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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6-30 11:34:41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政协梧州市委员会 浏览 : 25

 

目  录

 

第一部份:政协梧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二、基本职能

三、2017年工作要点

四、人员和经费管理方式

第二部份:政协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三、2017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份:政协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支出表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第一部份:政协梧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机构设置

政协梧州市委员会为厅级行政单位,下设三个正处级办事机构和六个正处级工作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研究室、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提案法制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联谊委员会、农业农村委员会。

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行政科、人事保卫科、综合科,对应各专委会设工作一科、二科、三科,委员联络工作办公室下设委员联络工作科。

二、基本职能

政协梧州市委员会的基本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中央有关政协工作的文件要求,坚持团结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凝心聚力、献计出力。

三、2017年工作要点

1.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广泛凝聚思想政治共识。

    2.聚焦奋斗目标建言献策,助推改革发展和谐稳定。

3.加强协商民主建设,发挥重要渠道作用。

4.强化民主监督职能,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5.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大力提升履职水平。

四、人员和经费管理方式

政协梧州市委员会为全额财政拨款管理的行政单位,编制人数3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人。2016年12月31日实有人数64人,其中:主席、副主席10人,行政编制38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3人;离休3人(退休49人于2016年10月1日起转由市社保局发放退休金);聘用工13人。

 

第二部份:政协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9488667元,与上年同比减少1703321元,下降15.21%。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减少的原因一是上年结转为0元,二是人员变动引起基本支出略有下降。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9488667元,其中:基本支出7523667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9.29%,与上年同比减少141893元,下降15.86%,基本支出下降主要是人员变动引起。项目支出196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0.70%,与上年同比减少284338元,下降12.64%,下降原因是全部专题项目当年完成。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7756282元。

(2)208类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预算781887元,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302117元,是工资福利支出项目的社会保险缴费。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48381元,是住房保障支出项目的住房公积金补贴。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7523667元,占支出总预算79.29%,与上年同比减少141893元,下降15.86%,基本支出下降主要是人员变动引起。

(2)项目支出预算1965000元,占支出总预算20.70%,与上年同比减少284338元,下降12.64%,下降原因是上年无结转,全部专题项目当年完成。

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有:政协委员迎春交流经费30000元,六个专委会工作经费325000元,调研考察工作经费350000元,全市政协业务工作会议经费30000元,《梧州政协》及整理重大文史资料编印出版经费350000元,政协常委(或委员)培训经费100000元,集中培训专项经费130000元,政协综合业务经费400000元,自治区政协各专委来梧调研活动经费100000元,对外联络经费100000元,政协慈善事业经费50000元。

二、2017年部门公共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88667元,同比减少1418983元,下降13%。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756282元,占拨款81.74%,同比减少2333521元,下降 23.12%。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1887元,占拨款8.24%,本年新增预算拨款。

3.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117元,占拨款3.18%,同比增加10933元,增长3.75%。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648381元,占拨款6.83%,同比增加121718元,增长23.11%。主要是缴费基数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说明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158622元,其中:基本支出5028622元,占本类支出97.47%,项目支出130000元,占本类支出2.52%。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241160元,其中:基本支出1556160元,占本类支出48.01%,项目支出1685000元,占本类支出51.98%。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938885元,其中:基本支出938885元,占本类支出100%。

 4.其他资本性支出150000元,其中: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本类支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23667元,其中:人员经费596750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5616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部门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三公”经费预算74000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16000元,与去年持平。根据自治区和梧州市外事工作需要,安排政协领导和相关委员会领导赴港澳地区开展政协委员履职培训、教育扶贫项目对接等活动

2.公务接待费预算58000元,与去年持平。根据相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控制接待人数,减少接待费用开支。

3.公务用车费预算0元,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同比下降100%,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

(2)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元,同比下降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1556160元,同比增加695040元,增长80.71%,增长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对个人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结合梧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150000元,同比减少50000元,下降25%。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公务用车编制数19辆,实有19辆,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全部车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实施绩效管理目标的项目有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65000元。

1.会议费。确保年度各项会议顺利召开,圆满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和任务。

2.委员视察、调研。确保政协委员更好的履行参政议政职能。

3.专委会业务专项经费。确保调研、召开专题协商会议、调研报告等业务按时按量高质量完成。

4.委员培训。提高委员履职能力。

5、文史资料编印经费。确保重大文史资料得以永久保存。

6、综合业务经费。确保与各地市政协交流、海外联谊、扶贫济困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部份:政协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第四部份: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十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是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是按国家政策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附件:2017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梧州市委员会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xls

 

 

2017年2月24日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