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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12 09:42:07 作者 :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经办员 来源 :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浏览 : 11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包含基层预算单位人员构成、经费管理方式)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市民宗委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民族、宗教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指导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承担宗教事务管理责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与宗教领域的涉外事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及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梧发〔20146号)精神,设立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增挂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牌子)。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行使行政职能的民族宗教事务工作部门,核定行政编制5名,后勤编制3名,内设综合科和业务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9人,包括单位正副主任各1名,科级2名,3名后勤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抓好壮族三月三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工作.壮族三月三节庆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民俗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营造浓厚民族团结进步氛围。

(二)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使用工作。扎实推进各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建设,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三)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升级和新建工作,积极指导示范点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单位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的作用。

(四)抓好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管理我市三个宗教团体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帮助各教宗教场所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宗教事务法治化进程。

(五)抓好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活动,深入信教群众宣传党的宗教政策法规,开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宣讲和培训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070,209元,同比减少345889,   下降24.43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从2018年度起,自治区民宗委不再追加市(县)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没有列入部门预算,直接下达到相关县(市、区),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0,209元,同比增加64111元,增长7.95 %,增长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其中:经费拨款870,209元,该款项均是一般预算拨款,属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4、转移性收入610000元,同比减少610000元,下降100 %,下降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度起,自治区民宗委不再追加市(县)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没有列入部门预算。

5上年结余收入200000元,同比增加200000元,增长100%,增长主要原是该款项是上年安排给市天主教堂的抢险维修经费,结转到今年支付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070,209元,同比减少345889元,下降24.43 %2018年支出总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从2018年度起,自治区民宗委不再追加市(县)民族工作经费,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减少。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710元,占支出总预算82.85%,同比减少384465元,下降30.24 %。减少的主要原因:从2018年度起,自治区民宗委不再追加市(县)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没有列入部门预算,直接下达到相关县(市、区),使收入该预算有所减少。其中:

1)行政运行(民族事务2012301)支出616710元。该项经费预算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2012302)支出200000元。该款项是上年安排给市天主教堂的抢险维修经费,结转到今年支付。

3)行政运行(宗教事务2012401)预算支出70000元。主要是组织开展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宗教领域调查研究并提出措施建议;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各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和搞好自身建设;负责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督促检查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83元,占支出总预算8.66%,同比增加28347元,增长44.0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提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92,683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06元,占支出总预算3.29%,同比增加10630元,增长43.25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基数提高。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35,20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55,610元,占支出总预算5.20%,同比减少401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55,61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40209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9.82%,同比增加64111元,增长11.1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该项经费预算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43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0.18%,同比减少410000元,下降48.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没有列入部门预算,直接下达到相关县(市、区)。其中,230000元为当年项目支出,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交流联谊、宗教工作开展等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200000元为上年天主教堂维修项目结余,待今年支出。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070,209元,同比增加264111元,增长32.7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二是上年天主教堂维修项目结余结转200000元,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0,209元,同比增加64111元,    增长7.95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870,209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200000元,同比增加200000元,增长100%,是天主教堂维修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070,209元,同比增加264111元 ,增长32.76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二是上年天主教堂维修项目结余结转200000元,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6,710元,占支出总预算17.15%,同比减少384465元,下降30.24 %。减少的主要原因:从2018年度起,自治区民宗委不再追加市(县)民族工作经费,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没有列入部门预算,直接下达到相关县(市、区),使收入该预算有所减少。其中:

1)行政运行(民族事务2012301)支出616710元。该项经费预算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族事务2012302)支出200000元。该款项是上年安排给市天主教堂的抢险维修经费,结转到今年支付。

3)行政运行(宗教事务2012401)预算支出70000元。主要是组织开展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宗教领域调查研究并提出措施建议;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各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和搞好自身建设;负责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督促检查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83元,占支出总预算8.66%,同比增加28347元,增长44.0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提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92,683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06元,占支出总预算3.29%,同比增加10630元,增长43.25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基数提高。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35,20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5,610元,占支出总预算5.20%,同比减少401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55,61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6,710元,占支出总预算64.17%,同比增加25535元,增长3.86 %。增长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56,710元,该项经费预算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30,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交流联谊、宗教工作开展等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

1)行政运行(民族事务2012301)支出616710元。其中,基本支出456,710元,该项经费预算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交流联谊、宗教工作开展等各项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行政运行(宗教事务2012401)预算支出70000元,均属于项目支出。主要是组织开展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宗教领域调查研究并提出措施建议;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各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和搞好自身建设;负责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督促检查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683元,占支出总预算8.66%,同比增加28347元,增长44.06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提高。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科目)92,683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5,206元,占支出总预算3.29%,同比增加10630元,增长43.25 %,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基数提高。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科目)35,206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55,610元,占支出总预算5.20%,同比减少401元,基本与上年持平。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55,61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640,209元,占支出总预算59.82%,同比增加64111元,增长11.13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3,609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3.35%,同比增加120122 元,增长29.05 %。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基本医疗保险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6,6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6.65%,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30,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1.49%,与上年相同。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8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4.78%,同比增加80000元,为当年新设项目,主要用于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3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56.52%,同比减少100000元,下降43.48 %。主要是新增了聘用人员的工资支出等原因。

资本性支出2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7%,同比增加20000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安排项目支出购买办公设备,今年安排了20000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613,609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 345940元;②社会保障缴费132,059元;③住房公积金 55,610;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80,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6,60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  152,816元;②会议费  23,000元;③ 培训费 21,000元;④ 公务接待费  20,000元;⑤维修()  19,784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20,000元,其中:设备购置 20,0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00元,同比增加6200元 ,增长44.9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我委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故和2017年同样,没有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00元,同比增加6200元,增长44.93 %。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上级来梧调研的次数会增加。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我委没有公务用车,与去年同比无变化,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000元,同比增加6200元 ,增长44.93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我委2018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故与去年同比无变化,没有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00元,同比增加6200元,增长44.93 %。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是自治区60周年大庆,上级来梧调研的次数会增加。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我委没有公务用车,与去年同比无变化,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费预算。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06,600元,同2017年同样,没有增减,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0000元,同2017年同样,没有增减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00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2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0000元;分散采购 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33.21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27.5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5.71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4个共23万元,分别是: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项目4万元,主要是用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点;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经费项目4万元,主要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宗教工作经费项目7万元,主要是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对宗教场所的设立和重大宗教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等。聘用人员经费8万元,主要是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