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1.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关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梧州市机构编制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全市机构编制进行宏观管理和总量控制。
(2)研究拟订我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各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3)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驻外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科以上领导职数;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驻外机构处级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审批;审核市直党政各部门之间,市直党政各部门与市、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责任确定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4)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干部培训及统计业务工作。
(5)拟订市直党政群机关,各县(市、区)、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6)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梧州市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市直党政群机关所属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报批市属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批市属相当乡(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研究拟订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指导各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构编制预算管理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8)组织实施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梧州市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指导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依法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0)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理论研究、信息传递等工作。
(11)承办梧州市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和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梧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办理事业单位变更、注销年检、公告等工作。
(3)依法保护全市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4)管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为事业单位和社会提供有关服务。
(5)负责市、县(市、区)政务和公益域名的申报、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事业单位登记、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7)指导、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法规、规章情况,查处违规行为。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1.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列市委机构序列。实有行政编制13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单位设置有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管理科。下属二层机构1个,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包含编办本级及下属二层机构的全部数据。
2.下属二层机构:梧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内设科室2个: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全额事业编制10名,实有8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1.市编办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实有行政编制在编人员13人,实有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在编人员1人,无聘用人员。
2.下属二层机构梧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实有全额事业编制在编人员9人,无聘用人员。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根据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继续做好“接放管服”工作。
2.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确保审批事项下放到位、接收到位、监管到位。
3.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推动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4.深入推进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工作,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调整及优化升级。
5.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市监察委的机构设置和人员转隶工作,大力推进我市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6.深入推进乡镇“四所合一”改革,制定出台各乡镇的“四所合一”机构编制方案,明确权责清单和服务清单,同步调整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权责清单。
7.深化完善我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城市管理主要职责和主管部门,理顺执法关系,深入推进我市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8.扎实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年内完成部分自收自支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
9.配合推进文化体制、医药卫生体制和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等相关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工作。
10.认真做好控编减编工作,不断优化机构编制配置,认真开展机构编制问题整改。
11. 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政务和公益域名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二)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175,319元,同比增加226,166元, 增长7.67 %,其中:经费拨款3,173,813元,上年结余收入1,506元,无政府性基金拨款。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标准,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3,813元,同比增加237,189元,增长8.08%;其中:经费拨款237,189元,主要是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
3、上年结余收入1,506元,同比减少11,023元,下降87.98%;主要是2017年的部分项目结余,因这些项目是长期开展的项目,所以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175,319元,同比增加226,166元,增长7.67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标准,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5,851元,占支出总预算74.19%,同比增加53,630元,增长2.33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13,417元,占支出总预算13.02%,同比增加115,987元,增长39 %。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8,001元,占支出总预算4.98%,同比增加43,675元,增长38.2 %。
(4)住房保障支出248,050元,占支出总预算7.81%,同比增加12,874元,增长5.47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789,01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7.88%,同比增加246,389元,增长9.69%。
(2)项目支出386,30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7%,同比减少20,223元 ,下降4.97%。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175,319元,同比增加226,166元,增长7.67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标准,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73,813元,同比增加237,189元,增长8.08%。其中:经费拨款3,173,813元,主要是本单位经费拨款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
3、上年结余收入1,506元,同比减少11,023元,下降87.98%;主要是2017年的部分项目结余,因这些项目是长期开展项目,所以结转到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175,319元,同比增加226,166元,增长7.67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标准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5,851元,占支出总预算74.19%,同比增加53,630元,增长2.33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413,417元,占支出总预算13.02%,同比增加115,987元,增长39 %。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58,001元,占支出总预算4.98%,同比增加43675元,增长38.2 %。
4、住房保障支出248,050元,占支出总预算7.81%,同比增加12,874元,增长5.47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2,354,345元,占支出总预算74.18 %,同比增加64,653元,增长2.82% 。其中:
(1)基本支出1,969,545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医疗、住房公积金支出标准,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2)项目支出384,800元,用于保障我单位完成工作职责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以下专项项目: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实名制管理经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经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经费;政务和公益域名运行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9月已移交了部分事业单位登记许可权限给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因职责权限减少而适当减少2018年项目预算经费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413,417元,占支出总预算13.02%,同比增加115,987元,增长39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编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增长原因是单位编内在职人员缴费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支出预算158,001元,占支出总预算4.98%,同比增加43,675元,增长38.2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增长原因是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支出预算住房保障支出248,050元,占支出总预算7.81%,同比增加12,874元,增长5.47 %。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增长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 四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89,013元,占支出总预算87.88%,同比增加246,389元,增长9.6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95,953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5.91%,同比增加483,665元,增长25.29%。主要原因一是因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工资性支出和社保费缴费基数调整增,二是上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今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在工资福利支出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3,06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4.09%,同比减少2,100元,下降0.53%。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压减今年经费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不占基本支出总预算资金,同比增加减少235,176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今年住房公积金支出不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在工资福利支出反映。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84,8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2.17%,同比减少9,200元 ,下降2.3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元,不占项目支出预算资金,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同样没有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安排。主要是我单位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完成所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将工资福利支出列入项目预算资金申请范围。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34,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7.01%,同比9,200元,下降2.34%。主要是2017年9月已移交了部分行政许可权限给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因职责权限减少而适当减少2018年预算经费9,200元安排造成。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不占项目支出预算,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同样没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安排,没有增减变动。主要是我单位项目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项目完成所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将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列入项目预算资金申请范围。
资本性支出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99%,与去年持平。主要是因为经过合理预测,2018年只需更换部份陈旧的办公设备,不需扩大通用设备的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 四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395,953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1,557,881元;②社会保障缴费590,022元;③ 住房公积金248,05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727,86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509,340元;②会议费5,000元;③ 培训费68,120元;④委托业务费9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5,90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50,000元,其中:设备购置50,000元。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2018年本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00元,同比增加2,700元 ,增长84.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因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方面业务,不是安排预算经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900元,同比增加2,700元 ,增长84.38 %,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对外业务不断扩大造成公务接待人数、次数上升,我单位2017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5,900元虽然超出当年预算,但这些公务接待费开支合法合理,有健全的报账手续,在2017年的基础上做2018年预算时根据实事求是原则,合理申请增大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用车,不再安排该类预算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用车,不再安排该类预算经费。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900元,同比增加2,700元,增长84.6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方面业务需要安排预算经费。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5,900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兄弟地市单位来梧考察交流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同比增加2,700元 ,增长84.38 %,增加主要原因是随着对外业务不断扩大造成公务接待人数、次数上升,我单位2017年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5,900元,这些公务接待费开支合法合理,有健全的报账手续,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公务接待规定,接待程序规范,但2017年该项费用仍比2016年有所增长,因此在做2018年预算时经过合理预测,我单位增大了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用车,不再安排该类预算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用车,不再安排该类预算经费。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93,060元,同比减少2,100元,下降5.31%。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减今年经费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0,000元,与去年持平。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5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0,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实有车辆0辆,但年末资产仍然保留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价值614,074元,此情况是我单位公车改革时车辆虽已移交给梧州市机关事务局1辆、对外拍卖2辆,但因手续未齐财务暂时未进行销账造成。2018年部门预算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177,400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1,140,730元,(3)专用设备11000元,(4)文物和陈列品0元,(5)图书档案0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25,670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384,800元。同比减少9,200元,下降2.34 %,这些项目工作均具有长期延续性,由以下四个项目组成:
(1)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实名制管理经费50,800元,同比减少9,200元,下降15.33 %,是因2017年9月已移交了部分事业单位登记许可权限给梧州市行政审批局,职责权限减少而适当减少2018年项目预算经费安排造成。该项目经费用于处理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出入编、打印编制证,维护市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数据,利用实名制系统开展数据统计、机构编制督查等工作。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经费114,000元,与去年持平。该项目经费用于国务院、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及实行对我市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实现行政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在2012年底机构编制统计总量基数内只减不增的目标。
(3)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经费120,000元,与去年持平。该项目经费用于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政府部分产生职能转变的部门“三定”规定,推动综合行政执法向乡镇延伸,实现“四所合一”、“多所合一”。
(4)政务和公益域名运行费100,000元,与去年持平。该项目从2013年立项,资金用于为我市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域名注册缴费及续费(注:单位域名要确保正常运行就必须每年按时缴费)、我单位代办域名注册工作需购置的办公设备、人员培训、办公经费等工作经费两个方面。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为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预算为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