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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2-12 10:34:57 作者 : 梧州市环境保护局经办员 来源 : 梧州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 : 11

 

梧州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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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市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二层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提出本辖区环境保护和防治污染方面的建议,参与研究辖区内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拟定全市环境保护计划,参与本辖区可持续发展纲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我市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县(市)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各县(市)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牵头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本辖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监督工作,指导、管理和监督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组织对本辖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重大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向市人民政府提出本市新建的各类市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示范建设,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协调和组织实施梧州生态市建设工作。

(八)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设施实施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对上市企业环保核查申请提出初步意见。

(十一)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组织协调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本辖区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有关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并组织实施,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市环境保护局属行政机关单位,下设六个二层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单位5个。其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市环境监察支队为事业参公管理单位,市环境保护科学技中心(市环境影响技术评估中心)、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全额事业单位;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梧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与市环境监测站实行一套人马,块牌子管理。

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8个,即:办公室、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污染防治科(固体废料管理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自然生态与农村环境保护科、法规宣教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2018年我局核定编制人数91人,其中:行政编制数为16人,事业编制数为75人。

(二)2018年我局实有人数148人,其中:编制内实有人数为83其中行政编制数为14人,事业编制数为69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编外在职实有(聘用)人63人。

(三)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4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精神落实到提升我市环境质量和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的具体工作中来,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落实为路线图、施工图,融会贯通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个方面、领域和环节,创新工作思路,继续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体制机制,加大环保考核权重,强化考核问责。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指导推动全市上下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坚决打赢生态环境保护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梧州。

(二)扎实推进 三个十条落实。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打赢蓝天保卫战,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调整能源结构,加大节能力度和考核,并重点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餐饮油烟等专项整治。深入实施“水十条”,全面推行市、县、乡镇、社区四级“河长制”,抓好西江、浔江、桂江等江河湖库保护和治理。全面实施“土十条”,开展土壤污染详查,抓好受污染基本农田、工业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

(三)加强能力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生态环境监管机制,推进梧州“智慧环保”平台建设,对全市环境质量及污染源排放情况的实时监控、动态分析,构建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协同作战的大数据精准治理的污染防治攻坚新格局。以自治区把我市作为危废处理中心建设试点城市为契机,积极推进危废处理能力建设,提高危险废物监管水平及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队伍素质和能力。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9,520,220元,同比减少1,203,076,下降5.81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20,084,同比减少480,114元,下降4.36 %;其中:经费拨款10,040,084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480,000元;主要是罚没收入。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4、转移性收入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了环境监测服务费的收费项目,所以就没有监测服务费非税收入(即监测站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是我局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给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调减了部分部门预算经费;三是上年结余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9,520,220元,同比减少1,203,076元,下降5.81 %;其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561元,占支出总预算6.76%,同比增加276,258元,增长26.48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06,717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103,149元,增长25.56%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6,902,205元,占支出总预算86.59%,同比减少1,545,873元,减少8.38 %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791,737元,占支出总预算4.05%,同比减少36,610元,减少4.42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8,971,38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96%,同比增加91,186元,增长1.03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项目支出10,548,83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4.04%,同比减少1,294,262元,下降10.93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减少。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9,520,220元,同比减少  1,203,076元,下降5.81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取消了环境监测服务费的收费项目,所以就没有监测服务费非税收入(即监测站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二是我局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划转给市行政审批局,市财政调减了部门预算经费;三是上年结余收入减少;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520,084元,同比减少  480,114元,下降4.36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0,040,084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480,000元,为罚没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9,000,136元,同比减少722,962元,下降7.44%;主要是《梧州市环境监管及预警系统项目(二期数据处理服务)》合同款、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结余、环境保护综合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结余、地表水跨界联合监测补助结余、省控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运行等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9,520,220元,同比减少  1,203,076元,下降5.8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561元,占支出总预算6.76%,同比增加276,258元,增长26.48  %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506,717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103,149元,增长25.56%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16,902,205元,占支出总预算86.59%,同比减少1,545,873元,减少8.38 %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791,737元,占支出总预算4.05%,同比减少36,610元,减少4.42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9,561元,占支出总预算12.54%,同比增加276,258元,增长26.48%。增加原因主要是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319,561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6,717元,占支出总预算4.82%,同比增加103,149元,增长25.56%。增长原因主要是调整了社保缴费基数。其中:基本支出506,71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统筹、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节能环保支出)7,902,069元,占支出总预算75.11%,同比减少822,911元,减少9.4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6,353,369元,项目支出1,548,700元。主要用于市环境保护局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环保工作任务、保障环保工作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91,737元,占支出总预算7.53%,同比减少36,610元,减少4.42%。减少原因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调出及退休,未能及时补充人员。其中:基本支出791,737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971,384元,占支出总预算85.28%,同比增加91,186元,增长1.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775,49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6.67%,同比增加1,045,761元,增长15.54%。增长原因主要是今年预算需在此经济分类科目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的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50,49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71%,同比减少139,190元,下降11.7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45,404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62%,同比减少815,385元,下降84.87%。减少原因主要是今年预算需在此经济分类科目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原因。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548,700元,占支出总预算14.72%,同比减少571,300元,下降26.9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48,36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86%,同比减少384,640元,下降37.2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减少。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39,34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1.28%,同比减少378,060元,下降37.16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其他资本性支出21,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6%,同比减少48600元,下降70.83%。减少原因主要是减少了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其他支出2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5.50%,同比增加240,000元,增长100 %。增加原因主要是今年预算罚没款非税收入返还拨付给监察支队部分单列入经济分类科目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6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527,298元,其中:(1)工资奖金津补贴4,408,250元;(2)社会保障缴费1,717,185元;(3)住房公积金705,503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96,36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55,630元,其中:(1)办公经费1,416,440元;(2)会议费15,000元;(3)培训费8,500元,(4)专用材料购置费8,000元,(5)公务接待费44,550元;(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200元;(7)维修(护)费80,450元;(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49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21,000元,其中设备购置21,000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30,752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896,552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34,200元。

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404元。其中:(1)社会福利和救助27,000元;(2)离退休费118,404元。

6.其他支出240,000元,其中其他支出240,0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800元,同比增加87,745元 ,增长76.26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7,450元,同比减少4,950元 ,下降6.84%减少主要原因我环保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审批制度,控制接待范围,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使每年的公务接待费均比上年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费预算135,350元,同比增加62,950元, 增长86.95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87,100元,同比增加44,445元,增长104.20%,增加主要原因是梧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1712月按采购程序完成了一辆应急指挥特种车辆的购置,用于我市突发环境事件响应处置以及日常环境巡检工作,由于往年无该项预算支出,故今年预算增加幅度较大。车辆运维费用包括车辆加油费、车辆保养费、车辆维护费、车辆保险费、车辆年审费用等。 

2)公务用车购置费48,250元,同比增加48,250元,增长100 %增加主要原因是梧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1712月按采购程序完成了一辆应急指挥特种车辆的购置,合同款为96.5万元,其中合同款的5%(即48250元)需要1年质保期到后(即至201812月)才支付给供应商。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4,750元,同比减少30,305元,下降26.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预算51,550元,同比减少20,850元,下降28.80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环保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审批制度,控制接待范围,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使每年的公务接待费均比上年有所减少。

3.公务用车费预算33,200元,同比减少9,455元,下降22.17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3,200元,同比减少9,455元,下降22.17 % 。减少原因主要是二层机构科技中心没有部门预算收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部分支出只能在上年结余专项工作经费收入中作了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无法满足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778,142元,同比增加252,842元,增长16.58%。市环境保护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9,906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43,428元,增长41.51%。增加原因主要是梧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201712月按采购程序完成了一辆应急指挥特种车辆的购置,故今年预算增大了车辆运维费用、一般设备购置费等经费。

主要用于本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包括统一规定的开票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62,868.31元,同比增加302,868.31元,增长504.78%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00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341,868.31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341,868.31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40,618.31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122,250元;分散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5772.6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95.77万元,(2)通用设备616.39万元,(3)专用设备4470.74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1.78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245.29万元。(6)无形资产142.67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内项目绩效目标有4个,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5.12万元。分别为:环保工作经费56.12万元、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环保事业费48万元、监察业务工作经费31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上级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从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它由事业单位的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收入或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付给事业单位的资金,是上级单位用于调剂附属单位资金收支余缺的款项。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3.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污染减排、污染防治、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可再生能源、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梧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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