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根据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梧州市市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梧财预[2017]2号)精神,现将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信息公开,并作如下说明:
第一部分 梧州市房改办概况
一、基本情况
梧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共有预算单位一家,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2人,借调1人,临时用工2人。
二、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房改政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有关政策。
(二)拟订市房委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市房委会的各项决策。
(三)制定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方案、细则及操作规程;指导、督促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推行、实施;宣传房改政策;调处房改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深化、完善住房制度改革方案的思路和方案。
(四)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
(五)负责市本级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审核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对象和销售价格。审批单位组织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六)负责市直单位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核上报工作。
(七)会同相关部门实施保障性住房资料收集上报相关工作。
(八)审批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实施方案,核发职工住房补贴。
(九)负责出售存量公有住房的评估审核。
(十)审核、办理、发放职工个人住房档案。
(十一)审核单位住房资金和住房维修基金的使用。
(十二)指导三县一市、乡镇及企业房改的各项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年度工作任务
(一)根据自治区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各项改革。自治区有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部署作出后,我办将按照有关要求出台我市相关的政策措施,并积极组织实施。
(二)加快推进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根据自治区下达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继续跟进新建续建项目的建设管理,特别要把好建设质量和分配审核关,确保住房分配公平公正公开,把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三)巩固完善清房工作。按照自治区清房办的要求,及时制定和完善领导干部住房管理规定,完善领导干部政策性住房情况报告制度,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
(四)统筹推进房改各项业务工作。配合做好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落实,加强其他住房资金的监管,加强本级房改住房档案信息系统管理。开展挂钩联系点精准扶贫工作。促进三县一市房改机构健全完善,加大对各县(市)的房改业务指导。
第二部分 梧州市房改办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梧州市房改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103.85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其中:财政拨款75.8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2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8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9万元。
收入与支出均比上年预算增加4.44万元,同比增长4.42 %。主要为公务员养老保险费制度改革后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财政拨款与支出。
二、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的总体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安排情况
梧州市房改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85万元,项目支出43万元。其中:梧州市房改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85万元,与上年预算增加4.44万元,同比增长4.42 %。主要为公务员养老保险费制度改革后增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46.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9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日常公用经费8.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项目支出43万元,主要用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政策宣传、建设管理;建立全市统一的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经费;“上冲小区”、“民乐小区”物业管理费、日常维护、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等各项业务的开展。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安排结构情况
梧州市房改办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72万元,占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18万元,占6.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2.76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类)6.19万元,占6%。
三、关于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的说明
2017年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23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工作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70%,主要原因是: 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0,与上年相比下降100%,因公车改革后我单位已不再保留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其他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8.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的正常运行。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梧州市房改办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2.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2017年年初账面资产总额52.24万元(其中:流
动资产23.81万元、非流动资产28.43万元);负债总额14.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14.9万元、非流动负债0万元);净资产总额37.34万元。
2017年年初实有固定资产28.43万元,同比减少55.56万元,减少66.15%。按固定资产分类划分为7类,其中:(1)通用设备25.11万元;(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32万元。
四、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2017年梧州市房改办项目管理预算有5个共43万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万元,分别是:保障性住房宣传工作项目经费预算2万元;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项目经费预算6.1万元;解困房(上冲、民乐)小区管理项目经费预算22.5万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经费预算6.9万元;干部职工违规多占住房清退工作项目经费预算5.5万元。
向社会宣传惠民政策,提高政府良好的服务形象;向地质灾害综合整治工程、城市棚户区改造相应拆迁户提供安置过渡用房;加强干部职工政策性住房档案信息动态管理;加快推进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建设,推动符合我市实际的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形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二、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_[110]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