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地震局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梧州市地震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正处级,在梧州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基本情况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防震减灾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体系。按照全区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管理本级地震监测台网(站);强化本行政区域内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灾害预防工作体系。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并监督其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烈度区划成果的应用,按照有关规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制定本行政区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审核防震减灾宣传报道。
(五)承担市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的职能;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六)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在有条件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地震紧急救援队伍。协助市人民政府建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七)组织开展水库地震、海洋地震、塌陷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
(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九)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一)承担市人民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梧州市地震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一级预算事业单位,目前共设四科(综合科、监测科、震害防御科、应急科),核定参公编制数10名,后勤服务人员数2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地震局目前在职参公编制人员10人,后勤服务人员1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退休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在持续推进防震减灾“3+1”体系建设的同时,我局将全力落实以下工作:
(一)以项目为抓手,切实提升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综合能力。
配合做好广西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梧州分项)台站地震监测设备安装调试及后期运行维护管理等专项工作;配合自治区地震局开展广西地震背景场观测网络项目(梧州部分)建设;落实“7·31”苍梧5.4级地震后续工作相关项目:一是配合自治区地震局开展苍梧5.4级地震科学调查项目,为地震灾害预报和工程地震研究提供科技支撑,二是积极推进梧州市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危险性评价项目实施,为城乡抗震设防、国土规划和工程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完成“7·31”地震实录书籍的编辑出版工作,为未来提供地震应急处置借鉴参考,为后人了解“7·31”苍梧5.4级地震提供详实的史实资料。
(二)主动适应改革,探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在目前行政审批改革的大环境下,持续依法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抗震设防要求确定等行政执法内容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进一步探索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行政审批与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间联动性。
(三)突出基层重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按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运维工作要求,完善指挥中心运维工作。认真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好地震应急预案明确的职责任务,完善地震应急各项保障措施,组织开展本系统地震应急桌面演练。在吸取2017年地震应急救援综合演练与“4·18”岑溪2.2级地震应对经验的基础上,组织各县(市、区)基层第一响应人开展地震应急培训工作。
(四)进一步着力推进防震减灾示范工程建设。
争取创建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示范学校、示范社区各1个;规范我市抗震设防农村民居示范户标准,创新开展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示范工程试点建设。创新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模式,完善创新“六进”科普宣传方式,力争建成一座地震科普公园;力推建成符合国家标准的市级避难公园。
(五)以党建促发展,创建良好地震安全保障环境。
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热潮中,进一步提升我局“西江防震减灾先锋行”党建品牌工程,落实《粤桂交界及邻近地市地震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联创联建协议》,开展“三联”(阵地联建、班子联抓、工作联动)等党建联创联建活动,逐步实现粤桂交界及邻近地市地震工作部门基层党组织之间优势互补、工作互动,形成以共建促创新,以党建保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组织全市地震系统,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
(七)指导县(市、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附后,详见报告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1599858元,同比增加212379元,增长15.31%。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9681元,同比增加212582元,增长15.33%;其中:经费拨款1599681元,主要是工资和社保缴费等。
2、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同比不变。
3、上年结余收入177元。同比减少203 元,下降了53.42%。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计提基数;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1599858元,同比增加212379元,增长15.31%;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4271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8%,是梧州市地震局部门预算的主要构成。同比增加了122219元,增长10.91%。
(2)医疗保障支出6861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9%。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同比增加了22261元,增加48.02%。
(3)住房改革支出108199元,占支出总预算6.7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提取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了8536元,增长8.56%。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0332元,占支出总预算11.2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提取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同比增加了59363元,增长49.07%。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232181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02%,同比增加213082元,增长20.91%。
项目支出36767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2.98%,同比减少703元 ,下降0.19%。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计提基数提高了;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1599858元,同比增加212379元 , 增长15.31%。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计提基数。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9681元,同比增加212582元,增长15.33%。其中:经费拨款(补助)1599681元;由于本单位没有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的拨款,经费拨款(补助)是本单位主要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同比不变。
3、上年结余收入177元,同比减少203元,下降53.42%;主要是后勤服务人员经费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599858元,同比增加212379元,增长15.31%。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计提基数提高了。其中: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4271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8%,是本单位部门预算的主要构成。同比增加了122219元,增长10.91%。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1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9%。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同比增加了22261元,增加48.02%。
3、住房改革支出108199元,占支出总预算6.7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提取缴纳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了8536元,增长8.56%。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0332元,占支出总预算11.2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提取缴纳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同比增加了59363元,增长49.07%。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4253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68%,是本单位部门预算的主要构成。同比增加了122422元,增长10.93%。主要是由于工资调整及人员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875036元,项目支出367500元。主要是用于行政运行(地震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地震事务)、地震应急救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61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29%。同比增加了22261元,增加48.02%。主要是由于基本医疗保险增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3、住房改革支出108199元,占支出总预算6.76%。同比增加了8536元,增长8.5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4、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0332元,占支出总预算11.27%,同比增加了59363元,增长49.0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232181元,占支出总预算77.03%,同比增加213082元,增长20.9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86281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8.16%,同比增加305645元,增长39.15%。主要是工资调整以及后勤服务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增加等原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59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1.84%,同比增加7100元,增长5.12%。主要其他交通费用调整的原因增加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67500元,占支出总预算22.97%,同比减少500元,下降0.1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16%,同比增加30000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了外聘人员经费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25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85.03%,同比减少46500元,下降12.64%。主要压缩办公经费。
其他资本性支出2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81%,同比增加25000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办公设备的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116281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689456元;②社会保障缴费264626元;③住房公积金108199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45840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292800元;②会议费22000元;③培训费45000元;④委托业务费10000元;⑤公务接待费15000元;⑥维修(护)费23000元;⑦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00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25000元,其中设备购置25000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00元,同比不变。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000元,同比不变。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不变。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同比不变。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不变。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5000元,同比不变。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元,同比不变。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2、公务接待费预算15000元,同比不变。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同比不变。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同比不变。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没有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同比不变。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暂无购置公务用车的计划。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本单位是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下属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3400元,较2017年预算减少23400元,下降4.62%,主要是因为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相应压缩一定的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5000元,同比不变。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元,上级拨款25000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2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25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985944.81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10849.82元,(2)通用设备703982.99元,(3)专用设备523565元,(4)文物和陈列品0元,(5)图书档案0元,(6)家具、用具、装具等47547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有2个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7500元。分别是:1、开展指挥中心和虚拟地震监测台网日常运维和震情跟踪工作经费167500元。2、开展震害防御工作经费200000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是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是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
14.地震监测:是指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15.地震应急救援:是指反映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梧州市地震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