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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林业局2018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8-01 17:27:48 来源 : 梧州市林业局 浏览 : 3

梧州市本级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梧州市林业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梧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林业局2018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林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并依法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化、沙化土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市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承担全市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下达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依法管理、指导和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经营加工;组织、指导全市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

4.管理、指导、检查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自治区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管理的有关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7.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和沙化土地防治工作。组织拟订全市石漠化防治、防沙治沙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

8.参与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实施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市级林业资金,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全市国有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监督管理市级国有林业资产;指导全市林业基金的征收和管理;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9.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森林公园、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等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10.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木材、竹类、林产品加工及综合利用的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山区综合开发和森林生态旅游;指导全市花卉产业发展;拟订全市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监督实施林业产业国家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监管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1.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教育、人才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2.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森林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全市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梧州市林业局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林业局机关在内9个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7个。

 

 

预算编码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097176

梧州市林业局

行政单位

097177

梧州市林木种苗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97178

梧州市林业工作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97179

梧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97180

梧州市农村能源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97181

梧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97183

梧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97185

梧州市林政稽查支队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097187

梧州市森林公安局

行政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1.梧州市林业局: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林政科、营林科、防火科、产业科。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行政后勤编制2人。现在职17人(含行政后勤2人),退休22人。

2.梧州市森林公安局:编制人数27人,现在职27人,退休2人。

3.梧州市林业技术推广站:编制人数14人,现在职14人,退休4人。

4.梧州市林业工作站:编制人数3人,现在职3人。

5.梧州市林木种苗站:编制人数8人,现在职8人,退休9人。

6.梧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编制人数10人,现在职9人,退休2人。

7.梧州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编制人数4人,现在职4人。

8.梧州市林政稽查支队:编制人数51人,现在职48人,退休18人,遗属补助2人。

9.梧州市农村能源站:编制人数4人,现在职4人,退休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统筹做好全市造林绿化工作,计划造林面积18万亩

2、开展义务植树活动,计划义务植树650万元。

3、开展精准脱贫免费赠送良种苗木活动,计划投资80万元采购苗木40万株免费赠送贫困户,助推脱贫攻坚和林业产业富民。

4、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

5、野生动物疫情定期监测工作。

6、宣传发动农村沼气池建设,推广农村新能源技术应用。

7、做好森林防火、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保护森林资源。

8、做好林政资源保护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采伐林木行为和违法占用林地,以及其他森林违法行为,维护林区稳定和生态安全。

第二部分:梧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588.91万元,比上年增加274.62万元,增长8.29%。

1.财政拨款收入3254.1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632.27万元,增长24.11%,主要是项目支出拨款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120.67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无上级拨入补助资金。

3.其他收入147.1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配套30万元等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减少160.41万元,下降52.16%,主要是林业系统外单位转入的资金和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上年减少9.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本年度无弥补支出。

5.上年结转和结余187.6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66.77万元,下降26.25%,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进度加快,结转结余减少。

(二)支出总计3588.91万元。比上年增加274.62万元,增长8.29%。包括:

1.科学技术支出(类)6万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科技经费,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50%,主要是增加1名科技人才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22.82 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按政策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60.62万元,增长36.87%,主要是2018年缴费基数提高和人员变动。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5.18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21.5万元,增长33.76%,主要是2018年缴费基数提高和人员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100%,主要是无城乡社区支出(类)项目。

5、农林水支出3016.7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机构经费和林业项目经费。林业机构经费包括农村公益事业、行政运行、林业技术推广、动植物保护、林业执法与监督、林业防灾减灾机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林业项目经费包括森林生态效益、其他林业支出和扶贫项目。比上年增加318.09万元,增长11.79%,主要是林业项目比上年增加,以至农林水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134.1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万元,增长1.51%,主要按财政规定缴费基数提高和人员变动增加

7.年末结转和结余124.03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收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28.99万元,下降18.95%,主要是加快项目支出进度,项目经费结转结余减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8.49万元,比上年增加426.93万元,增长15.35%。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153.36万元,项目支出1055.13万元。

梧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646.42万元,支出决算为320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646.42的194.88%。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无预算,支出决算为6万元。主要是林业科技项目。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站林下种植金花茶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科技推广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是增加“三区”人才科技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221.91万元,支出决算22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41%,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2.82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缴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增加预算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84.13万元,支出决算8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1.2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

1.行政单位医疗73.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7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提高增加预算

2.事业单位医疗11.9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32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医疗缴费基数提高增加预算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1207.24万元,支出决算276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8.65%,主要用于林业部门人员机构经费和林业目标任务工作支出。

1.行政运行48.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能源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7.9万元。主要是农村能源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预算。

2.行政运行1638.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86.7万元。主要是林业机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预算。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5.02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林业生态保护林、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无变化。

4.森林培育148.6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林木良种专项培育支出和义务植树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8.64万元。主要是2018年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增加预算。

5.林业技术推广12.3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技术推广项目经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37万元。主要是林业技术推广站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预算。

6.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资金发放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等工作经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1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增加预算。

7.动植物保护5万元,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监测经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增加预算。

8.林业执法与监督82.69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单位森林公安办案经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2.79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森林公安专项经费增加预算。

9.林业防灾减灾38.9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需的办公费、差旅费和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8.92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林业防灾减灾项目增加预算。

10.其他林业支出649.7万元,主要用于林业部门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产和林业基础设施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49.7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林业项目增加预算。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扶贫工作经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万元。主要是财政安排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增加预算。

12.其他农林水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执法单位其他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万元。主要是上级安排其他项目支出增加预算。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133.14万元,支出决算13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74%,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134.13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9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缴费基数提高增加年初预算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林业局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府性基金支出,同比上年无变化。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3.36万元,比上年增加423.67万元,增长24.49%,主要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924.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229.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1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21.65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44万元,比去年减少1.77万元,下降7.56 %,主要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次数。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为0与预算、去年决算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与预算、去年决算同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05万元,比去年减少1.24万元,下降7.45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48万元,比去年减少0.54万元,下降7.83 %,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次数。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机关及所属单位出国。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34万元。其中:

1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5.3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梧州市林业局8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5.34万元,平均每辆2.1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3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7次,人次607次,主要用于接待国家林业局、林业厅等上级部门前来进行造林、防火、林政执法等督查、检查业务工作。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25万元,比2017年增加42.8万元,增长22.95%。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物业管理费和电话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1.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794.97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47.68万元,(2)通用设备665万元,(3)专用设备122.09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 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0.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林业生态保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森林公安专项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

 

 

 

林业生态保护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备注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3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经济效益指标程度)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社会效益指标程度)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生态效益指标程度)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描述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程度)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100

 

森林公安专项经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备注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3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经济效益指标程度)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社会效益指标程度)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生态效益指标程度)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描述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程度)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扔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十五、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森林培育:反映用于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土流失等支出。

十七、林业技术推广:反映用于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试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十八、森林资源管理:反映用于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九、动植物保护:反映用于野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林区公共支出:反映用于林区公共的支出。

二十一、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林业支出:反映用于上述项级科目以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林业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