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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6-30 15:13:32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浏览 : 17






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分析说明

第一部分 梧州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市红十字会基本情况:市红十字会机构内设2个部室,即办公室以及赈灾救护部。是参公单位,属人民团体市直机关。现有编制人数4人,实配4人。副处级在职1人,正科级在职共2人,科员在职1人。

 

(二)市红十字会性质:梧州市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由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

 

市红十字会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照实施办法制定市红十字会工作规划,指导本市各级红十字会开展活动,推动本市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员和其他受害者实施人道主义救助,争取境内外红十字会组织的援助,募集资金和物资,发展红十字会社会福利事业,增强人道主义救援救助的能力。

 

3、开展人道主义领域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负责与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开展全市群众性的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和现场急救工作,普及救护知识及技能。

 

4、以爱国主义、人道主义教育为中心,指导开展红十字会青少年活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加强与其他国家、地区红十字会相互之间的友好交往与合作宣传国际红十字会与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6、组织、宣传、实施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推动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及捐献遗体、器官等工作。

 

7、承担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红十字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82017年年度工作主要任务。

 

2017年我们将扩大应急救护知识受众范围,提高梧州市民应急救护能力,减少市民遇险可救不会救的情况,使市民对急救培训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通过宣传鼓励,使更多人成为了急救志愿者,向群众传播急救知识。推动献血、造血干细胞、器官捐献等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募集救灾资金和物资,备灾救灾工作,挽救更多需要救助的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1、收支预算总表(附件1

 

2、收入预算总表(附件2

 

3、支出预算总表(附件3)

 

4、财政拨款收支出总表(附件4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5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附件6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附件7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8

 

9、“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9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78.31万元,同比增加10.64万元,增长15.72%。其中:一般预算拨款57.18万元,同比增加11.43万元,增长24.98%;转移性收入20万元,同比持平;上年结余1.13万元,同比减少0.79万元,下降41.1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8.31万元,基本支出45.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69%,同比增加9.43万元,增长26.38%;项目支出3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31%,同比增加1.21万元,增长3.79%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54%,红十字行政运行支出35.1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91%,同比增加3.08万元,增长9.60% ;红十字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32%,同比增加2万元 ;同比增长20%,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5.54%,同比持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50%,同比增长0.01万元,增长0.51% ;住房公积金支出4.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9%,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11.54%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18%,同比增加4.98万元,增长17.75% ;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8.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33%,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99.26%;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4.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18%,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11.54%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33.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31%,同比增加3.13万元,增长10.43%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8万元,项目支出1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补助33.03万元,占基本支出73.11%,同比增加4.98万元,增长17.75%

 

2、商品和服务支出补助8.09万元,占基本支出17.90%,同比增加4.03万元,增长99.26%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06万元,占基本支出8.99%,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11.54%

 

4、“三救、三献” 商品和服务项目支出12万元,占项目支出100%,同比持平。

 

第五部分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第六部分 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执行了8项规定,16-17年的三公经费都是0,无增减。

 

(一)公务接待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费0万元;

 

(三)因公出国费0万元。

 

第七部分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八部分2017年预算绩效情况

 

1.    应急救护培训项目 急救项目经费13万元,通过联系、安排,在机关、单位、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开展了公益性急救培训,完成了45场公益性急救培训,急救培训受益群众达2200人次。扩大了应急救护知识受众范围,提高了梧州市民应急救护能力,减少市民遇险可救不会救的情况,使市民对急救培训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通过宣传鼓励,使更多人成为了急救志愿者,向群众传播急救知识。许多学校、市民致电邀请再次到校上培训课或主动报名参加培训。

 

2. “三救、三献”项目 “三救.三献”项目经费7万元 ,在5.8世界红十字日、5.12防灾减灾日等开展“三救、三献”工作宣传,同时结合应急救护“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对群众开展宣传工作,经过努力,年内完成210人份造血干细胞采集入库,通过微信筹资50多万元,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为患儿带来生的希望,例如苍梧地震救灾筹得15万元物资分发给灾民,全年完成35例人体器官捐献,帮助区内外89名危重病患获得第二次生命的机会,让14名眼疾患者重见光明,推动了我国医学事业发展,梧州人的大爱以捐献器官方式传至全国,为我市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许多新风气,新气象,引起市民积极反响。

 

3. 心理救援工作项目 心理救援工作项目经费10万元,通过对红十字会救助的对象、受自然、人为灾害伤害的群众、或心理受到创伤的市民等开展心理疏导,进而减轻人们的精神压力、心理问题。同时,通过相关培训、演练,提升心理救援队的整体专业水平。2016年,曾为苍梧县沙头地震灾民、泼硫酸事件伤者、事实孤儿、留守儿童等开展心理疏导。

 

第九部分 国有资产的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流动资产余额是38.59万元,(其中货币资金35.58万元、其他应收款3.01万元)固定资产余额是65.55万元(包括下乡用小客车、宣传用投影仪、电脑以及办公用品一批),无形资产余额是0.5万元(非专利权),本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中所列的东南得利卡救护车由于2016年1月份车改政策而封存等待处理,越野丰田CVR下乡小汽车已于2016年1月份上交市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所以本单位于2016年1月份起已经没有公务用车及相关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年初,我单位向本级财政部门申请了机关运行经费总额为35.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中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5.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0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中的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04万元。

 

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红十字会.xls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