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统计局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统计局2018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统计改革、统计科学发展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依据自治区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全市统计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及专项统计调查;执行自治区重大区情区力普查和抽样调查;研究提出我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和抽样调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区情区力、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运输服务业、仓储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以及能源、投资、消费、居民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开展社情民意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综合整理和提供财政、金融、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对国民经济、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依法管理、审批(备案)各部门、各县(市、区)统计调查项目、统计调查方案;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检查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指导各县(市、区)、乡镇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协助各县(市、区)管理统计局领导班子;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梧州市统计局:梧州市统计局为全额拨款行政机关单位。梧州市统计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法规科、国民经济核算统计科、工业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社会服务业统计科、农村统计科、能源与资源环境统计科、计算科。
(二)梧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梧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为经市编委会同意批准,于2012年5月新成立的正科级全额事业拨款单位,梧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隶属梧州市统计局,为梧州市统计局所管理的直属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梧州市统计局:现有机关行政编制21个,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个。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21个,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19个,后勤服务在职人员2人。退休实有人数16人。
(二)梧州市统计局普查中心:现有事业编制8名,在编人员8名。
(三)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力以赴做好第四次全是经济普查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和业务指导。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普查对象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依法提供真实资料和生产经营情况,为普查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普查资料的管理、开发和共享,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打造作风公正扎实、工作稳健踏实、业务创新求实、做人忠诚老实的统计新风尚。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机关运动机制。
(三)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统计工作要求,继续坚持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强目标管理,全面提升统计水平,实现统计服务优质高效。
(四)创造良好学习氛围,加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做好新入职人员、业务骨干以及高级人才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合理促进干部轮岗交流学习,打破传统的科室划分界限,使人才干部有序合理的流动,不断促进干部队伍的持续发展。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第二部分:梧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49.48万元,比上年增加265.09万元,增长45.36%。
1.财政拨款收入849.4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265.09万元,增长45.36%,主要是2018年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以及机关服务局后勤服务收入。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849.48万元。比上年增加265.09万元,增长45.36%。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57.05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比上年增加161.67万元,增长32.64%,主要是2018年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55.38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统计局局本级及统计局普查中心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5.18万元,增长37.76%,主要是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1.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5.67万元,增长36.58%,主要是医疗保险基数增加。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66.6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33.2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07万元,下降0.21%,主要是有人员退休,缴纳减少。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16.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16.03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结余。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统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3.45万元,比上年增加249.06万元,增长42.62%,主要是2018年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478.34万元,项目支出355.11万元。
梧州市统计局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93.67万元,支出决算为 84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2.0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383.89万元,支出决算为 65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71.16%。主要是2018年进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1.行政运行323.0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8.6万元, 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3.专项统计业务122.3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17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4.专项普查活动161.30万元,主要用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1.30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5.事业运行45.5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5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38万元,支出决算为5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养老保险支出。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17万元,支出决算为2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行政单位医疗17.9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2.事业单位医疗3.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四)商业服务业等(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6.62万元。主要用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66.62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6.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23万元,支出决算为3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1.住房公积金33.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持平。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8.34万元,比上年增加42.63万元,增长9.78%,主要是2018年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其中:人员经费47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公用经费5.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1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71万元,比预算减少2.44万元,比去年减少0.47万元,下降14.78%,主要是公车改革和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都是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同预算都是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同预算都是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44万元,比去年减少0.47万元,下降14.78%,主要是公务接待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7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次,人次214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5万元,比2017年减少10.1万元,降低73.82%。主要原因是:2017年农业普查支出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566.1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70万元,(2)通用设备504.34万元,(3)专用设备16.62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2.7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8.7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综合核算统计工作等1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综合核算统计工作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评价方法相对单一。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统一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技术手段进行探索和研究,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
综合核算统计工作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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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单位自评分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
目标设定情况(5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
2 |
2 |
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
1 |
1 |
|||
目标的合理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
1 |
1 |
|||
目标的细化 |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
1 |
1 |
|||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
年度目标完成率 |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
2 |
2 |
||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
1 |
1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
组织实施 |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
4 |
4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
3 |
3 |
|||
质量管理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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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资金落实情况(5分)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
3 |
3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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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相符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
1 |
1 |
||
财政资金使用率 |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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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
1 |
1 |
支出的及时性 |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
2 |
2 |
|||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
2 |
2 |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会计信息质量(6分) |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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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财务管理状况(4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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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8) |
开展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工作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8 |
8 |
质量指标(8) |
国民经济综合核算指标质量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任务完成率 |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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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6分)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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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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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成本指标(8分) |
资金投入 |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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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无 |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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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国民经济综合核算工作 |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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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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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统计能力建设 |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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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