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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6-30 17:55:56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浏览 : 14






一、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投资科、经济运行科、中小企业发展科、能源(节能)与循环经济科、原材料工业科、机械工业科、轻纺工业科、食品医药科、规划园区科、信息管理科、信息化推进安全协调科、人事科共计13个职能科室。下设三个二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梧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梧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二)单位基本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划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建立煤、电、油、运等重要物资的运行调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投资的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及节能项目评估,指导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招标管理工作。

5、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疗、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承担振兴全市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产业的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规划和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及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

8、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负责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以及非国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负责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10、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1、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2、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发展建议,负责全市茧丝绸管理工作,负责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工业行业管理。

13、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市国防科技工业、民用船舶工业的管理,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拟订烟花爆竹行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

14、负责全市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有关工业园区)管理,牵头研究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的布局规划和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奖惩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工业园区建设,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15、负责对用能单位履行国家及自治区颁布的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节能标准进行监督监察;依法对市重点用能单位、商业和社会用能的用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全市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仲裁及处罚。

16、负责为中小企业开展市场调研、项目论证、收集筛选投资项目、业务咨询等提供专业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提供网站建设、计算机软件、硬件、电子商务等培训和服务;提供融资咨询及辅导,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协助企业获得资金,征集企业项目融资信息,组织有关人员对融资项目进行评价并向融资机构和担保机构推荐,组织、指导建立完善梧州市信用协会推进梧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对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资格培训。

17、负责组织编制梧州市陶瓷产业战略及发展规划,统筹协助做好两个集中区的招商引资、资金筹措、环保评估、物流规划、交通规划、资源协调及产业与园区的宣传推荐等工作,检查、督促、指导两个陶瓷集中区相关工作及政策落实,协调解决园区、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工作会议,推进陶瓷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陶瓷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根据全市陶瓷产业发展规划,负责中和集中区和大业集中区开发建设的具体工作。

18、宣传、推广散装水泥,统筹规划散装水泥发展,收、管、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协调解决有关部门使用散装水泥中出现的问题。

19、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成员构成情况

1、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编办核定市工信委行政编制数35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33人,后勤2人,退休人员111人。

2、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

编办核定市节能中心事业编制数5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员2人。

3、梧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编办核定市中小中心事业编制数6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6人。

4、梧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编办核定市散办事业编制数3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数2人。

三、2017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编制说明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预算实行综合预算,反映了梧州市工信委本级、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全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一)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6299927元

1、公共财政预算拨款5760837元。

(1)经费拨款(补助)5638837元。主要是梧州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同比下降47.9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不再纳入本单位预算。

(2)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22000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3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9000元,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2、政府性基金拨款530000元。是梧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专项资金收入资金,同比下降24.29%,减少原因为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

3、上年结余收入9090元,同比下降99.98%。。

(二)2017年支出预算总计6299927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000元。主要用于梧州市工信委补充办公经费、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经费、运行管理经费,与去年相比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547771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从2017年起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社会保障就业”科目属2017年新增科目,因此无对比。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9455元。是根据梧州市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为一个行政单位、三个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统筹,以及按规定为离休人员计缴的医疗经费,同比下降2.18%。

4、节能环保支出237778元。用于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性支出、失业保险和工伤生育保险支出、中心为保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为完成各项节能环保专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同比下降85.62%。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720831元。主要是包括梧州市工信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梧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煤、电、油等物资的运行调控、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安全等方面的项目支出。以及下属全额事业单位梧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开办所需的专用设备购置、技术研发推广和宣传,散装水泥执法检查工作等专项支出,同比下降90.91%。

6、住房保障支出452092元。是按照梧州市统一规定,为梧州市工信委本级和3个全额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10.86%。

四、2017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83500元,同比下降8.36%。公务接待费下降主要原因:严格接待批次,按规定标准开展接待,压减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15129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15129元,同比下降5.74%。本系统共有公务用车4辆,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费下降主要原因:严格安排公务用车,节省开支,压减公务用车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2017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五、机关行政运行经费安排

(一)行政运行(商贸事务)122000元。占支出总预算1.94%。主要用于梧州市工信委补充办公经费、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经费、运行管理经费。

(二)行政运行(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3874317元。主要是包括梧州市工信委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根据国家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梧州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用于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监测、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运行态势,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建立煤、电、油等物资的运行调控、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安全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7年本系统采取部门集中采购。其中:

货物类采购27000元。占支出总预算0.46%,同比减少23000元,下降46%。

服务类采购无预算安排。

集中采购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46%,同比减少23000元,下降46%。

分散采购无预算安排。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委2017年部门预算共4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

(一)委本级项目3个,分别是博览会经费290000元,前期费500000元,建设经费110000元。

(二)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项目1个,节能环保专项经费50000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梧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截止2017年2月20日,事业单位未收到车改通知,本系统共有公务用车4辆,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以及开展各项检查等工作,其中梧州市节能监察中心2辆,梧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2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附件:2017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xls

 

梧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