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梧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增挂市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委员会牌子)于2008年10月设立,核定编制6名。2014年10月机构改革后,合并宗教工作职能,设立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内设综合科和业务科。
(二)工作职责。年内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问题等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民族、宗教相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指导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承担宗教事务管理责任,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和宗教界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办理有关少数民族与宗教领域的涉外事宜;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和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及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现有在职工作人员5人,包括单位正副主任各1名,科级2名,1名后勤工作人员。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为30.26万元,全部是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没有房屋建筑物和公务车辆。
二、2017年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17年预算总收入共141.61万元,同比增加25.24万元,增长21.69%。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自治区民委追加的经费,即转移性收入增加了20万元,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补助各县(市、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预算80.61万元,增长7.56%,增长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障经费。该款项均是一般预算拨款,属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转移性收入61万元,增长48.78%,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今年自治区民委追加的经费增加了2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17年支出总预算141.61万元,同比增加25.24万元,增长21.69%(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今自治区民委追加的经费,即转移性收入增加了20万元,该项经费主要是用于补助各县(市、区)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12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民族事务2012301)支出5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3.12万元,同比减少0.86万元,减少1.96%,减少原因是2017年在编在职人员减少1人。该项经费预算包括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按财政部门制定的分类分档公用定额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13万元。与去年持平。为完成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少数民族、民族工作干部培训教育、少数民族交流联谊等各项民族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2)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2399)预算支出61万元。属自治区民委追加经费(转移性收入)支出,包括民族工作经费17万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费40万元(属补助县市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支出);补助市县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经费4万元。
(3)行政运行(宗教事务2012401)预算支出1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组织开展全市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开展宗教领域调查研究并提出措施建议;联系宗教界人士;指导各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和搞好自身建设;负责宗教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督促检查等。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6.43万元,为2017年新增预算,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科目2.46万元,同比减少0.4万元,减少13.99%。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科目5.6万元,同比增加0.07万元,增加1.27%。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支出。
(三)2017年当年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全年“三公”经费预算共1.38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减少12.1%。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7年预算0元。我委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故和2016年同样,没有安排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38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减少12.1%。2017年我委继续履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元,与2016年初预算持平;2017年公车运行费预算0元,与2016年初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费2017年预算没有增加减少的原因是2016、2017年单位均没有公务用车,不再安排公务用车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7年预算5.2万元,包括水费0.48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9万元、差旅费0.1万元、维修(护)费1.98万元、会议费0.1万元、培训费0.5万元、工会经费0.64万元。
三、其它需公开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2万元。
(二)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梧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的项目共有3个23万元,分别是: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经费项目5万元,主要是用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点;民族政策法规宣传经费项目8万元,主要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宗教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主要是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宗教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事务,对宗教场所的设立和重大宗教活动进行审核、审批,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活动等。
四、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