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党梧州市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二)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农工党梧州市委会
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中国农工民主党梧州市委员会(简称农工党梧州市委会)成立于1982年5月,属市级地方组织建制,下辖十一个基层支部。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依据《公务员法》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经费预算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管理单位。
一、基本职能
1.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执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履行参政党地方组织职能,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地方大政方针和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地方事务的管理,参与地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地方经济社会、政治、文化及社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协商,发挥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贯彻执行农工党中央和农工党广西区委的有关决议、决定和承办农工党广西区委、中共梧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事项。
2.自身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机关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国情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提倡爱国、敬业、守法,提高党员素质。努力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3.社会服务。依据自身届别优势,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积极调动本党派成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农工党梧州市委会属正处级编制行政单位,农工党梧州市委会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宣传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农工党梧州市委会现有编制数4名,为机关行政编制。至2017年12月在编在职实有人数4人,聘用人员1人,遗属1人。本单位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聘用人员为经费自理,执行的是行政单位财务会计制度。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农工党梧州市委会的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农工党十六大精神,以推进健康梧州和美丽梧州为工作主线,团结带领全市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谱写新时代梧州发展新篇章作出新贡献。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二)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53,147元,同比增加99,434元,增长15.21%。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本单位机关干部的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标准;二是本单位计划今年加大对党员的培训和参政议政的工作力度,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147元,同比增加108,925元,增长16.91%;其中:经费拨款753,147元,主要本单位属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单位;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主要是本单位没有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同比增加0元,增长0%,与去年同比无变化;主要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53,147元,同比增加99,434元,增长15.2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本单位机关干部的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标准;二是本单位计划今年加大对党员的培训和参政议政的工作力度;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022元,占支出总预算79.54%,同比增加61,599元,增长11.46%。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7,673元,占支出总预算10.31%,同比增加24,010元,增长44.7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48元,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增加9,004元,增长43.20%。
(4)住房保障支出46,604元,占支出总预算6.19%,同比增加4,821元,增长11.54%。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531,14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52%,同比增加70,925元,增长15.41%。
项目支出222,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48%,同比增加28,509元,增长14.73%。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53,147元,同比增加99,434元,增长15.21%。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本单位机关干部的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标准;二是本单位计划今年加大对党员的培训和参政议政的工作力度;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147元,同比增加108,925元,增长16.91%;其中:经费拨款753,147元,主要是本单位属全额财政拨款单位;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主要是本单位没有非税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同比增加0元,增长0%,与去年同比无变化;主要是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
3、上年结余收入0元,同比减少9,491元,下降100%;主要是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753,147元,同比增加99,434元,增长15.2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本单位机关干部的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标准;二是本单位计划今年加大对党员的培训和参政议政的工作力度;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022元,占支出总预算79.54%,同比增加61,599元,增长11.46%。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7,673元,占支出总预算10.31%,同比增加24,010元,增长44.74%。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48元,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增加9,004元,增长43.20%。
4、住房保障支出46,604元,占支出总预算6.19%,同比增加4,821元,增长11.5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9,022元,占支出总预算79.54%,同比增加61,599元,增长11.46%。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本单位机关干部的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标准;二是本单位计划今年加大对党员的培训和参政议政的工作力度。其中:基本支出377,022元,项目支出222,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保证机关运转,开展组织建设、党员培训和参政议政工作的开支。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77,673元,占支出总预算10.31%,同比增加24,010元,增长44.74%。其中:基本支出77,67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48元,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增加9,004元,增长43.20%。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46,604元,占支出总预算6.19%,同比增加4,821元,增长11.54%。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公积金财政拨款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31,14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0.52%,同比增加70,925元,增长15.4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54,687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5.60%,同比增加109,448元,增长31.70%。主要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本单位机关干部的工资福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标准。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8,36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2.87%,同比增加2,000元,增长3.01%。主要是本单位计划今年加大对党员的培训和参政议政的工作力度。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1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53%,同比减少40,523元,下降83.34%。主要是本单位退休人员有关费用已由市人社局发放而减少了支出。
资本性支出预算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同比增加0元,增长0%,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22,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9.47%,同比增加38,000元,增长20.6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2.52%,同比增加45,000元,增长900%。主要是今年临聘人员开支按照规范的部门经济科目进行上报。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66,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5.00%,同比减少7,500元,下降4.31%。主要是今年临聘人员开支按照规范的部门经济科目进行上报。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元,增长0%,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5,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48%,同比增加500元,增长10.00%。主要是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如: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4,687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297,067元;②社会保障缴费111,016元;③住房公积金46,604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0,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4,86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183,686元;②会议费5,000元;③培训费20,000元;④委托业务费6,000元;⑤公务接待费10,000元;⑥维修(护)费4,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174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5,500元。设备购置5,500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00元。社会福利和救助8,1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与上年持平。本单位在2018年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规模。经费使用内容:接待来梧检查指导工作的农工党中央、区委领导和来梧考察学习交流的兄弟省、市委会同志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用。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本单位公务车已经封存、拍卖,已完成固定资产核销工作。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与上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0元,同比与上年持平。本单位在2018年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遵守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规模。经费使用内容:接待来梧检查指导工作的农工党中央、区委领导和来梧考察学习交流的兄弟省、市委会同志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用。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本单位公务车已经封存、拍卖,已完成固定资产核销工作。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77,022元,同比增加33,090元,增长9.62%。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所产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500元,同比增加500元,增长10%。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5,5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5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25.0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19.42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5.61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度本单位安排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2,000元,占年初预算的29.48%。绩效目标:增强本单位的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协商讨论、建言献策和社会服务等各方面的能力。通过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和集体提案,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参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项):是指用于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根据统一规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用于支付机关在职职工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参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 参政议政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通过组织成员进行调研、考察、会议讨论等方式开展参政议政相关活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