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水利局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主管局基本情况
梧州市水利局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工作职责:拟订全市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水利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申报水利投资项目,提出本市财政性资金安排;负责全市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编制本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直属二层机构基本情况
市水利局下属7个二层机构情况:
1、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职责:全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对已建成使用的水利水电工程进行安全维护和保养,确保安全运行和发挥效益。
2、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工作职责:主要负责梧州市城区堤防管理范围内堤防、护岸、排涝泵站、交通闸、穿堤涵闸等各类防洪排涝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及管理,确保各项工程正常运行;依据水行政法律法规对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察;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3、梧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工作职责:依据水法规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水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水政监察。宣传水法规;依法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等有关设施、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许可和水规费征收。
4、梧州市长洲排灌站工作职责: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管理保障,负责长洲岛农田灌溉及人畜饮水。
5、梧州市思龙冲水库工程管理所工作职责:负责思龙冲水库灌区农作物的灌溉,确保水库主体建筑物(大坝、放水设施、溢洪道)的安全运行。
6、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工作职责:防汛抗旱减轻灾害损失,河道管理、防洪管理、抗旱用水管理。
7、梧州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2017年新增全额事业单位)工作职能:负责全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一)主管局机构设置、编制现状
梧州市水利局为政府工作职能部门,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利科、水土保持科、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行政编制人数18人,后勤控制数4人。
(二)直属二层机构情况及编制现状
市水利局下属7个二层机构情况:
1、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纯公益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4人。
2、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纯公益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定编58人。
3、梧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纯公益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9人。
4、梧州市长洲排灌站:纯公益性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5人。
5、梧州市思龙冲水库工程管理所:纯公益性副科级事业单位,定编6人。
6、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纯公益性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9人。
7、梧州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2017年新增全额事业单位):纯公益性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5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主管局人员构成
梧州市水利局现在职22人(其中行政在编18人,后勤控制数4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二)直属二层机构人员构成
市水利局下属7个二层机构情况:
1、梧州市水利工程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站现在职10人,退休人员11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2、梧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现在职52人,退休人员15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3、梧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现在职7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4、梧州市长洲排灌站现在职11人,退休职工11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5、梧州市思龙冲水库工程管理所现在职5人,退休3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6、梧州市思良江防洪排涝工程管理所现在职8人,退休12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7、梧州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2017年新增全额事业单位)现在职4人,退休3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我市水利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新时期治水工作方针,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按照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部署水利建设。以防洪工程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我市水利事业改革发展,计划完成水利投资12.06亿元。
1、继续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继续贯彻“两个坚持”和“三个转变”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要求,按照国家防总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力做好防汛抗旱防台风的各项工作。
2、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一要全面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二要统筹加快面上水利工程建设,三要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四要着力加强工程运行维护,五要进一步强化各项保障措施。
3、积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着力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河域综合治理,提高主要江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全面加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建设,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大力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扎实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统筹推进城乡水生态文明建设。
4、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推进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不懈深化水利改革,加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和督促检查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创新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加大水利投入各项政策,用好金融支持水利政策,进一步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全面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培育水权水市场,进一步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范围。
5、切实强化依法治水科技兴水,不断提升水利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加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大水利科技创新力度,积极推进“互联网+”现代水利和智慧水利建设,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8573902元,同比减少4268143元,下降13.0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83516元,同比减少6500850元,下降20.45 %;其中:经费拨款12653516元,主要是财政补助;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2630000元;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罚没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同期对比无增减。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相应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8573902元,同比减少4268143元,下降13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711314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加442843元,增长34.91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581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增加165164元,增长33.54 %。
(3)农林水支出25178219元,占支出总预算88.12%,同比减少4873415元,下降16.22 %。
(4)住房保障支出1026788元,占支出总预算3.6%,同比减少2735元,下降0.3 %。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131051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9.58%,同比增加897150元,增长86.15 %。
项目支出1726338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42%,同比减少5165293元,下降23.03 %。
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全额事业单位,相应增加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局本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8573902元,同比减少4268143元,下降13.43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罚没收入相应减少。
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283516元,同比减少6500850元,下降20.45 %。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2653516元;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2630000元,主要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罚没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同期对比无增减。
3、上年结余收入3290386元,同比增加2232707元,增长211.1%;主要是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8573902元,同比减少4268143元,下降1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其中: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711314元,占支出总预算6%,同比增加442843元,增长34.91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581元,占支出总预算2.3%,同比增加165164元,增长33.54 %。
3、农林水支出25178219元,占支出总预算88.12%,同比减少4873415元,下降16.22 %。
4、住房保障支出1026788元,占支出总预算3.6%,同比减少2735元,下降0.3 %。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1314元,占支出总预算67.69%,同比增加442843元,上升34.91%。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11314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7581元,占支出总预算26%,同比增加165164元,上升33.54%。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57581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支出。
3、农林水支出21887833元,占支出总预算86.57%,同比减少7106122元,下降24.5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914833元,项目支出1397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水利)、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水政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利)和防汛。
4、住房保障支出1026788元,占支出总预算4.06%,同比减少2735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未计算本单位新招录人员。其中基本支出102678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1310516元,占支出总预算44.73%,同比增加89715元,上升8.6%。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01336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8.53%,同比增加1828273元,增长22.34 %。主要原因是新增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增列住房公积金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2884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0.86%,同比增加98400元,上升8.7 %。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全额事业单位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8316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3%,同比减少1029523元,下降93.7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不在此科目列支。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3973000元,占支出总预算55.27%,同比减少7398000元,下降34.62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3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2%,增加减少83800元,增长18.62%。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外聘人员工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0662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2%,同比减少2824300元,下降20.33%。主要减少部门预算专项委托业务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2373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98%,减少4379000元,下降64.85 %。主要是减少基础建设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0013360元,其中:①基本工资3496932元;②津补贴2710288元;③奖金228362元;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1711314元;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41741元;⑥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935元;⑦住房公积金1026788元;⑧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28840元。其中:①办公费135140元;②印刷费15900元;③水费4800元;④电费7150元;⑤邮电费24600元;⑥差旅费92099元;⑦维修(护)费10000元;⑧培训费2100元;⑨公务接待费23950元;⑩专用材料费10000元;⑾工会经费122501元;⑿其他交通费用744600元;⒀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316元。其中:生活补助68316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1295元,同比增加7345元 ,增长6.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795元,同比减少5155元 ,下降4.52 %,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12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全额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1295元,同比增加7345元 ,增长6.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 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8795元,同比减少5155元 ,下降4.52 %,减少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3、公务用车费预算12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增长100 %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2500元,同比增加12500元 ,增长100 %,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全额预算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市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0.72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320万元,增长24.42%,主要原因是:2017年新增人员其他交通费用。
另外,市水利局下属共有4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86万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7.38万元,下降9.4%,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344万元,同比减少90.57万元,下降10.84%。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4万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分散采购344万元,其中:工程类采购50万元、服务类采购294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853.4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280.56万元,(2)通用设备448.78万元,(3)专用设备108.03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16.06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有 27 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51.8 万元,其中:局本级有 18 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梧州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13.8 万元;河长制工作项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00 万元;视频监控设备、网络设备维护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30 万元;梧州市本级浔江河段河道采砂规划报告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30 万元;水利项目扶持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67万元;水政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82.2万元;外聘人员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50 万元;水利行业技术评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70 万元;防汛会商室维修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35万元;全市水利项目质量抽检及安全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50 万元;市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30 万元;水利工作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80万元;水利项目规划前期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60 万元; 水利局挂点扶贫村工作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3万元; 2015-2016涉农资金审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 水利局上年结余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76万元;梧州市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编制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70万元; 水土保持监督性监测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15 万元。局属事业单位有 9 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经费,项目经费 13.3 万元;水政执法专项 经费,项目经费 70 万元;防汛储备中心上年结余经费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60 万元; 防汛抗旱物资管理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61.85 万元;思良江上年结余资金 经费,项目经费预算51.5 万元;思良江水利设施运行维护 经费,项目经费1.7 万元;长排上年结转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预算47 万元;长排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预算4.45 万元;思龙冲上年结转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预算 50 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梧州市水利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