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梧州市编办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
1.市编办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工作部门,又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列市委机构序列。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5个:综合科、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科、事业编制管理科、监督检查科、行政审批管理科。行政编制14名,实有1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实有1人;退休人员8人。
2.下属二层机构: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经费管理方式为:全额财政拨款。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电子政务科。全额事业编制10名,实有8人。
(二)主要职责
1.市编办机关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关于地方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拟订我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梧州市机构编制工作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群众团体机关(以下简称“党政群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协调全市各级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对全市机构编制进行宏观管理和总量控制。
(2)研究拟订我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和各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各级机构改革工作。
(3)审核市直党政群机关、驻外机构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科以上领导职数;负责市直党政群机关、驻外机构处级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调整的审批;审核市直党政各部门之间,市直党政各部门与市、县(市、区)之间的职责分工;负责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责任确定和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4)负责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理论研究和信息传递、交流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干部培训及统计业务工作。
(5)拟订市直党政群机关,各县(市、区)、乡(镇)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
(6)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报批梧州市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相当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市直党政群机关所属科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报批市属相当县(处)级事业单位的设置;审批市属相当乡(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置;研究拟订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指导各市、县(市、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和机构改革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7)监督检查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法规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机构编制预算管理机制和监督惩处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对市直党政群机关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8)组织实施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工作。负责梧州市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指导市、县(市、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管理制度;负责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依法清理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依法认定并向社会公布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实施主体。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10)编制工作的情况综合、理论研究、信息传递等工作。
(11)承办梧州市市委、梧州市人民政府和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关于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市本级事业单位登记注册;核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证》;办理事业单位变更、注销年检、公告等工作。
(3)依法保护全市核准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4)管理本级事业单位登记档案和其他有关信息资料,为事业单位和社会提供有关服务。
(5)负责市、县(市、区)政务和公益域名的申报、注册、登记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事业单位登记、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7)指导、监督县(市、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8)监督检查全市事业单位执行登记管理法规、规章情况,查处违规行为。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2017年度工作任务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深化市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工作,各部门制定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和具体运作规范。
3.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4.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
5.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
6. 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
7.加快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8.积极稳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9.继续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10.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
11. 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政务和公益域名管理工作。
二、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
2017年市编办收入总预算2,949,153元,同比增加377,055元,增长14.66%。其中:
1. 2017年财政下达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拨款收入总额为2,936,624元,全部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拨款,同比增加459,509元,增长18.5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单位车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公务员养老金单位缴费拨款。
2. 财政下达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上年结余收入12,529元,该款项属于2016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多扣少补项目年底拨入结余,是财政预算对我办2016年新调入人员当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的追加拨款,同比减少82,454元,减少86.81%,减少原因是财政收回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市编办支出总预算2,949,153元,主要用于机构编制事业发展,同比增加377,055元,增长14.6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可分为四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02,221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机关日常办公支出和专项工作的支出,占支出总预算的78.06%,同比增加11,025元,增长4.81%。
(2)医疗卫生支出114,326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的支出,占支出总预算的3.88%,同比增加17,354元,增长17.91%。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97,430元,用于市编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编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支出,占支出总预算的10.09%,上年此项没有支出,不可比。
(4)住房保障支出235,176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占支出总预算的7.97%,同比增加51,236元,增长27.85%。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可分为三类:
(1)基本支出预算2,542,62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22%,同比增加459,509元,增长22.06%。其中:
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912,288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5.21%,同比增加540,387元,增长39.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性支出、社会保障缴费,本年度新增的公务员养老金单位缴费开支是造成该项预算支出数增长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5,160元,为行政运行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54%,同比增加264,120元,增长201.56%,主要是因增加车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
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为235,176元,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235,176元。本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数比2016年上升459,509元,上升率22.06%,新增加的公务员养老金单位缴费是基本支出预算数上升的最主要原因,另外2016年9月公务员工资正常调资后人员工资性支出有所上升,同时以工资收入作为缴交基数的社会保障费、职工住房公积金亦随之同步增长也造成基本支出预算数比上年上升。
(2)项目支出预算39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36%,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及实名制管理经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经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经费、政务和公益域名运行费四个方面。项目支出预算数与去年持平。
(3)本年拨入的上年结余12,529元为新调入人员当年的追加拨款,用于行政运行公用经费支出4,313元、职工医疗保险支出3,160元、住房公积金补贴5,05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42%,同比减少82,454元,减少86.81%。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长39.39%,幅度较大,是因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费支出增加,特别是新增公务员养老金单位缴费这一项造成;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长201.56%,是因本年度新增加的安排车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造成;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减少59.46%,是因今年我办的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划由社保局代发,预算资金不作安排造成。
本年拨入的上年结余减少主要原因:是因财政收回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
三、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36,624元,同比增加459,509元,增长14.66%。其中:基本支出2,542,624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6.58%,同比增加459,509元,增长22.06%;项目支出394,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78%,与去年持平同。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2,289,692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7.97%,同比增加93,479元,增长4.26%,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工资性支出和社会保险费支出增加。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1,895,692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394,000元,用于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及实名制管理经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经费、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经费、政务和公益域名运行费四个方面。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297,430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0.13%,上年预算此项没有支出,不可比。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编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支出预算114,326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89%,同比增加17,364元,增长17.91%。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增长原因是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支出预算235,176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01%,同比增加51,236元,增长17.85%。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增长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增加。
四、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和财政拨款使用计划,申请安排资金。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费等预算支出数为3,200元,与2016年预算支出数23,200元相比减少86.21%。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该项费用2016年预算安排0元,2017年预算安排0元,因我办没有因公出国(境)安排,本年预算不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16年预算安排3,200元,2017年预算安排3,200元,与去年持平。本年度公务接待费用预算是以2016年的实际使用数为参考基数制定的。近年来,随着我办工作职能的增加,自治区、各地兄弟单位来我市进行调研的次数亦随之增加,对应公务接待次数有所上升,但我办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接待规定,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决定本年度不增加公务接待经费。
(三)公务用车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的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2016年预算安排10,000元,2017年预算安排0元,因实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无保留用车,本年预算不再安排经费。
五、2017年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业务,因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50,00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数目
2017年年初,我办资产总额1,239,149.58元。其中:流动资产为119,459.58元,固定资产为1,117,710元,无形资产为1,980元。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我办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4个,项目预算支出394,000元,这些项目工作均具有长期延续性。主要项目如下:
(一)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实名制管理经费项目6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做好市本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政务和公益域名的管理工作,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保障我市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网络、事业单位在线登记网络正常运行。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经费项目11.4万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项目绩效目标:一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决定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二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决定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三是督促指导各审批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四是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项目绩效目标:对市本级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问题的举报,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加大对机构编制工作的监督力度,规划机构编制管理。指导所辖县(市、区)有效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增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规范化和常态化。
(三)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经费项目12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政府部分产生职能转变的部门“三定”规定,对部门推进职能转变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检查;根据相关要求,对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四)政务和公益域名运行费项目1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为我市新成立行政、事业单位的中文域名注册,做到域名注册全覆盖;统一为该年度到期的中文域名续费,确保所有中文域名处于生效状态;为有自建网站的单位申请网站标识,并指导其加挂在网站上。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办2017年行政运行公用经费395,160元,其中:办公费82,697元、邮电费8,000元、公务接待费3,200元、其他交通费用245,400元、差旅费8,000、会议费5,000元、培训费8,120元、工会经费29,74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00元。
十、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人员基本医疗、工伤、公务员医疗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收入,缴存比例单位及个人不超过12%。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中为保障单位运行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用于购买货物或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办案用房水电费、安全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