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为加快推进苍海新区建设,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设立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为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设立苍海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中共梧州市苍海新区工作委员会、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
(二)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关于新区建设、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组织制定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产业发展、城镇群建设等规划,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新区 200 平方公里范围内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和产业布局等工作。
(四)根据新区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新区开发建设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编制区域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统筹、协调、调控新区用地规划与实施工作。
(五)全面负责苍海核心区 22 平方公里新城的规划、土地利用、项目建设实施与管理等各项工作,代表市政府履行项目合作协议政府方的义务。
(六)负责研究制定实施加快新区开发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
(七)负责新区开发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新区内自治区重大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建设推进的协调和服务。
(九)负责新区旅游产业规划和文化旅游品牌挖掘及推介工作。
(十)负责新区内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一)承担我市建设西江黄金水道工作职责。
(十二)负责苍海新区管委会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
(十四)负责湿地公园内的湿地保护与利用、生态旅游等工作。
(十五)负责对湿地公园规划控制区内的规划、建设、开发、经营活动进行监管、审批和处罚。
(十六)负责实施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负责制定、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的管理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十七)负责筹措湿地保护、修复、建设和管理资金。
(十八)负责对授权的相关资产进行经营、管理,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工作。
(十九)组织实施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础设施配套、生态旅游开发及其它项目工作。
(二十)负责做好湿地资源的普查、评价工作,保管湿地保护、管理和研究工作中获得的各项成果、数据和资料,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调查和检测报告。
(二十一)负责对外宣传、推广、交流与湿地科学知识普及、教育,参与国际国内湿地保护与利用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园区内的林业林政、渔业渔政、环境保护、市政市容、园林绿化等工作。
(二十三)承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梧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苍海新区由5个机构(其中:综合办公室、国土规划局、建设局、经济发展和投资促进局、生态和环境保护局)和1个下属机构(梧州市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组成,苍海新区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名;梧州市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所需编制在市本级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人。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9人,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5人。其中下属机构:梧州市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核定全额事业编制8名,2018年在编、在职人员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工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生态建设项目、梧州南站站前北路(广场东路—工业大道)、苍海新区铁路北路改线工程等4个工程。
(二)继续推进梧州市苍海文化中心、南广高铁梧州站交通枢纽及基础设施工程等7个基础设施与苍海二期项目建设。
(三)做好项目储备工作,计划储备苍海新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梧州高中南校区等2个项目。
(四)年内计划完工梧州市苍海小学建设项目。
(五)加快涉水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苍海湖常年蓄水目标。
(六)积极做好已入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协调工作,推进新城建设,凝聚人气。
(七)加快推进在谈的招商引资项目苍海国家湿地公园、水上乐园、岭南养生城、铜锣湾广场、苍海万达茂等项目的落地建设。
(八)加快推进湿地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评审工作。
(九)继续推进苍海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开展围蔽工程、主大门及广场、界碑界桩、疏浚清淤及绿化种植工程、苍海湖垃圾清理及巡护道路维护、科研监测中心和科普中心建设等工作。
(十)继续推进湿地保护工程中下小河恩义桥闸坝段水岸保护工程的施工建设。
(十一)制定《2018年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广西梧州苍海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五是积极配合市林业局开展“世界湿地日”、“植树节”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民众对湿地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536976元,同比增加2253204元, 增加175.51%。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上年结余项目专项资金收入2513048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3928元,同比减少259844元,下降20.24%;其中:经费拨款1023928元,主要是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536976元,同比增加2253204元,增长175.5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上年结余项目专项资金收入2513048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3981元,占支出总预算92%,同比增加2288541元,增长237.05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2833元,占支出总预算4.04%,同比减少17755元,下降11.0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462元,占支出总预算1.54%,同比减少6929元,下降11.29%。
(4)住房保障支出85700元,占支出总预算2.42%,同比减少10653元,下降11.06%。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02392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95%,同比减少259844元,下降20.24%。
项目支出251304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05%,该功能科目为今年新增加科目。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536976元,同比增加2253204元,增长175.51%。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1、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2、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上年结余项目专项资金收入2513048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23928元,同比减少259844元,下降20.24%。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023928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
3、上年结余收入2513048元,同比增加2513048元,增长100%;主要是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上年项目专项资金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536976元,同比增加2253204元,增长175.5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上年项目专项资金结余。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3981元,占支出总预算92%,同比增加2288541 元,增长237.05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2833元,占支出总预算4.04%,同比减少17755元,下降11.0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462元,占支出总预算1.54%,同比减少6929元,下降11.29%。
4、住房保障支出85700元,占支出总预算2.42%,同比减少10653元,下降11.0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0933元,占支出总预算72.36%,同比减少224507元,下降23.25%。主要是由于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40933元。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42833元,占支出总预算13.95%,同比减少17755元,下降11.06 %。主要是由于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2833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462元,占支出总预算5.32%,同比减少6929元,下降11.29 %。主要是由于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4462元。
4、住房保障支出85700元,占支出总预算8.37%,同比减少10653元,下降11.06%。主要是由于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其中:基本支出857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23928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减少259844元,下降20.2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9742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7.41%,同比减少36191元,下降3.5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减少等原因减少了支出。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000元主要用于聘用制后勤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65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2.59%,同比减少127300元,下降82.77%。主要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57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37%,同比减少10653元,下降11.06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人员减少等原因减少了支出。用于根据统一规定,为单位在职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资本性支出预算0元。
我单位全部为基本支出预算,没有项目支出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 2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97428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584167元;②社会保障缴费207561元;③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57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65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且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元。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元且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
2、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0万元。
另外,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共有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500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7300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苍海新区在职、在编人员减少,事业运行经费也相应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支出预算。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苍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共有车辆4辆,均为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湿地巡护,其中:4轮电瓶车2辆,2轮电瓶车2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1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2万元,(3)专用设备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梧州市苍海新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无项目预算,没有进行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单位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