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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12 09:48:02 作者 :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经办员 来源 :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 : 10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2018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二)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主要职责:

(一)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梧州市关于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和梧州市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承担产品质量、产品质量统计分析和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承担梧州市实施质量兴梧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质量工作形势,推进质量兴梧战略和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梧州市人民政府质量工作绩效考核。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协调开展梧州市级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和监督管理。

(五)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组织协调有关产品专项打假活动。

(六)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技术标准发展战略;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区域)技术标准研究及合作交流工作;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七)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和监督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溯源及其服务技术机构、计量检测人员资质资格、为社会提供公证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组织计量比对,依法规范、监督商品计量。

(八)负责规划和整合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管理认证机构、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工作。

(九)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管理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参与或组织调查特种设备事故。

(十)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规划,负责质量技术监督科技、重大科研、技术引进和技术机构发展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市内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各地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业务工作。

(十二)承办梧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梧州市计量测试所主要职责:负责全市量值统一,负责保存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执行强制检定和其它计量检定、校准、检测服务,以保证量值传递准确可靠。

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主要职责:承担资质范围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为区域内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保障和服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是管理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主管部门,由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实行业务领导,对梧州市以下的县(市)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实行业务指导。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有3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即梧州市计量测试所、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质量科、科技认证科、标准化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稽查局、人事科、财务科,另外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

梧州市计量测试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行秘科、业务科、力学科、长度科、电学科。

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党务办公室,办公室,业务科,总工室,食品检验室,化工产品检室,物理检验室。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办发[2017]86号)精神,20177月起原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的机构、人员、资产并入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成为内设机构,2018年起无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单独预算。

(二)编制情况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编制数共92人,其中: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编制数33, 其中行政编制数30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

梧州市计量测试所事业编制31人;

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事业编制28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在职人员情况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共实有在职人数118人,其中: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实有人数40人,其中行政在编人数28, 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人,其他聘用人员9人;按经费补助方式分:全额财政拨款29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28人,实行老人老办法工勤人员1人),财政经费差额补助人员2人(实行新人新办法聘用工勤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9人,为其他聘用人员。

梧州市计量测试所实有人数38人,其中事业在编人员27人,其他聘用人员11人;按经费补助方式分:全额财政拨款29人,经费自理人员11人,为其他聘用人员。

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实有人数40人,其中事业在编人员25人,其他聘用人员15人;按经费补助方式分:全额财政拨款25人,经费自理人员15人,为其他聘用人员。

(二)退休人员情况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所属单位共有退休人员69人,其中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退休人员35人,梧州市计量测试所退休人员20人,梧州市产品质量检验所退休人员14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质量强梧发展战略开展我市质监工作,服务地方支柱、特色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一)进一步提升质量供给水平。

1.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将质量强市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实施质量强梧发展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全面质量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抓好我市工业产品质量;全面提升质量水平,加强对广西名牌、广西老字号等品牌培育和保护,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做好组织开展第三届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国品牌日”和“质量月”主题宣传活动。

2.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针对已启动地理标志产品申报工作的蒙山黑土猪、藤县和平粉葛、藤县古龙八角、沙头迟熟荔枝等4个产品,积极督促指导县局完成有关产品的申报工作,争取20184个产品均获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另外,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法律法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企业依法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业标志。

3.督促指导梧州市质检所推进国家级黑茶检验中心申报工作。随着梧州六堡茶产业的发展不断状大,《梧州市六堡茶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5)》中已明确总投入0.5亿元升级打造国家级的黑茶检验中心。通过打造国家级黑茶检验中心,不断推进六堡茶产业发展,提高产业发展整体水平;以科技创新为主,增加六堡茶品种、提升六堡茶的品质和品牌影响力。

(二)进一步提升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1.继续强化特种设备大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是对发现的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的隐患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继续排查核实在用特种设备,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设备信息的准确性,强化与检验机构的信息交互功能;进一步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积极开展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加大各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开展特种设备知识宣贯工作;加大电梯维保领域的规范整顿,强化电梯安装源头管理,确保电梯使用安全,并争取年内将经核查符合条件的维保单位进行网上公示;加大特种设备行政执法力度;加大重点监控单位和隐患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我市特种设备应急体系建设;加强监察队伍作风建设;积极配合市安委会抓好企业“两化”建设。

2.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重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工作,认真督促指导企业完成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开展质量隐患整治、依法行政“八查八找”专项整治、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回头看、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活动;配合自治区质监局做好产品质量的监管相关工作;做好依法行政,法治质监建设工作。

3.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对民众热点关注的产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进行严厉查处,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执法信息部门互通。同时做好打假扶优工作,逐渐适应新形势下的生产企业进行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进行针对性的打假工作方法,稳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针对新型互联网领域职业打假,做好应对规范,避免被复议或诉讼风险,先做到如期按程序回复,分析出一般申诉者或职业打假人的敏感性。全力配合市政府对本市三家不锈钢生产企业做好转型升级工作,支持不锈钢企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指导企业产品下游多元化、高端化并形成产业链。真正使我市不锈钢园区成为全国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加强日常监管,结合与不锈钢园区对不锈钢企业建成的视频监控系统组成监管平台,并不定时随机抽取企业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质量成分进行全面监管,杜绝企业违法生产“地条钢”。

4.继续做好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检查工作;开展全市在用出租汽车计价器计量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对加气机计量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按时完成以体积显示的加气机须更改为以质量显示的加气机的改造工作;组织开展在用可燃性气体报警器计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5.抓好十九大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旗帜鲜明讲党性、树正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全面加强质监系统党的建设,促进质监事业改革发展。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表一至表十二)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2,683,306元,同比减少4,922,698, 下降27.96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财税[2017]20号相关规定要求,20174月起全面停征计量、质检方面非税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43,306元,同比减少4,662,698元,下降27.1 %;其中:经费拨款12,343,306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安排;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00,000元;主要是质量技术监督罚没收入安排。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拨款,故为0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3、上年结余收入140,000元,为上年结转未实施的项目资金,比去年增加140,000元,同比增长100%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2,683,306元,同比减少4,922,698元,下降27.96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财税[2017]20号相关规定要求,20174月起全面停征计量、质检方面非税收入,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83,741元,占支出总预算79.5%,同比减少5,151,956元,下降33.8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223元,占支出总预算10.34%,同比增加181,499元,增长16.0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609,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增加67,882元,增长15.65 %

4)住房保障支出786,733,占支出总预算6.2%,同比减少20,123元,下降2.45%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8,854,40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9.81%,同比减少210,698元,下降2.32%

项目支出3,828,9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19%,同比减少4,312,000元,下降52.97 %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2,683,306元,同比减少4,922,698,下降27.96 %。其中: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财税[2017]20号相关规定要求,20174月起全面停征计量、质检方面非税收入,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43,306元,同比减少4,662,698元,下降27.1 %;其中:经费拨款12,343,306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及业务专项经费安排;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200,000元;主要是质量技术监督罚没收入安排。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拨款,故为0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3、上年结余收入140,000元,与去年同比增加140,000元,增长100%。主要是梧州市计量测试所计量经费项目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683,306元,同比减少4,922,698元,下降27.96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财政部财税[2017]20号相关规定要求,20174月起全面停征计量、质检方面非税收入,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83,741元,占支出总预算79.5%,同比减少5,151,956元,下降33.8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223,占支出总预算10.34%,同比增加181,499元,增长16.06%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609,占支出总预算3.96%,同比增加67,882元,增长15.65 %

4)住房保障支出786,733,占支出总预算6.2%,同比减少20,123元,下降2.45%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43,741元,占支出总预算79.28%,同比减少4,891,956元,下降32.97%。其中:基本支出6,254,841元,项目支出3,688,900元。主要用于支付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职工工资及津补贴、机关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及开展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专项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223,占支出总预算10.45%,同比增加181,499元,增长16.06%。其中:基本支出 1,311,22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按规定缴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1,609,占支出总预算4%,同比增加67,882元,增长15.65 %。其中:基本支出501,60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按规定缴交的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786,733,占支出总预算6.27%,同比减少20,123元,下降2.5%。其中:基本支出786,733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按规定缴交的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8,854,4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70.59%,同比减少210,698元,下降2.3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196,486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2.57%,同比增加673,278元,增长8.95%。主要是工资调整、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按照财政部2018年政府科目收支分类改革,住房公积金科目归纳到工资福利支出进行核算增加了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57,92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43%,同比减少70,320元,下降9.66%,主要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减少定额公用经费安排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同比减少813,656元,下降100 %。主要是按照财政部2018年政府科目收支分类改革,住房公积金科目归纳到工资福利支出进行核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8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29.41%,同比减少4,452,000元,下降54.6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94,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52%,同比减少1,416,000元,下降64.07 %主要是取消计量、质检等非税收入后收入减少,无财政资金安排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79,9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07%,同比减少2,132,100元,下降42.54 %。主要是取消计量、质检等非税收入后收入减少,无财政资金安排等原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资本性支出1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41%,同比减少850,000元,下降98.27 %。主要是取消计量、质检等非税收入后收入减少,没有资金投入等原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3,985,149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2,056,638元;②社会保障缴费822,410元;③ 住房公积金345,101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61,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196,02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935,648元;②会议费10,000元;③培训费50,000元;④委托业务费14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20,000元;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⑦维修()94,687元;⑧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0,685元。

3、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6,347,137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5,005,337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341,800元。

4、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5,000元。其中:资本性支出15,0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预算,本表无数据。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4,020元,同比减少167,672元 ,下降31.5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00,同比减少27,418元,下降37.86 %,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319,020,同比减少140,254元,下降30.54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19,020元,同比减少140,254元,下降30.54 %,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减少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64,020元,同比减少167,672元 ,下降31.54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00,同比减少27,418元,下降37.86%,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319,020,同比减少140,254元,下降30.54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19,020元,同比减少140,254元,下降30.54 %,减少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车辆管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管理制度,减少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同比持平。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1.01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5.89万元,下降10.35%,主要原因是调出人员3人及退休1人,减少人员支出。

另外,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共有2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8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1.14万元,下降7.2%,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支出。

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主要是按市直财政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69,089元,同比减少745,911元,下降66.89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9,089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369,089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5,000元、工程类采购94,687元、服务类采购259,402 元;分散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辆(其中有一辆2017年公车拍卖时未拍卖成功)、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6254.31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3066.24万元,(2)通用设备 861.84万元,(3)专用设备2259.24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6.9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60.09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梧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8年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共9个,项目总金额2,369,9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2,229,915元,上年结余安排140,000元。具体是:质量兴梧经费1,050,000元,产品质量提升经费35,000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经费326,000元、计量强检经费672,200元、标准补助经费35,000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经45,313元、科技认证认可专项经费61,715元,职工教育培训经费50,000元,办公楼、网络维修经费94,687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本表无数据。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本表无数据。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指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及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包括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医疗保险金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包括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医疗保险金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