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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 2018-02-11 11:21:15 作者 :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经办员 来源 :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 : 45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

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部门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表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五、他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预算绩效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梧办发〔201626号),组建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梧州市农业委员会及其下属二层机构主要职能:

(一)负责起草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农业机械化管理等)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二)具体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研究提出全市农产品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农业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五)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六)负责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七)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八)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重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九)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十)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禽畜屠宰、农业机械化等的行业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全市农业动植物保护、检疫(不含森林植物检疫)和防疫工作,组织处置、扑灭重大动植物疫情;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民间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渔政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十三)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编制现状情况

(一)机构设置

我委共有直属全额单位1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6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 行政单位是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梧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梧州市种子管理站、梧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植物保护站、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梧州市土肥站、梧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梧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梧州市畜牧站、梧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委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科技教育科、粮食油料科、经济作物科、畜牧与饲料科、兽医与药政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科、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共15个职能科(室)。

(二)编制现状

我委人员编制总数为211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 166人,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5人;在职人员总数194人,其中:行政在职41人,事业在职150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在职1人,后勤人员控制数(新聘)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127人(其中离休1人)。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委直属14个单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机关本级。行政编制40人,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5人;行政编制在职人员41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在职1人,后勤人员控制数(新聘)在职2人;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 

  (二) 梧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事业编制7人,在职人员6人,退休 5人。 

(三)梧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6人,事业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4人。 

(四)梧州市种子管理站:事业编制5人,事业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2人。 

  (五)梧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事业编制5人,事业在职人员5人,退休14人。 

  (六)梧州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事业编制1人,事业在职人员1人,退休5 

  (七)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45人,事业在职人员40人,退休2 

  (八)梧州市植物保护站:事业编制17人,事业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3人。 

  (九)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事业编制10人,事业在职人员9人,退休3人。 

(十)梧州市土肥站:事业编制8人,事业在职人员8人,退休4人。

(十一)梧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25人,事业在职人员20人,退休8人。

(十二)梧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19人,事业在职人员18人,退休10人。

(十三)梧州市畜牧站:事业编制6人,事业在职人员6人,退休2人。

(十四)梧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2人,事业在职人员11人,退休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加快推进现代特色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梧州“水陆空”立体特色优势农业。

(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

围绕“产业链条延伸”和“农业多功能拓展”,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粤桂合作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水漾年华”等综合农业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素质、效益、竞争力。

(三)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育区域特色品牌

大力发展标准化、产业化、循环化的现代生态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农产品,加大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公用品牌的培育力度,扶持共建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好、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具有梧州特色的名牌产品。

(四)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加大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力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面污染源防治。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五)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产业富民工作

加大对预脱贫县、村的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将项目资金向贫困村产业发展倾斜。加快推进特色种植、生态养殖、林下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各类产业及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总体预算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27,031,789元,同比增加825,470元,增长3.15%。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10,325元,同比增加2,651,673元,增长13.22 %;其中:经费拨款21,993,325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农林水支出拨款、住房保障支出拨款;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717,000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渔业资源保护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3.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4.转移性收入0元,同比减少150,000元,下降100%;主要是今年无转移性收入纳入部门预算。

5上年结余收入4,321,464元,同比减少1,676,203元,下降27.95%;主要是项目支出进度加快,结余减少。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增加;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27,031,789元,同比增加825,470元,增长3.15 %;其中: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1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46,605元,减少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7,340元,占支出总预算10.83%,同比增加794,787元,增长37.27%。(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5,744,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290,114元,增长34.72%。(4)农林水支出21,222,298元,占支出总预算78.51%,同比减少309,586元,下降1.44%。(5)住房保障支出1,756,407元,占支出总预算6.50%,同比增加96,760元,增长5.83%

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19,591,525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2.48%,同比增加2,640,873元,增长15.58%

    项目支出7,440,26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7.52%,同比减少1,815,403元,下降19.61%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使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 27,031,789元,同比增加975,470 ,增长3.74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拨款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拨款增加;使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10,325元,同比增加2,651673元,增长13.22%。其中:经费拨款(补助)21,993,325元;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717,000元,主要是本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非税收入(渔业资源保护经费)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3.上年结余收入 4,321,464元,同比减少1,676,203元,下降27.95 %;主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病虫害控制、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渔业资源保护经费项目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7,031,789元,同比增加975,470元,增长3.74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二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使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有所增加。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46,605元,减少100 %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927,340元,占支出总预算10.83%,同比增加794,787元,增长37.27 %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5,744元,占支出总预算4.16%,同比增加290,114元,增长34.72%

4.农林水支出21,222,298元,占支出总预算78.51%,同比减少159,586元,下降0.75%

5.住房保障支出1,756,407元,占支出总预算6.50%,同比增加96,760元,增长5.8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

1. 科学技术支出0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46,605元,减少100 %。主要是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27,340元,占支出总预算12.89%,同比增加794,787元,增长37.27 %。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927,340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委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25,744元,占支出总预算4.96%,同比增加299,485元,增长36.25%。主要是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保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125,744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委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16,900,834元,占支出总预算74.42%,同比增加1,440,901元,增长9.32%。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增加造成其中:基本支出16,900,834元,项目支出3,118,800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委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农业执法监管、农业信息统计监测等业务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756,407元,占支出总预算7.73%,同比增加116,500元,增长7.10%。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756,407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委直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统一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部门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  四类。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9,591,525元,占支出总预算86.27%,同比增加2,640,873元,增长15.58 %。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962,337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  91.68%,同比增加4,204,940元,增长30.56%。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加、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增加、住房公积金增加;住房公积金调整经济分类类级科目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等原因造成增加了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34,163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7.88%,同比增加71,040元,增长4.83%主要是按统一标准计提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纳入预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6,028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0.44%,同比减少1,635,107元,下降 95%。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调整经济分类类级科目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调整到“工资福利支出”的原因减少了支出。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3,118,800元,占支出总预算13.73%,同比增加10,800元,增长0.3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1%,同比减少2,000,下降0.99 %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76,8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89.03%,同比增加68,800元,增长2.54%主要是委直属事业单位咨询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支出增加造成。

其他资本性支出142,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56 %,同比增加39,000元,增长37.86%。主要是办公设备更新购置增加等原因导致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政府经济科目划分,共分为  六类:

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776,479元,其中:①工资奖金津补贴3,707,642元;②社会保障缴费1,411,184元;③住房公积金585,653元;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2,000元。

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2,352,500元,其中:①办公经费1,236,645元;②会议费93,000元;③培训费107,000元;④专用材料购置费520,000元;⑤委托业务费163,400元;⑥公务接待费76,900元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000元;⑧维修(护)费78,000元;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5,555元。

3.机关资本性支出(一)60,000元。其中:①设备购置60,000元。

4.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4,353,318元,其中:①工资福利支出12,385,858元;②商品和服务支出1,967,460元。

5.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82,000元,其中:①资本性支出(一)82,000元。

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6,028元。其中:①社会福利和救助24,300元;②离退休费61,728元。

三、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政府基金收支预算。

四、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7,768元,同比减少46,253元,下降13.0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上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6,521元,同比减少40,700元 ,下降 20.64%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151,247元,同比减少5,553元 ,下降3.54%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1,247元,同比减少5,553元,下降3.54%,减少主要原因是下乡开展业务活动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车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4,121元,同比减少49,900元,下降14.1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6,521元,同比减少40,700元,下降20.64 %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费支出预算147,600元,同比减少9,200元,下降5.87% 。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47,600元,同比减少9,200元,下降5.87 % 。减少主要原因是下乡开展业务活动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车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五、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本级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6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36,40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5,000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另外,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下属共有7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6,760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6,040元,增长3.01%主要原因是增加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主要是为保障委机关及委直属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72,000元,同比减少16,000元,下降8.51%,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采购项目类型划分集中采购142,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42,000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0元;分散采购 30,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 0 元、工程类采购0元、服务类采购30,00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用于直属事业单位下乡开展业务活动使用。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4,494.37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830.85万元,(2)通用设备1,360.05 万元,(3)专用设备1,198.33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等105.14万元。

(四)预算绩效说明。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有21个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1.88万元,其中:委本级有4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渔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0万元;农机安全监管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1.88万元;粮食安全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委属事业单位有2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耕地质量监测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9.80万元;动物疫病防控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45.5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业务,因此没有相应的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说明。

本部门在填报2018年部门预算中,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因此没有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情况。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含经费拨款、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专项收入安排的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安排的资金、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等。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