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由市人民政府领导。梧州市供销社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会审计科、综合业务科、合作指导科。
(二)基本职能
1.参与研究制订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负责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2.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废旧物资、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发挥人才、信息、科技、经济的优势,为发展城乡经济服务。
4.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搞活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6.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供销合作社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16人。机关在职人员15人,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人员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九个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附件1)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附件2)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附件3)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4)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附件5)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附件6)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7)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8)
表九、 “三公”经费支出表(附件9)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12.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0.92万元,上年结余1.64万元),同比减少120.57万元,同比下降36.19%,主要是因为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统发,单位预算不再安排。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12.56万元,同比减少120.57万元,同比下降36.19%,其中:基本支出182.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06%,同比减少122.21万元,同比下降40%;项目支出29.64万元(含:本年安排28万元,上年结余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4%,同比增加1.64万元,同比增幅5.86%。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
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78%,同比增加20.79万元,增长100%,原因是增加了公务人员养老保险缴纳;
二是医疗卫生支出8.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87%,同比增加0.72万元,增长9.57%,原因是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提高;
三是商品服务业等支出167.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82%,同比减少144.41万元,下降46.29%,原因是减少了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四是住房保障支出16.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3%,同比增长2.33万元,增幅17.13%,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82.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06%,同比减少122.21万元,同比下降4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34.4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3.49%,同比增加29.99万元,增长28.7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2.66%,同比增加16.92万元,增长271.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85%,同比减少169.11万元,下降86.97%。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29.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4%,同比增加1.64万元,同比增幅5.8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6.87%,与去年持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10%,同比减少2万元,减幅9.52%,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3.5%,同比增加2万元,同比增幅100%。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2.56万元,同比减少120.57万元,同比下降36.19%;其中:基本支出182.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06%,同比减少122.21万元,同比下降40%,项目支出29.64万元(含:本年安排28万元,上年结余1.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94%,同比增加1.64万元,同比增幅5.86%。
(一)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支出预算167.54万元,是单位正常运行、开展供销事务等活动的支出。行政运行(项)支出预算167.54万元,是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预算20.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79万元,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预算8.23万元,是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支出预算16.00万元,是为职工计提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预算开支无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56万元,比去年减少0.09万元,下降5.77%,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公务接待,减少原因:因为今年的接待任务比去年减少。
(三)公务用车预算开支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 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为货物类采购预算2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万元,包括:“监事会工作经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工作经费”、“基层供销社发展经费”。
1.监事会工作经费3万元,绩效目标:召开监事会会议2次,到基层调查研究8次。
2.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工作经费4万元,绩效目标:全市新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指导已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开展工作。
3.基层供销社发展工作经费21万元,绩效目标:召开有基层社参加的理事会会议2次,重点指导完成4个基层社的改造工作,到全市指导基层社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3.16万元,同比增加16.88万元,增长270.51%,增加了车改后公务交通补贴。机关运行经费23.16万元主要于办公基本支出,其中:办公费1.4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1.5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其他交通费16.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2万元。
第五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监事会工作经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专项工作经费、基层供销社发展工作经费的项目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为了保障国家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原有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按照原来公费医疗资金渠道给予适当补助的一种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形式。
十一、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2017年3月2日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