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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 2017-06-30 15:14:35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 : 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构成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法事业单位,内设科室2个,分别为联络指导科、编辑出版科。2017年编制10个,实有人员1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8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6人。

(二)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编纂工作。

3.拟定全市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4.组织编纂《梧州市志》、《梧州年鉴》、部门志及专业志等;整理编辑出版地方旧志;编辑地情资料书籍。

5.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资料及市情资料。

6.对县级以上(包括部门)的地方志书严格审查验收。

7.加强队伍建设,搞好地方志及年鉴撰稿人业务培训。

8.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10.完成自治区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2017年工作任务

(一)《梧州市志》两级评稿。

(二)举办学术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班。

(三)编纂出版《梧州年鉴·2017》。

(四)组织、指导县(市、区)志鉴编纂。

(五)开展扶贫帮困和党员入社区“双报到”工作。

(六)组织干部队伍参加自治区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

(七)完成市委、政府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年初国有资产总量33.69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增长7%。增加原因为工作需要购买LED屏和投影仪及台式电脑。

 

第二部分  2017部门预算收支情况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总计195.29万元,其中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3.56万元,2016年结余1.73万元。总收入预算比2016年总收入预算197.25万元减少1.9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取消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无政府性基金拨款。

二、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公共预算支出19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96万元,比2016年109.53万元减少3.57万元;项目支出89.33万元,比2016年87.71万元增加1.62万元。

(一)基本支出105.9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支出81.48万元,占基本支出76.9%,比2016年预算支出62.75万元同比增29.85%。用于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费支出,包括在职干部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第十三个月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13.88万元,占基本支出13.1%,比2016年预算支出3.74万元同比增271%。主要用于支付水电费、公车改革交通费,及按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工会经费及其他办公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支出10.59万元,占基本支出10%,比2016年预算支出43.04万元同比减75.39%。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

项目预算支出89.33万元,其中37.6万元为2017年财政经费拨款支出,50万元为2017年非税收入支出,1.73万元为上年结余收入支出。项目预算支出占总预算支出的45.74%。主要用于以下各项开支:

1.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万元。用于聘请专家总纂《梧州年鉴·2017》劳务支付。

2.商品和服务支出86.6万元。主要用于:

①编纂出版《梧州年鉴·2017》组稿费、书号费、印刷费。

②到省内外收集第二轮《梧州市志》人物和其他图片资料所需的差旅等费用。

③开展《梧州市志》评稿会,支付专家评审费及评审所需的场地费、印刷费、会议住宿和伙食费等。

④举办梧州市地方志学术委员会培训班产生的培训场地费、师资费、资料费、餐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⑤《广西年鉴·2017》组稿会及参加自治区相关会议差旅费。

⑥《梧州年鉴·2017》彩页入编市场运作分成支出。

⑦按要求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班产生的相关费用支出。

⑧支付租用市总工会办公场所租金。

⑨购买电脑等办公设备和耗材支出。

⑩开展社区和乡村建设经费支出。

3. 上年结余收入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未能及时支付的相关项目经费。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2.25万元减少0.96万元,同比下降4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元,与2016年预算支出0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29万元,同比减少0.76万元,下降37.1%,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开支。减少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元, 2016年公务用车费0.2万元。此项今年预算为0原因是公车改革未保留单位车辆。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4.16万元,同比增加0.42万元,增长11.23%。包括办公费0.34万元、水电0.1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0.45万元、差旅费0.3万元、工会经费1.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1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车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未编入2016年部门预算,2017年编入部门预算。

五、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总额12.5万元,均为货物采购支出,其中政府采购印刷费支出10.5万元,办公用品采购支出2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年初国有资产总额33.69万元,同比增加2.19万元,增加原因是购置了新的办公设备。

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

2017年,共组织对4个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评价,4个项目均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金额共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37.6万元,非税收入50万元。其中:

(一)第二轮修志经费23.1万元。绩效目标:2017年邀请自治区专家对梧州市地方志学术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达到提高学术委员会成员修志知识;收集《梧州市志》人物和图片入志资料;组织人员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业务培训班,提高修志队伍业务水平;年底前完成《梧州市志》两级评稿,完善志稿质量。

(二)《梧州年鉴·2017》编纂出版费用14.5万元。绩效目标: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年鉴公开出版发行1000册,质量达到广西人民出版社和印刷质量合同要求。

(三)补充《梧州年鉴·2017》编纂出版经费36万元。绩效目标是通过市场运作,争取经费用于年鉴彩页征集、设计和制作,使《梧州年鉴·2017》内容更完整,更具可读性。

(四)其他业务费(含办公场地租金)14万元。绩效目标:能够按市委、政府部署要求对联系社区和乡村建设进行有效帮扶,及支付住村队员和单位干部下乡开展扶贫工作的差旅等费用;按时支付租用的办公场所租金等。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总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九:“三公”经费支出表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预算公开)_(040042)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xls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反映梧州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反映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开展专项业务工作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保障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的机构运行基本支出。

2、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用于编纂志书、年鉴、扶贫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按规定缴存的医疗费用和医疗补助费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计提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

(2)津贴补贴:反映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

(3)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4)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因工作需要聘请人员的工资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1)办公费:反映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反映印刷费支出。

(3)水费:反映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4)电费:反映电费支出。

(5)邮电费:反映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6)差旅费:反映因公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费。

(7)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方面的费用。

(8)会议费:反映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9)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
  (10)公务招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1)劳务费:反映支付给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评审费等。

(12)工会经费:反映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13)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公车改革后的公车补贴。

(1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费用支出,比如通过市场运作需支付的工作经费、年鉴彩页设计制作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梧州市本级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梧州市本级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梧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