543元。增长66.59%。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二是转移性收入增加,增加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三是增加了上年结余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41,447,377元,同比增加6,972,917元,增长20.22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51,893元,占支出总预算20.39%,同比增加1,592,913元,增长23.22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9,363,491元 ,占支出总预算70.84%,同比增加5,976,556元,增长25.52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4,021元, 占支出总预算3.76%,同比减少822151元,减少34.6 %。
(4)住房保障支出2,077,972元,占支出总预算5.01%,同比增加255,599元,增长14.02 %。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3,427,43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6.52%,同比增加3,957,374元,增长20.32 %。
项目支出18,019,94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3.48%,同比增加3015,543元 , 增长20.1 %。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工资标准,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二是转移性支出增加,增加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三是增加了上年结余支出;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7,617,377元,同比增加5,920,917元,增长18.68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工资标准;二是增加住房保障收入;三是增加了上年结余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042,836元,同比增加4,092,374元,增长14.13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9,997,836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3,045,000元,主要是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在职人员工资标准;二是增加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支出有所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4,574,541元,同比增加1,828,543元,增长66.59 %;主要是三支一扶专项经费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7,617,377元,同比增加5,920,917元 , 增长18.68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09,893元,占支出总预算16.24%。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787,5491元 ,占支出总预算74.11%,同比增加5,976,556元,增长25.52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54,021元, 占支出总预算4.13%,同比减少822151元,减少34.6 %。
4、住房保障支出2,077,972元,占支出总预算5.52%,同比增加255,599元,增长14.02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2,897元,占支出总预算8.18%,其中:基本支出650,697元,项目支出2,052,2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岗位设置、农民工技能的大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07,946元, 占支出总预算80.83%,其中:基本支出19,144,746元,项目支出7,563,200元。主要用于劳动监察、就业管理事务、社会保险经办、劳动关系维权等。
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54,021元,为基本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77,972元,为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 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3,427,436元,占支出总预算70.9%,同比增加3,957,374元,增长20.3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378,054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6.98%,同比增加5,708,265元,增长38.91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07,654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98%,同比增加46,722元,增长1.69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41,72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3%。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615,400元,占支出总预算29.1%,同比增加135,000元,增长1.4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5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166,4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13%,同比减少506,800元,下降7.59 %。
其他资本性支出1,29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47%。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 六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1,086,165元 ,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12,255,189元;②社会保障缴费4,768,093元;③ 住房公积金1962883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00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321,534元,其中:①办公经费4,404,124元;②会议费10,000元;③培训费747,800元;④委托业务费1,714,600元;⑤公务接待费159,800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元;⑦维修(护)费205,000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21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1195000元,其中:①设备购置1035000元;②大型修缮150000元;③其他资产性支出10000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098,409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1,445,889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652,520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00,000元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1,728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7,800元,同比减少4520元 ,下降1.6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4,500元,同比增加减少23,920元 ,下降10.47 %;
3、公务用车费预算63,300元,与去年同比增长44.19%,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费用增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3,300元,与去年同比增长44.19%;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67800元,同比减少4520元 ,下降1.6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4,500元,同比增加减少23,920元 ,下降10.47 %;
3、公务用车费预算63,300元,与去年同比增长44.19%,增长原因主要是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费用增加。。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3,300元,与去年同比增长44.19%;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单位有1个行政单位及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0,109,054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另外,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下属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1,652,250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45,000元,用于购买网络监控报警设备、档案设备、办公电脑、印刷品等办公开支同比增加530,000 元,增长57.92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45,00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44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445,00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3271.08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35.03万元,(2)通用设备1000.69万元,(3)专用设备1022.21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113.14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系统列入预算绩效专项项目共48个,总金额 18,019,941元。
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有48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18.99万元,其中:局本级有24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就业办工作人员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4.5万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农民工技能大赛经费,项目经费15万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经费8.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3万元;公务员动态管理数据库经费3 万元;实施公务员法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费30万元;普法活动经费2万元;岗位设置工作经费5万元;军队转业干部教育经费6.3万元;仲裁经费5万元;考录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者工作经费65万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经费25万元;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务费6.5万元;再就业办公室工作经费3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实施经费6.48万元;乐业工程工作经费7万元;社保基金稽查工作经费5万元;公务员奖励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管理经费5万元;实施高校“三支一扶”计划专项经费8万元;劳动合同书工本费3万元;人才小高地建设经费3万元。
局属事业单位有19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社保基金稽查专项经费50万元;临时工工资经费预算124.9万元;社保工作业务费(含聘用人员工资)64万元;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费115万元;“就业援助月”活动经费7.8万元;民营企业招聘周工作经费1.69万元;工作业务经费(中心办公经费及聘用人员经费)68.9万元;“春风行动”活动经费15.25万元;流动人员党总支部活动经费3万元;定期招聘会工作经费2.25万元;劳动保障检查监察经费7.35万元;劳动保障监察扩面经费10.4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经费17.46万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经费0.5万元;人事档案托管代理10万元;流动人才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经费19万元;职称类考试经费129.22万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项办案经费12万元;转业军官教育经费11.3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去年同比无增减变化。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2018年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三个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计3,830,000元。其中:①2018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补助资金2,340,000元;②随军未就业家属生活补助108,000元;③2018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建设1,380,000元。与去年同比增加37.86%,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增加。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