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部门预算 > 2017年 > 正文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发布时间 : 2017-06-30 15:33:09 作者 : 本站编辑 来源 :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组织部 浏览 : 7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市委组织部本级及所属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市委组织部,下设14个科室:办公室、研究室、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四科、干部教育科(挂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干部监督室(挂举报中心牌子)、组织一科(挂市农村改革和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组织二科、组织三科、公务员管理科、人才工作科(挂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信息管理科。

挂靠单位:

(1)中共梧州市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梧州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梧州市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梧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办公室,下设3个科室:综合指导科、教学资源科、网络管理科。

3.梧州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没有内设科室。

4.梧州市紧缺人才储备中心,没有内设科室。

(二)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制定或参与制定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强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2.对市委管理的干部和领导班子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办理市委向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提名推荐干部的工作;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审批手续;承办市委管理的干部的调动事宜;建立、管理县处级后备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制订或参与制订全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发展规划。

3.负责全市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审核、督查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等工作;负责全市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的审核、协调、指导和综合,负责市直机关提拔科级干部的审批和管理。承办部分干部的交流工作,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出国(境)审查工作。协助管理区直驻梧单位的领导班子。

4.制订实施全市干部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对党政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进行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具体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

5.制订和完善梧州市的人才政策,促进社会各类人才、开发和合理流动,选拔、管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专门人才,联系和组织各部门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6.研究制订干部调查审查的具体规定,调查审查干部,对领导干部和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具体办理市委管理干部的诫勉、经济责任审计等审批手续。

7.对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承办市委管理的干部的离退休审批手续。

8.负责党员和干部的统计工作,做好市委管理的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市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9.指导、检查下级组织部门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市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报告党的组织、干部工作的重要情况,负责全市组织史资料的收集编写工作。

10.具体负责全市党建工作,提出党建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措施,组织实施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研究制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措施,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规划、检查全市的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全市党员远程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党建理论研讨活动。

11.制订和建立领导干部能力素质考试与测评标准体系,为全市领导干部考试测评做好服务工作。

12.统一领导和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13.协助人才办定期编制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开展全市紧缺人才引进选聘工作,办理调动和招录、签约、用编、建档落户、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学习培训、挂职交流、转正定职、年度考核等手续;做好引进紧缺人才的服务工作,办理安家费、生活补贴、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学、联系入住人才公寓等手续;对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的紧缺人才引进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建立全市紧缺人才信息库,开发利用全市紧缺人才资源,为优化全市人才资源战略布局提供服务等。

14.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委组织部本级及所属单位人员构成情况

(一)市委组织部

核定编制人数48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工勤编制3名,参公编制6名。目前在职在编行政人员37名。离退休人员5名,其中离休1名,退休4名。

(二)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

核定编制人数10名,均为参公编制。目前在职在编参公人员8名。

(三)市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

核定编制人数5名,均为参公编制。目前在职在编参公人员5名。

(四)市紧缺人才储备中心

核定编制人数52名,其中全额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周转)50名。目前在职在编事业人员10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编制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为1317.2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200.40万元,转移性收入(自治区下拨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经费)100.7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05万元,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无其他收入和非税收入。同2016年相比减少293.14万元,下降18.2%,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016年预算的上年结余收入473.47万元),若剔除这个因素,经费拨款收入1301.20万元,同比增加164.28万元,增长14.45%。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为1317.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1168.0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9%,同比减少377.93万元,下降24.45%;⑵“社会保障就业支出”支出67.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上年预算此项没有支出,不可比;⑶“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同比增加4.06万元,增长18.71%;⑷“住房保障”支出56.3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同比增加13.58万元,增长31.77%。

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为591.2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5%,同比增加161.48万元,增长37.5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2.1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3%,同比增加124.16万元,增长40.31%;商品和服务支出93.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6%,同比增加47.32万元,增长101.9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5.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同比增加10万元,下降13.28%。

2.项目支出预算为726.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同比减少454.63万元,下降38.5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66.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2%,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干部管理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人才工作、农村党员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培训、扶贫工作等;其他资本性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

基本收支增减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增长40.31%,是因编制内在职人员工资调标等工资性支出和社保费支出增加;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增长70.65%,是因增加安排车改人员公务交通补贴等支出;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下降13.28%,是因编制内退休人员工资性支出划由社保统代发。

项目收支增减的主要原因:是因财政收回上年结转结余的项目资金。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00.4万元,同比增加161.48万元,增长15.54%。其中:基本支出59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25%,同比增加161.48万元,增长37.58%;项目支出609.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0.75%,同比持平。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组织事务)”项科目支出预算573.6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7.79%,同比增加23.1万元,增长4.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项科目支出预算400.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33.38%,同比增加9.3万元,增长2.38%;“事业运行(组织事务)”项科目支出预算48.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07%,同比增加44.31万元,增长9.76%;“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0.83%,同比持平。以上经费主要用于保证单位日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才储备中心增加人员较多。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591.2万元,是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项目支出609.2万元,用于保障市委组织部机关及下属二层机构正常运行及完成各项专项业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以下专项项目:基层办办公经费、党建办办公经费、两新党工委办公经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组织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经费、网络维护工作经费以及其他业务工作经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科目支出预算67.1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5.60%,上年预算此项没有支出,不可比。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在编职工计缴的养老保险。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科目支出预算16.72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1.40%,同比减少3.21万元,下降16.11%;“事业单位医疗”项科目支出预算9.04万元, 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0.75%,同比增加7.28万元,增长413.64%。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增长原因是人才储备中心人员增加较多。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科目支出预算56.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4.69%,同比增加13.58万元,增长31.77%。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增长原因一是单位在职人员工资调标,计提基数相应增加;二是人才储备中心人员增加较多。

三、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该项预算,该项经费预算0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9.5万元,同比减少了20.2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我部2016年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了公务接待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接待市外、省外组织人事部门来梧开展工作交流;接待中组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及相关部门来我市考察党建工作、开展干部考察工作;接待专家团、博士服务团到梧州洽商人才招引合作等用途。

(三)公务用车运行费和购置费

2017年预算为0万元,同比减少了8.5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16年2月起开始实行车补,因此2017年没有此项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含二层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预算拨款93.72万元,包括办公费15.25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6万元、维修(护)费3万元、劳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6.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26万元。比2016年增加47.32万元,增长101.98%,增长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对个人发放的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结合梧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本年度纳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6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全部车辆移交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年初部门预算共对网络维护工作经费、组织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工作经费、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等2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管理目标。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部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部机关及所属二层机构开展各项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所属二层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部所属二层机构(远程办)用于开展教学资源制作工作及现代远程教育平台设备托管的项目支出。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部所属二层机构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是指单位开展扶贫工作的开支。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年结余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中共梧州市委组织部

                                 2017年2月28日 

链接网址:http://www.wuzhou.gov.cn/info/173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