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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8-01 17:15:33 来源 :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浏览 : 8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

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2018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和政策措施。配合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负责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与策略并组织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理,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授权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三)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促进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五)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推进和谐医患关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按规定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提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负责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自治区药物政策,拟订本市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八)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实施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开展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评工作。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有关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卫生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和计划生育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管理,推进“智慧医疗”、“智慧计生”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六)指导制定中医药民族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七)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我市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八)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九)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计2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单位2个,医疗单位11个,卫生计生单位8个,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管理方式

1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行政单位

全额拨款

2

梧州市人民医院

事业单位

差额补助

3

梧州市工人医院

事业单位

差额补助

4

梧州市红会医院

事业单位

差额补助

5

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6

梧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7

梧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8

梧州市龙湖镇卫生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9

梧州市城东镇卫生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0

梧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1

梧州市卫生监督所

参公单位

全额拨款

12

梧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3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

事业单位

差额补助

14

梧州市肿瘤防治研究所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5

梧州市中心血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6

梧州市中医院

事业单位

差额补助

17

梧州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8

梧州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19

梧州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0

梧州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1

梧州市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

事业单位

全额拨款

22

梧州市计划生育协会

参公单位

全额拨款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我市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共有编制346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42人,事业编制3388人。在职在编人数3081人,其中:行政在职在编人数28人(含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在职在编人数38人,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数3015人。离退休人员共133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启动健康梧州建设。召开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全面推进《“健康梧州2030”规划》、《梧州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等规划的实施,重点在普及健康生活、提供优质医疗服务、优化健康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全民健康素养,让老百姓获得健康的生活。

 

(二)继续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完善补偿机制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激励办法实施细则,确保市卫生计生人激励办法各项激励措施的落实。大力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和实施公立医院院长管理办法。做好分级诊疗工作。做好医联体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个抓手,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模式。推进社会办医工作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三)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全面组织实施我市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保障农村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全面提升公共卫生能力。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推动建立孕产妇安全管理新机制,深入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藤县、岑溪市争取达到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标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等体系建设,提升疾病预防控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艾滋病宣传教育和管控工作。加大健康教育工作力度,做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加快120急救指挥中心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心的建设,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科学高效急救网络体系。

 

(五)大力增强人民群众就医服务获得感,全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持续推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的行动计划、平安医院建设和大力开展满意卫生院的创建活动。加强门诊预约诊疗管理,充分有效运用手机App提供医疗咨询、就诊、结算、健康教育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居民获得安全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着力加强鼻咽癌、蛇伤等重点专科的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办法和激励机制,进一步联合优质高等医学院校开展科研教学,进一步提升鼻咽癌、中医药等人才小高地的建设水平。全力着手启动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建设。

 

(六)提速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快实施国家信息惠民示范城市智慧医疗工程,组建市级卫生计生统计信息中心,加快推进市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和居民健康卡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平台并向各县(市、区)扩展,推动区域远程医疗业务平台建设。

 

(七)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新发展。持续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市工作,保证顺利通过国家复评审。大力推进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名中医(名老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等工作。

 

(八)持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建立乡镇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深度融合的管理机制,增强对计划生育服务的监管,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做好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健康养老服务。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帮扶关爱力度,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持续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建立与全面两孩政策相适应的新型人口文化。

 

(九)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为主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将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载体,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学习,大力整治行业腐败。

 

(十)着力强化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安全及消毒产品卫生、职业(放射)卫生监督等工作,有效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加强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和市、县、乡三级卫生计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和队伍建设;强化层级稽查和内部稽查,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推进卫生计生监督现场执法手持终端和执法全程记录工作和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并落实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

 

第二部分: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41,26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6.49万元,增长4.77%

 

1.财政拨款收入20,267.6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4,534.08万元,下降18.28%,主要是公立医院(款)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352.19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增加999.85万元。

 

2.  上级补助收入47.10万元,为从上级部门取得的项目补助收入,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3.01%

 

3事业收入212,393.84万元,为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14,799.59万元,增长7.49%,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了6,422.9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了6,463.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了1,913.39万元。

 

4.其他收入4,647.2万元,主要是从其他部门获得的横向业务工作经费、科研经费等收入。比上年增加549.68万元,增长13.41%,主要是妇幼保健机构增加了775.77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14.54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上年增加314.36万元,增长313.8%,主要是2018年加快了财政拨款资金的使用进度,有效利用了当年度财政资金。

 

6.上年结转和结余3,492.9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51.61万元,下降4.16%,主要是由于加强了资金使用率。。

 

(二)支出总计241,26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0,976.49万元,增长4.77%。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088.01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卫生计生系统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7,422.28万元,增长1,114.9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22,968.94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卫生计生系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应急、艾滋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卫生行政执法、食品安全和采供血等医疗卫生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以及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374.38万元,增长2.94%,主要是公立医院增加1,800.01万元,公共卫生增加3,187.34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13.5万元:主要用于各个单位的扶贫支出。比上年减少6.5万元,下降32.5%,主要是今年无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

 

4.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8.69万元:(四)主要用于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质灾害防治。比上年增加8.69万元,主要是去年无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2,839.6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366.31万元,增长499.8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

 

6. 其他支出(类)0万元:比上年减少40.35万元。减少百分比为100%

 

7.结余分配8,175.59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比上年减少842.02万元,下降9.34%,主要是本年支出增加,结余分配减少。

 

8.年末结转和结余-831.1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4,168.94万元,下降124.9%,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54.69万元,比上年减少3,117.32万元,下降12.53%,主要是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减少4,063.76万元。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6,261.76万元,项目支出5,492.94万元。

 

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277.18万元,支出决算21,754.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65%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673.26万元,支出决算为 1,665.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1%。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减少。主要用于市本级卫生计生系统按国家规定缴纳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665.10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卫生计生系统行政事业单位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8.16万元,原因为人员变动。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20,008.11 万元,支出决算为 19,511.7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7.52%,主要是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减少490.7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卫生计生系统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应急、艾滋病、地方病等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卫生行政执法、食品安全和采供血等医疗卫生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以及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等单位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支出。

 

1.行政运行(项)627.4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支出,包括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9.93万元。原因为节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71.1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本项支出全部为项目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3.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项)8.36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44万元,原因为减少了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4. 综合医院(项)2,452.94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城市综合医院的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5. 中医(民族)医院(项)818.14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市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82.60万元,原因为增加了梧州市卫计委所属中医(民族)医院专用材料购置、人员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6. 传染病医院(项)1,125.73元,主要用于市直属传染病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496.32万元,原因为减少了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

 

7. 精神病医院(项)1,101.45元,主要用于市直属精神病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8. 妇产医院(项)59.26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妇产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9. 儿童医院(项)276.66元,主要用于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的儿童医院建设项目资金。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76.66万元,年初无儿童医院(项)支出预算。

 

10.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669.64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其他公立医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53.57万元,原因为增加了人员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11. 乡镇卫生院支出(项)496.35元,主要用于市直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经费、离退休人员经费、培训等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0.66万元,原因为增加了人员经费、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12.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23.35元,主要用于委机关本级指导全市其他基层卫生机构的支出和其他基层医疗专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支出(项)1,001.97元,主要用于市直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等专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86.85万元,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4. 卫生监督机构支出(项)473.88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卫生监督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疾病预防等专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5. 妇幼保健机构支出(项)1,202.75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妇幼保健院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06万元。

 

16. 精神卫生机构支出(项)3.7元,主要用于市直属精神病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7万元,年初无精神卫生机构支出(项)预算。

 

17. 采供血机构支出(项)2,377.86元,主要用于市直属采供血机构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专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65万元,原因为节约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8.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支出(项)182.65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9.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项)477.67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方面的专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7.59万元,原因为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支出(项)4,066.47元,主要用于市本级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50.70万元,原因为增加了该项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21. 中医(民族医)药专项支出(项)207.64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单位中医(民族医)药方面的专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36万元,原因为减少了专用材料购置费。

 

22. 计划生育机构支出(项)556.48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委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48.86万元,原因为增加了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

 

23.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41.27元,主要用于市本级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24. 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79.28元,主要用于市本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14万元,原因为人员增减变化。

 

25.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510.70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其他卫生计生单位正常运转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90.70万元,原因为增加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13.5 万元,支出决算为 1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各个单位的扶贫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13.50元,主要用于市直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第一书记扶贫驻村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1.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8.69 万元,支出决算为 8.6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防治支出(项)8.69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地质灾害防治。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 573.62 万元,支出决算为 555.6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6.86%

    住房公积金支出(项)555.62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市直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代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8万元,原因为人员变动。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40.35万。减少比例为100%。减少原因为今年无发生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261.76万元,比上年增加512.17万元,增长3.25%,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2,506.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3,755.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6.60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本性支出69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3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43.89万元,比预算减少6.4万元,比去年减少56.08万元,下降56.1%,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29.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23.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减少23.8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减少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3.48万元,比去年减少29.92万元,下降45.2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91万元,比去年减少2.27万元,下降22.7%,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继续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人次和标准,控制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系统)23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5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6.16万元,平均每辆0.3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7.7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8次,人次69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考核、督查、指导工作以及对口业务交流接待等方面接待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51万元,比2017年增加8.12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9.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5648.4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0.9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98.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4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6辆、其他用车3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采供血和医院医疗业务车(救护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7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72台(套)。

    截至20181231日,固定资产原值合计190046.57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44147.91万元,(2)通用设备19414.57万元,(3)专用设备125319.83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53.86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110.4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7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6.04%。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在教学质控有待加强,因为住培办公室人员较少,开展教学督查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将加强教学质控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3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经济效益指标程度)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社会效益指标程度)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生态效益指标程度)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描述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程度)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100

 

 

 

“梧州市儿童医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项目自评得分为100 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大学路36号第壹幢征迁未完成,土地权属问题还未解决;二是环境整治、天气、其它因素等耽误工期3个多月。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建议万秀区政府加快大学路36号第壹幢征迁工作;二是建议施工方科学安排加大施工进度,保质保安全促进度;三是市财政给予我院对大学路36-2号及大学路36号第壹幢垫付的征拆资金的补助。尽早获得地方债券的批复,以缓解资金缺口压力。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儿童医院建设项目)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3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经济效益指标程度)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社会效益指标程度)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生态效益指标程度)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描述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程度)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