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司法局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核准工作。
(六)指导、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八)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九)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协助各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纳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指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服务。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统计分析。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市司法局机关设政治部、办公室、法治宣传科、律师和法律援助管理科、公证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科、法制科(国家司法考试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科)计划财务装备科9个内设机构;下设一个二层机构,市法律援助中心;一个派出机构,园区司法所;管理一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梧州市公证处。
梧州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6名(含纪检派驻机构专用编制4名),派出机构园区司法所现有行政编制数6名,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编制5名。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一)人员构成
现梧州市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44名,派出机构园区司法所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2名;二层机构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实有在职在编公务员2名。
后勤服务人员2名。
(二)经费管理方式
本单位属二级预算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二层机构不单独核算,经费预算含在本单位预算中。
四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1.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促进平安梧州建设。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加强司法所建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继续推进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试点工作。
2.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全覆盖的法律服务网络。二是全面深入地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
3.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力推进法治梧州建设。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推动建立大普法工作格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4.深化改革创新,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社区矫正制度改革、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
5.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司法行政工作难题。强化“十三五”项目推进,突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争取政策落实,突出解决人员及经费保障问题。
6.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7.以推动思想政治建设常态化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2018年梧州市司法局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二)。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58.91万元,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加1.53%。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结余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4.18万元,同比减少1.87万元,减少0.26%。主要是受公证体制改革的影响,没有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4.转移性收入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5.上年结余收入54.73万元,同比增加13.34万元,增加32.23%。主要是因为部分项目未完成,需跨年进行。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758.91万元,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加1.53%。支出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人员工资。其中: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共分为四类:
(1)公共安全支出56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94%,同比减少51.66万元,减少8.33%。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9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3%。同比增加39.5万元,增长70.0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5%,同比增加14.85万元,增加67.75%。
(4)住房保障支出5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8%,同比增加8.78万元,增长18.01%。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78.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9.43%,同比增加156.78万元,增长30.04%。
项目支出80.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57%,同比减少145.31万元,下降64.44%。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758.91万元,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加1.53%。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人员工资。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04.18万元,同比减少1.87万元,减少0.26%。其中:经费拨款704.18万元;因受公证体制改革的影响,本年无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4.转移性收入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5.上年结余收入54.73万元,同比增加13.34万元,增加32.23%。主要是转移支付项目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758.91万元,同比增加11.47万元,增加1.53%。支出总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人员工资。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568.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4.94%,同比减少51.66万元,减少8.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63%。同比增加39.5万元,增长70.0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5%,同比增加14.85万元,增加67.75%。
4.住房保障支出5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58%,同比增加8.78万元,增长18.01%。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公共安全支出5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2.99%,同比减少64.99万元,下降11.22%。主要由于公证体制改革,减少支出项目。其中:基本支出488.55万元,项目支出25.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513万元,普法宣传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8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62%,同比增加39.5万元,增长70.06%。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人员工资,基数有所调整。其中基本支出95.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社保基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22%,同比增加14.84万元,增长67.67%。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人员工资,基数有所调整。其中基本支出36.77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57.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17%,同比增加8.78万元,增长18.01%。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人员工资,基数有所调整。其中基本支出57.53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78.7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6.39%,同比增加156.78万元,增长30.03%。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560.5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2.59%,同比增加197.84万元,增长54.54%。主要是人员工资调整及增加了住房公积金项目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111.21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6.39%,同比减少7.12万元,下降6.84%。主要是因为受公证体制改革的影响,减少了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2%,同比减少48.18万元,降低87.43%。主要是因为住房公积金项目的调整。
资本性支出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5.4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3.61%,同比减少158.65万元,下降86.1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0.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96%,同比减少24万元,下降97.95%。主要是因公证体制改革,减少了合同工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9.9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78.39%,同比减少114.65万元,下降85.18%。主要是因为受公证体制改革的影响,减少了支出项目。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资本性支出5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预算19.65%,同比减少20万元,降低80%。主要是政府采购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项。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61.1万元,其中:(1)工资奖金津补贴365.82万元;(2)社会保障缴费137.75万元;(3)住房公积金57.53万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31.16万元,其中:(1)办公经费88.48万元;(2)会议费4.7万元;(3)培训费5万元;(4)委托业务费4万元;(5)公务接待费3万元;(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7)维修(护)费3万元;(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98万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5万元,用于设备购置。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3万元,属离退休费。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同比减少3.35万元,同比下降23.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3万元,比去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同比增加13.21%。主要因为工作职能增加,预计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费
2018年预算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万元,同比下降31.62%,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万元,同比下降31.62%。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支出。
(2)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万元,同比减少3.35万元,同比下降23.34%。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3万元,比去年预算增加0.35万元,同比增加13.21%。主要因为工作职能增加,预计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费
2018年预算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万元,同比下降31.62%,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8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7万元,同比下降31.62%。下降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费支出。
(2)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11.21万元,同比增加7.12万元,增长6.84%。主要是因根据相关规定增加了人员工资。本单位有一个参公事业单位,该参公事业单位不单独核算,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含在本单位预算中,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5元,同比减少20万元,降低80%。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转移性收入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5万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647.8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7.07万元,(2)通用设备513.88万元,(3)专用设备19.17万元,(4)图书档案0.39万元,(5)家具、用具、装具等37.33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梧州市司法局实行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45万元。其中主要项目如下: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费23.95万元。包括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工作、律师公证管理等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用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提升梧州社会和谐稳定作贡献。
(五)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