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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预算发布

发布时间 : 2018-02-12 12:44:40 作者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经办员 来源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浏览 : 26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成立于20172月,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

(二)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办理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三)承办市直部门(单位)划入的涉及投资建设、市场服务、食品药品、卫生计生、安全质量、基建项目、市政公用、环保城管、交通运输、社会事务、涉农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政府服务事项及相关勘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市直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及中(区)直驻梧部门设置的窗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的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规定;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协助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操作规程;牵头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协调、监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设和管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审专家库,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信息化建设。

(八)负责对进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他政务服务等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指导和监督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行政审批机构在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范围内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内设14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监督管理科、信息化建设科、投资项目审批科、市场服务审批科、建设交通审批科、城市管理审批科、环境安全审批科、农林水审批科、食药卫计审批科、社会事务审批科、项目勘验科、政务公开科、公共资源管理科。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2个,分别为:梧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人员编制总数为108名(行政编制65名,事业编制43 名)。其中行政在职53名,事业在职23名,离退休人员3名。具体情况如下:

1、梧州市行政审批局本级。行政编制65名,行政在职人员53人。

2、梧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事业编制30名(另核定聘用人员控制数30名),事业在职人员13人。

3、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事业编制13名;事业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3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审批局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职能职责,以问题为导向,主动适应新常态、新要求,积极作为、敢于革新、勇于创新,全力推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深处发力。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和原划转单位的协调,统筹解决各项审批业务开展中碰到的困难。优化完善审批系统功能,使各项审批业务运作尽快上轨道。加快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和优化,指导各部门对公布的权力事项逐项编制、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办事条件,简化申请材料,规范办事程序,压缩办事时限,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行政权力,实现权力运行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大力推进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切实方便企业群众。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交易事项;实行企业登记多证合一,推广营业执照全程电子化;逐步完善“数据共享”推进审批提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功能。按照“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要求推进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和管理服务,在强化业务协同、简化工作流程、细化技术规范、优化窗口服务上下功夫,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监管、中介服务、效能监察等综合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新型政务服务集合体,进一步完善市、县 (市、区)、乡镇 (街道)、村 (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进一步健全招投标监管管理办法,完善进场交易业务规程。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拓展平台交易范围,推动各类公共资源进入统一平台集中交易、集中监管。加大对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指导。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调动、公开招考、聘用等方式,不断充实岗位人员,特别是加强专业资质的人才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学习年”和岗位练兵活动,强化审批人员综合素质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素质强、工作作风实、自身要求严”的审批服务队伍。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二)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6,834,847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6,834,847元,增长100%。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043,067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4,043,067元,增长10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经费拨款14,043,067元。

2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3、上年结余收入2,791,780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2,791,780元,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含上年结余)16,834,847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6,834,847元,增长100%。其中: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039,561,占支出总预算的89.33%;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5,039,561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93,223,占支出总预算的5.31%;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893,223元,增长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336,12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36,129元,增长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8%;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0,000元,增长10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35,93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8%。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535,934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104,56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2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7,104,567元,增长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98,42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2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6,140,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7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730,280,占支出总预算57.8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9,730,280元,增长10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6.6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98,500,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1.37%;资本性支出3,116,78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2.03%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6,834,847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6,834,847元,增长100%。其中:     

1、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043,067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4,043,067元,增长100%

2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3、上年结余收入2,791,780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2,791,780元,增长100%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834,847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6,834,847元,增长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039,561,占支出总预算的89.33%;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5,039,561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93,223,占支出总预算的5.31%;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893,223元,增长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336,12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36,129元,增长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8%;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0,000元,增长10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35,93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8%。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535,934元,增长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为五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预算15,039,561,占支出总预算的89.33%;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5,039,561元,增长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预算893,223,占支出总预算的5.31%;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893,223元,增长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预算336,12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36,129元,增长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科目支出预算3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18%;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0,000元,增长100%

5、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预算535,93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8%。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535,934元,增长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7,104,56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2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7,104,567元,增长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198,427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7.25%,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6,198,427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906,140,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2.75%,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906,140元,增长100%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9,730,280,占支出总预算57.8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9,730,280元,增长100%。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61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6.60% ,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1,615,000元,增长10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998,500,占项目支出预算的51.37%,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4,998,500元,增长100%

资本性支出预算3,116,78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32.03%,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116,780元,增长10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4,525,474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3,159,333元;②社会保障缴费902,021元;③住房公积金379,120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274,84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660,840元;②会议费20,000元;③培训费365,000元;④委托业务费1,82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30,000元;⑥维修(护)费249,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0,00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245,000元,其中:设备购置245,000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3,917,753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3,287,953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629,800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80,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一)80,0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012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65,012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500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43,5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审批局及下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21,512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21,512元,增长100%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1,512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21,512元,增长100%。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目现场勘查、查验等工作时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持平。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5,012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65,012元,增长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3,500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43,5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审批局及下属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21,512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21,512元,增长100%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1,512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21,512元,增长100%。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目现场勘查、查验等工作时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持平。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85,840,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385,84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审批局下属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 61,300,同比增加61,300元,增长100%。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875,000元,审批局为2017年新成立单位,同比增加875,000元,增长100%。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5,00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为,集中采购,其中:货物类采购665,000元、服务类采购210,00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局属二层事业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252.22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230.35万元,(2)家具、用具、装具等21.87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审批局2018年部门预算有8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1.0万元,其中:局本级有6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行政审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413.50万元;聘用人员经费,项目经费预算8.50万元;党建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0.0万元;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7.0万元;干部继续教育经费,项目经费预算35.0万元元;节能减排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局属事业单位有2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政务服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预算52.0万元;聘用人员工资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53.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类  关于专业名词的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类 关于本局预算公开类款项内容的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类科目支出:包含行政运行支出、事业运行支出、其他事务支出。

行政运行支出:指审批局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事业运行支出:指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审批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二层机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科目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二层机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是根据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科目支出包括:住房公积支出。

住房公积金支出:指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含二层机构)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