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0.“三公”经费支出表
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12.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 、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直属梧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负责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
2、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5、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7、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以上职责,中心下设8个科室(综合科、财务科、归集管理科、计划信贷科、稽核监督科、信息科、法规科、档案科)和苍梧县、岑溪市、藤县、蒙山县4个管理部,管理部作为中心的派出机构,与中心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中心总编制人数为47人,现有在岗在编人员42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心现有职工101人,其中:事业编制42人,聘用人员47人,退休人员12人。
经费由市财政局核定收支,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根据国发〔2015〕35号及财预〔2015〕205号文件精神,2016年起我中心部门预算由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决策部署,继续加大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力度,防范资金风险,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质量。
(一)抓好思想教育,继续深化文明创建
1.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质,把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成果转化为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工作动力。
2.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打造一支精通业务政策规定,熟悉业务办理技能,勇于创新、乐观向上、团结进取的业务团队。
3.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4. 继续深化中心文明和谐单位的创建工作。
(二)抓好管理工作,促使业务上新台阶
对照区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下达的各项业务指标,紧抓落实,确保按时完成相关业务指标。
1.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继续积极做好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工作。
2. 继续贯彻落实各级部门的相关住房公积金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同时按照“去库存,用足用好公积金”的要求,吸引更多市民采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力度。
3. 加强住房公积金催缴催建、归集扩面工作。
4. 加大防范、查处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的力度。
5. 充分利用部门信息资源,进一步简化业务流程。
6. 抓紧完成中心业务用房的建设和购置手续。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6,972,302元,同比增加10,353,502元,增长62.30%。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61,807元,同比增加5,055,285元,增长30.44%;其中:经费拨款3,612,100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8,049,707元,主要是用于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改造及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上年结余收入5,310,495元,同比增加5,298,217元,增长43152.11%,主要是2017年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结余收入。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标准;二是增加了项目支出,其中:1、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文件精神,增加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费7,469,500元;2、增加数据异地容灾项目建设费1,570,000元;3、增加龙圩区业务点业务用房专项资金3,161,022元;使得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6,972,302元,同比增加10,353,502元,增长62.30%;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309元,占支出总预算2.11%,同比增加99,761元,增长21.20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636元,占支出总预算0.81%,同比增加37,500元,增长20.70%。
(3)住房保障支出26,183,357元,占支出总预算97.08%,同比增加10,216,241元,增长63.98%。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3,923,36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55%,同比增加181,348元,增长4.85 %。
项目支出23,048,94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45%,同比增加10,172,154元,增长79 %。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1、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文件精神,增加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费7,469,500元;2、增加数据异地容灾项目建设费1,570,000元;3、增加龙圩区业务点业务用房专项资金3,161,022元;二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标准,基本支出增加。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6,972,302元,同比增加10,353,502元,增长62.30%。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费标准;二是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有:1、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文件精神,增加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费7,469,500元;2、增加数据异地容灾项目建设费1,570,000元;3、增加龙圩区业务点业务用房专项资金3,161,022元;三是上年结余收入增加,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结余款;使得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661,807元,同比增加5,055,285元,增长30.44%。其中:经费拨款(补助)3,612,100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8,049,707元,主要是本单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
2、上年结余收入5,310,495元,同比增加5,298,217元,增长43152.11%,主要是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6,972,302元,同比增加10,353,502元,增长62.3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标准;二是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有:1、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文件精神,增加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费7,469,500元;2、增加数据异地容灾项目建设费1,570,000元;3、增加龙圩区业务点业务用房专项资金3,161,022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309元,占支出总预算2.11%,同比增加99,761元,增长21.20 %。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636元,占支出总预算0.81%,同比增加37,500元,增长20.70%。
3、社会保障支出26,183,357元,占支出总预算97.08%,同比增加10,216,241元,增长63.9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309元,占支出总预算(含上年结余)2.11%,同比增加99,761元,增长21.20 %。主要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标准,其中:基本支出570,309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为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8,636元,占支出总预算(含上年结余)0.81%,同比增加37,500元,增长20.70%。主要是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标准,其中:基本支出218,636元,项目支出0元。主要用于支付中心在编人员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住房保障支出20,872,862元,占支出总预算(含上年结余)77.38%,同比增加4,918,024元,增长30.82%。主要是由于:一是根据相关规定提高了职工社会保障缴费标准;二是增加项目支出,主要有:1、根据市发改委批复的文件精神,增加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建设费7,469,500元;2、增加数据异地容灾项目建设费1,570,000元;3、增加龙圩区业务点业务用房专项资金3,161,022元。其中:(1)基本支出3,134,415元,主要用于支付在编人员的工资和除上述两项外的社会保障费(含住房公积金),以及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水电费、培训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项目支出17,738,447元,主要用于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运行、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升级改造及中心业务用房建设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包括:公积金业务运行专项、业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业务用房专项、购置办公设备专项及聘用人员专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3,923,360元,占支出总预算(含上年结余)14.55%,同比增加181,348元,增长4.8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612,10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92.07%,同比增加574,737元,增长18.92 %。主要一是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标准调整;二是经济科目调整,中心为在编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等原因增加了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11,260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93%,同比减少57,060元,下降15.49%。主要是人员变动按相关规定标准核定的费用减少的原因减少了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元,同比减少336,329元,下降100%。主要是经济科目调整,中心为在编职工缴交的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的原因减少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7,738,447元,占支出总预算(含上年结余)65.77%,同比增加4,873,937元,增长37.89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69,3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2.23%,同比增加2,169,300元,增长100 %。主要是经济科目调整,中心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及社保缴费由“商品和服务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的原因增加了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050,725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7.20%,同比减少851,775元,下降21.83%。主要是经济科目调整,中心聘用人员劳动报酬及社保缴费由“商品和服务支出”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反映的原因减少了支出。
资本性支出12,518,422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0.57%,同比增加3,556,412元,增长39.68%。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住房公积金“双贯标”系统升级项目支出;二是新增数据异地容灾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
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9,143,385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5,781,400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3,361,985元。
2、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2,518,422元,均为资本性支出(一)。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我中心仍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例行节约。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21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其中:(1)中心尚未进行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1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费预算21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其中:(1)中心尚未进行车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210,00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2)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去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元。
另外,我中心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38,285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67,455元,增长 5.98%,主要原因是新增数据异地容灾项目及蒙山管理部、龙圩区业务点业务用房启用,办公设备购置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维护费、租赁费、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及其他费用等保障中心及业务运行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7,391,689元,同比增加8,389,679元,增长93.20 %。按采购资金类型划分,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548,422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的资金4,843,267元。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7,391,689元,全部为货物类采购。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中心共有车辆6辆(含管理部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925.07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457.89万元,(2)通用设备424.30万元,(3)家具、用具、装具等42.88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有5个,其中纳入预算绩效考核的项目有5个,分别是公积金业务运行专项、业务系统运行维护专项、业务用房专项、购置办公设备专项及聘用人员专项,金额合计17,738,447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我中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我中心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住房公积金管理:指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和监督管理。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表: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报表
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