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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6-30 17:50:31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 : 1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 机构设置情况

(二)基本职能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 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梧发〔2010〕7号),设立梧州市交通运输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属行政机关单位,下设5个二层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港口码头建设办公室、梧州市公路管理处、梧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梧州市港航管理处、梧州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梧州市交通运输局本级内设8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规划建设科、财务科、安全监督科、交通战备办(梧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务办公室)、运输管理科。

(二)基本职能

1、承担涉及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行业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制定交通运输工作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等行业科学发展规划,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实施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全市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及公交运输行业监管职责;指导并监督实施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及公交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实施城乡客运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实施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领导道路运输、营业性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业管理;负责船舶跨县(市)运输、出入境运输有关管理工作。

4、指导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工作;负责公路路政、运政和港口行政管理;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监督港口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依法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港口设施保安工作。

5、承担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监督管理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6、指导、监督和参与全市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全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环境保护、科技开发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和精神文明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

8、依法管理全市公路(含治理权限范围内公路超限)、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政执法工作。

9、指导协调公路、港口、道路运输和水路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局及所属二层机构共有在编在职人员104人,离退休人员50人,聘用人员39人,合计193人。具体情况如下:

1、局机关编制数共27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工勤编制2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23人,其中行政编在职人员22人,工勤编在职人员 1人。局机关退休人员23人。

2、梧州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港口码头建设办公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数3人,实有人数3人。另四个单位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共有编制数85人,实有在编在职人员76人,离退休人员29人,聘用人员39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情况

(一)部门收支总表

2017年收入总预算3036.76万元(含所属各二层单位),比上年减少24.82%,减少原因为2016年结余数减少、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局发放,不列入本次预算。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经费补助300.35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9.9%;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8.5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50万元,非税收入预算占收入总预算的0.6%;纳入预算管理的转移性支付资金收入254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83.67%;上年结余收入176.91万元,占收入总预算的5.83%。

2017年支出总预算3036.76万元,比上年减少24.82%。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5%,公共财政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45%,公共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6%,主要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95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44%,主要用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农村道路运输和港口码头建设管理等支出。

(二)部门收入总表

2017年收入总预算3036.76万元(含所属各二层单位),按支出功能分,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5%,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行政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7万元,事业单位(港口办)养老保险缴费3.02万元;公共财政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45%,此项支出主要用于的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2.45万元,事业单位(港口办)基本医疗保险1.16万元;公共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96%,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提取缴纳在职的行政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港口办)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958.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7.44%,其中行政运行经费206.71万元,非税收入安排18.50万元,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农村道路运输和港口码头建设管理等支出2717万元,港口办运行经费16.72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表

2017年部门支出总预算3036.7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基本支出预算300.35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预算的9.9%;项目支出预算2736.41万元,占部门支出总预算的90.1%。

1.基本支出300.35万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四类,其中:

(1)公共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预算35.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68%。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港口办)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公共财政拨款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3.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3%。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港口办)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3)公共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提取缴纳在职的行政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港口办)住房公积金。

(4)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22.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4.09%,其中: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206.72万元及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港口办)支出预算15.80万元。

2.项目支出2736.4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分为一类

交通运输支出,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农村道路运输和港口码头建设管理等支出预算2717.91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99.32%,包括:市公路管理处人员工资及经费221.76万元,市公路运输管理处人员工资及经费395.49万元,市港航管理处人员工资及经费261.76万元,市交通质量管理站人员工资及经费47.13万元,长洲镇等各交管站人员工资及经费47.80万元,公路建设支出(含前期费)504万元、公路养护支出492.80万元,在建项目管理工作经费32.7万元,道路(水路)运输、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经费53.37万元,其他安全经费、路政管理、治超、交通专项检查、交通战备、应急抢险等专项支出661.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68%,用于法制及普法活动、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6.50万元,交通战备渡排及码头设备维护经费12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95.76万元,比上年减少66.91%,减少原因为2016年的结余数减少,及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局发放。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经费(补助)300.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60.58%;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8.50万元,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7.5万元,非税收入预算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3.73%;上年结余收入176.91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35.69%。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95.76万元,比上年减少66.91%。其中:公共财政拨款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0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7.08%;公共财政拨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2.75%;公共财政拨款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1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88%;交通运输支出预算417.9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84.2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事业单位(港口办)运行经费、上年结余安排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农村道路运输和港口码头建设管理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1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35万元(局行政支出278.19万元,事业单位港口办22.16万元),项目支出18.5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35万元,比上年减少17.49%,具体支出预算如下:(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35.0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68%,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2.07万元,事业单位(港口办)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万元;(2)医疗卫生支出预算13.6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4.53%,同比增加0.03万元,增长0.22%,主要包括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预算12.45万元及事业单位医疗(港口办)支出预算1.16万元; (3)交通运输支出预算222.5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4.09%,同比减少102.34万元,减少31.5%,主要包括行政运行(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206.72万元及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港口办)支出预算15.80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9.1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9.7%,同比增加3.57万元,增长13.97%,主要包括行政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6.96万元,及事业单位(港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预算2.17万元。

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8.50万元,比上年减少1.23万元,减少6.23%。具体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预算18.5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00%,主要包括:法制及普法活动、行政复议工作经费、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交通战备渡排及码头设备维护经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8.85万元,按经济科目分,基本支出预算300.3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8.50万元,具体为:

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基本支出预算30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4.2%,主要包括行政人员和事业单位(港口办)的基本支出预算,具体构成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5.18%。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指在职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3.18%。本项支出预算反映的是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差旅费、接待、培训、工会经费等方面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9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1.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的离休费、退休费、遗嘱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等。

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2017年一般公共项目支出预算18.50万元,占一般公共支出预算5.8%。主要为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18.5万元,包括:法制及普法活动、行政复议、纪检监察工作等办公费用6.5万元,交通战备渡排及码头设备维修(维护)费用12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5.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18%;商品和服务支出39.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1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64%。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39.60万元, 与2016年持平。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

    按市绩效办发文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万元,分别是:

    1.法制、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工作经费5万元, 绩效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推动“七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任务全面落实,开展以宪法学习宣传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大力提升交通运输管理法治化水平,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纪检监察工作经费1.5万元, 绩效目标: 根据上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要求,必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提高干部职工廉政意识,从源头上防止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开展执纪监督,不定期到基层单位巡查,纠正违纪违法行为。

    3.市交通战备渡排、码头设备维护及管理费用12万元, 绩效目标:根据《国防交通条例》要求,作为战备物质储备的战备设施要维持完整及正常使用,确保发挥其国防战备功能,战时设想桥梁炸毁后,利用战备码头和战备船舶将车辆、人员摆渡过河,达到迂回目的,因此要维持战备码头、船舶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符合国防战备要求。

    (十一)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6年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的行政机关1个,4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参加公务用车改革;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4个,实有一般公务用车20辆,分别为梧州市港航管理处6辆、梧州市公路管理处5辆、梧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5辆、梧州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4辆。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5万元,同比减少26.8万元,下降64.11%,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修缮、信息化建设等需进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减少。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2017年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

二、“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2017年 “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2.2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全口径预算支出为0,与2016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全口径预算支出2.23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03万元,下降64.37%),其中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265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第一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附表1.2017年梧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收支总表.xls

    附表2.附表2.2017年梧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收入总表.xls

    附表3.附表3.2017年梧州市交通运输局部门支出总表.xls

    附表4.附表4.2017年梧州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xls

    附表5. 附表5.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xls

    附表6.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xls

    附表7.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xls

    附表8.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xls

    附表9.附表9.“三公”经费支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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