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
一、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2017年部门预算含预算单位15个,其中,行政机关单位1个(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参公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直属二层部门预算公开单位15个,具体组成情况:
行政机关1个: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参公单位1个: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梧州市博物馆、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图书馆、梧州市文物管理处、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梧州市文艺培训中心、梧州市美术馆、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梧州市雕塑工作室、梧州市文物商店、梧州市电视台。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宣传管理科、公共文化科、艺术科、产业发展科、文化遗产保护科、新闻出版版权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和法规科(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传媒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科、科技科(安全生产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12个职能科室。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指导、管理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创作与生产,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指导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工作和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
3.推进全市文化艺术、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组织实施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建设,指导基层文化建设和全市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4.管理广播电视事业,领导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梧州电视台,对其宣传、发展、传输、覆盖等重大事项进行指导、协调和管理。管理电影发行、放映事业,对全市电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基层电影队伍建设。指导、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指导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事业和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指导、监督文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工作,指导全市博物馆、文管所等文物事业单位的业务建设。
5.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拟订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文化艺术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
7.拟订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批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报批)。
8.负责监督管理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工作。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9.负责对全市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活动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0.根据有关规定拟订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进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和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监管全市广播电影电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11.负责全市新闻出版单位行业监管。监管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组织查处违规出版物、违法违规出版活动,负责印刷业监管。
12.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13.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
14.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15.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对全市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进行审核和监管。
16.协助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核发管理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以及对市内报刊社、记者站的监管,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
17.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新闻出版业人才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组织艺术、图书、文博系列职称的申报、审核、报批和聘任工作。
18.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各县(市、区)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19.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全市市级以上体育竞赛的组队、管理及统筹安排,设置体育运动项目,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20.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业余训练及各级业余体校的建设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
21.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人员编制数31人,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人,实有在职人数27名,后勤服务人员2人。退休人员35人。
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人员编制数16人,实有在职人数12人。退休人员3人。
梧州市博物馆人员编制数25人,实有在职人数22人。退休人员15人。
梧州市群众艺术馆人员编制数48人,实有在职人数35人。参照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9人。
梧州市图书馆人员编制数34人,实有在职人数2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22人。
梧州市文物管理处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退休人员3人。
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人员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退休人员12人。
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人员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
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人员编制数7人,实有在职人数6人。退休人员2人。
梧州市美术馆人员编制数5人,实有在职人数5人。退休人员4人。
梧州市雕塑工作室人员编制数9人,实有在职人数3人。退休人员4人。
梧州市文物商店人员编制数8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员4人。
梧州市电视台差额编制数61人,实有在职人数51人;自收自支编制数59人,实有在职人数40人。退休人员26人。
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人员全额编制数40人,实有在职人数34人;差额编制数20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全额编制退休人员11人,差额编制退休16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1.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的收入预算为44,187,167元。收入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03,443元、转移性收入4,719,000元、上年结余收入安排1,864,724元。2016年收入总预算为48,349,694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4162527元,下降8.6%,主要原因是2017年上年结余收入安排预算低于2016年,导致总收入下降。
2.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44,187,167元,其中:基本支出27,362,348元,占支出总预算61.92%,2016年预算为30,455,036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3092688元,下降10.15%;项目支出16,824,819元,占支出总预算38.08%,2016年预算为17,894,658元,2017年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1069839元,下降5.9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37,136,323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4.04%;
②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预算3,409,16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7.72%;
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1,338,56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03%;
④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303,11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2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①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7,362,348元,占支出总预算61.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2,267,53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3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297,2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3,797,616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8%。
②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16,824,819元,占支出总预算38.0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642,52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7.5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384,026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3.89%;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3,081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8%;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5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3%;
其他资本性支出2,32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3.82%。
其他支出2,120,192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12.6%;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预算单位的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7,603,443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 22,478,443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5,125,000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二层部门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7,603,443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7,362,348元,项目支出预算10,241,095元。具体如下:
行政运行2,413,949元,主要用于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0,000元,主要用于广电大楼聘用人员和大楼的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图书馆2,743,093元,主要用于梧州市图书馆人员、图书馆日常运转和图书资料购置等方面。
文化活动440,000元,主要用于梧州市2017年春节文艺晚会和各种文化演出活动。
群众文化3,621,209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的人员、日常公用和文化活动等方面开支。
文化创作与保护576,825元,主要用于雕塑工作室的人员、日常公用和编写剧本、开展学术交流方面。
文化市场管理1,016,469元,主要用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人员、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其他文化支出1,032,637元,主要用于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日常运转、文化创作与文化交流。
博物馆1,450,826元,主要用于博物馆免费开放和文物维修维护。
历史名城与古迹35000元,主要用于民间民俗活动和文物管理方面。
其他文物支出572,895元,主要用于梧州市文物管理处、梧州市文物商店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物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广播3,685,453元,主要用于梧州电台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广播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电视12,164,243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电视台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影视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电影50000元,主要用于市本级电影放映配套经费补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09,166元,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147,422元,是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1,191,140元,是根据国家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2,303,116元,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用于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二层部门预算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93684元,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510245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了216561元,下降42.44%。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2016年预算为0,与2016年相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数为132,546元,2016年预算数为182,227元,减少了49681元,下降27.3%。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及二层部门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梧州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按照接待标准开支,逐年对公务接待费用进行递减。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预算数为0元,2016年预算数为0元,无增减;
(2)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预算数为161,138元,2016年预算数为328,018元,减少了166880元,下降50.8%;在全市实行公车改革的情况下,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二层部门预算单位公车保有量目前为17辆,各部门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办法,在保证正常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费用开支。
四、2017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预算2,413,949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二层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875000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05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70000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梧州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二层部门预算单位的公务用车保有量目前为17辆,其中:梧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车辆保有量1辆,梧州市图书馆1辆、梧州市博物馆2辆、梧州市文物管理处1辆、梧州市人民广播电台2辆、梧州市群众艺术馆1辆、梧州电视台9辆。
(四)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和二层部门预算单位的预算项目,根据梧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的统一要求,所有列入2017年预算安排的公共财政拨款的项目,都要开展绩效综合评价。2017年列入绩效评价的项目预算为10,241,095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析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2070101):主要反映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70102):主要反映广电大楼聘用人员和大楼的日常维修维护支出。
(十六)图书馆(2070104):主要反映梧州市图书馆人员、图书馆机构日常运转和图书资料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文化活动(2070108):主要反映梧州市2017年春节文艺晚会和各种文化演出活动。
(十八)群众文化(2070109):主要反映梧州市群众艺术馆、梧州市万秀区文化馆、梧州市龙圩区文化馆、梧州市长洲区文化馆的人员、机构日常运转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十九)文化创作与保护(2070111):主要反映雕塑工作室的人员、机构日常运转和编写剧本、开展学术交流方面的支出。
(二十)文化市场管理(2070112):主要反映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人员、日常执法检查等文化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文化支出(2070199):主要反映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免费开放机构日常运转、文化创作与文化交流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博物馆(2070205):主要反映博物馆免费开放和文物维修维护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历史名城与古迹(2070206):主要反映民间民俗活动和文物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其他文物支出(2070299):主要反映梧州市文物管理处、梧州市文物商店的人员、公用经费和文物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二十五)广播(2070404):主要反映梧州电台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广播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二十六)电视(2070405):主要反映梧州市电视台的人员、公用经费和影视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二十七)电影(2070406):主要反映市本级电影放映配套经费补助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
:主要反映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九)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主要反映局机关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十)事业单位医疗(2101102):主要反映局属14个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三十一)住房公积金(2210201):主要反映局机关及下属14个二层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
附件: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三公”经费支出表
梧州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2月26日
附件下载: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文新广电局.xls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