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信访局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信访局和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及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
(二)接待到市委、市人民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并负责协调处理他们反映的问题。
(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机关提供重要的信访信息和社情民意。
(四)转办人民群众的来信来电来访及网上信访问题,按照党中央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处理人民群众的信访问题。
(五)向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交办有关信访事项;对领导同志的信访批示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重要的信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
(六)检查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组织全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和理论研究,对全市信访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是正处级常设机构。内设五个职能科(室):综合科、接访科、办信科、市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督查调研科。国家行政编制1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聘用人员2名。
(二)退休人员10名(其中处级干部4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化信访工作机制体制改革。一是继续抓好自治区《信访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的贯彻执行,全面推动信访工作责任落地;二是全力推进信访信息系统的深度应用,提高纵向到乡镇、横向到职能部门的应用水平,做到信访信息全录入、信访业务全流转、信访数据全生成、信访办理全公开,提高公众知晓率,使广大群众想用、会用,将网上信访打造成信访主渠道;三是探索提高信访法治化水平,深化法律顾问制度与信访工作衔接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修改完善具体协作办法,提升衔接机制水平,促进机制长效开展,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格局,继续探索信访矛盾多元化化解机制的建设和整合,扩展与各级政法机关、政府部门的对接,将衔接机制效能延伸到信访事项办理环节,深化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融合,实行信访答复意见与调解协议的相互借鉴和认证,推动“三到位一处理”要求得到更好落实。四是加强信访基层基础业务建设。按照自治区下发的行动方案和建设标准,制定梧州市三年行动方案,市首先抓好岑溪市试点,各县(市、区)各抓好一个镇、二个村的试点,根据自治区召开的现场会的经验,及时组织相互交流,加强督促,管控进度,确保按自治区要求推进2018年基层基础建设任务。
(二)注重分析研判,着力提高服务决策能力水平。充分运用信访大数据开展社情民意综合分析研判,重点围绕民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涉众型利益诉求热点问题,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上级部门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关注、批示的重要信访问题,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精准分析、综合研判,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积极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社会关注群众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信访工作改革发展等方面,公开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好地畅通民意、凝聚民心、汇集民智。
(三)强化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一是总结进京非访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继续开展“三无”县(市、区)活动,防止进京“非访”反弹,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各重要敏感时段的信访工作。二是积极总结和推广信访积案攻坚化解活动中组织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听证评议等经验做法,提高处理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的机制建设,协助职能部门落实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促进信访诉求依法及时得到处理,减少越级访、“非正常上访”等行为发生;四是加强信访督查督办,全面加强重要行业、重点领域的信访事项督查督办,推动信访事项的按期答复,依法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夯实基础,全面规范信访业务工作。一是按照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要求,细化群众来信、来访、网上投诉、复查复核和督查督办等业务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积极推行信访事项简易办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探索既符合法规要求,又能高效快捷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易于办理的信访事项,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网上信访的宣传推广,改进和完善网上信访代理、手机信访等方式方法,千方百计提高网上信访的占比率,不断提高网上信访的受利率、按时办结率、参评率和满意率;四是培育和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及时总结经验,培育典型,打造一批具有我市特色的信访工作典型,适时按各业务类别,选择工作推进快、成效好的地方或部门,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总结推广各级各部门在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法治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1)
(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
(三)部门支出总表(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附件6)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附件7)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8)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9)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10)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附件11)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附件12)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687528元,同比增加538037元,增长25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1名,相应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增加55000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9521元,同比增加360030元,增长16.74 %;其中:经费拨款2509521元,主要用于保障信访工作人员工资、养老、医疗、公积金支出及开展信访业务工作;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较上年无变化。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687528元,同比增加538037元,增长2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及项目经费增加。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0569元,占支出总预算79.28%,同比增加380270元,增长21.73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80911元,占支出总预算10.45%,同比增加98136元,增长53.69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502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36891元,增长52.25 %。
(4)住房保障支出168546元,占支出总预算6.27%,同比增加36891元,增长52.25 %。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1452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24%,同比增加305030元,增长18.95%。
项目支出77300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76%,同比增加233007元 ,增长43.15%。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687528元,同比增加538037元 , 增长25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单位人员增加1名,相应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二是项目经费增加55000元;三是上年结余178007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9521元,同比增加360030元, 增长16.74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509521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较上年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178007元,同比增加178007元,增长100 %;主要是搬迁经费及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经费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687528元,同比增加538037元,增长25%。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增加人员及项目预算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30569元,占支出总预算79.28%,同比增加380270元,增长21.73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80911元,占支出总预算10.45%,同比增加98136元,增长53.69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502元,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36891元,增长52.25 %。
4.住房保障支出168546元,占支出总预算6.27%,同比增加36891元,增长52.25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52562元,占支出总预算77.81%,同比增加202263元,增长11.56 %。主要是由于项目经费预算及行政运行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57562元,项目支出595000元。主要用于信访事务及行政运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11元,占支出总预算11.19%,同比增加98136元,增长53.69 %。主要是由于养老保险缴费缴纳构成调整及增加人员。其中:基本支出280911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7502元,占支出总预算4.28%,同比增加36891元,增长52.25 %。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单位医疗缴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07502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168546元,占支出总预算6.72%,同比增加22740元,增长15.59%。主要是由于人员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854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14521元,占支出总预算76.29%,同比增加305030元,增长18.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53521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6.37%,同比增加478036元,增长40.66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10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3.63%,同比减少27200元,下降9.44 %。主要严格规范管理减少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59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3.71%,同比增加55000元,增长10.1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81%,与去年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3.11%,同比减少5000元,下降1.14 %。主要是严格规范管理减少了支出。
资本性支出6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0.08%,同比增加60000元,增长100%。主要是上年未有该项目预算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753521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1035921元;②社会保障缴费401054元;③住房公积金168546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4800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476000元;②会议费25000元;③培训费50000元;④委托业务费45000元;⑤公务接待费10000元;⑥维修(护)费50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0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60000元,其中设备购置600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增加781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增加7810元 ,增加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上级部门检查、督查、调研等工作不断加强,原有预算与单位实际不相符,须适当提高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增加781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增加7810元 ,增加主要原因是近年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上级部门检查、督查、调研等工作不断加强,原有预算与单位实际不相符,须适当提高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96000元,同比减少32200元,下降4.42%。主要原因是严格规范机关运行。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60000元,减少142000元,下降70.29%。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6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60000元;分散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80.0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88.85万元,(3)专用设备0.22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14.16万元。流动资产:58.07万元。无形资产:18.77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1.聘用人员经费10万元,绩效目标:用于市信访接待中心聘用人员的日常工资支出。
2.信访督查、复查复核工作经费2万元,绩效目标:用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深入基层调查信访案件,加强全市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确保复查、复核工作的依法、公正和权威。
3.信访业务经费35.5万元,绩效目标:(1)维护信访信息系统正常运转;(2)组织开展市直机关联合大接访活动;(3)用于信访接待中心基础设施维护;(4)组织开展信访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基层信访业务能力;(5)组织开展信访调研、督查工作。
4.联席办办公、维稳工作经费12万元,绩效目标:用于市信访联席办日常办公设备购置、维护等工作。安排工作人员驻邕接访群众,做好敏感时期进京赴邕非正常上访群众接返劝回工作,通过及时接待、劝返工作,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确保国家、自治区、梧州市重要活动和重大节日社会安定和谐。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或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填写。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