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概况
一、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梧州市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旅游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乡村旅游、工业旅游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
2.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设计开发。指导旅游度假区建设。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3.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旅游发展资金投资计划。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研究旅游投资导向和重要财经问题。
4.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重要旅游促销活动。分析旅游市场动态并提出宣传促销对策。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5.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全市入境、出境、国内和边境旅游业务管理。负责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和经营非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初审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旅游行业各类国家标准,指导市旅游质监所处理游客投诉。
6.负责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培训,组织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报考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产业发展和加强调控管理。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我委共有直属单位2个。其中:
(1)行政单位1个,梧州市旅游发展委本级。
(2)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梧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梧州市旅游执法支队)。
2.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和梧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的预算管理方式为全额拨款预算管理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旅游发展委共有编制13人,行政编制12人,后勤人员控制数1人。在职人员13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12人,后勤人员1人。梧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共有编制5人,在职参公人员5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委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战略和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大兴旅游大抓旅游的发展思路,坚持问题和目标为导向,努力推进旅游供给侧改革,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根本要求,提升融合发展能力,重点工作成效显著,主要经济指标保持较快增长,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一)2018年我市旅游业取得的主要成绩
1.旅游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增长
根据调查统计,2018年我市全年接待国内旅游人数将达到3123.46万人次,同比增长41.6%;国内旅游消费343.42亿元,同比增长42.9%;接待入境过夜游客为22.06万人次,同比增长5.4%;实现国际旅游(外汇)消费9271.28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6.25亿元),同比增长15.6%。全年接待游客3145.52万人次,同比增长41.3%;实现旅游业总消费349.55亿元,同比增长42.2%。旅游业成为三产最具活力的产业之一,为我市拉动经济增长作出了积极贡献。
2.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今年,我市蒙山县已成功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全市预计新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2个,四星级(含)级以上乡村旅游区2个,四星级(含)以上农家乐1家,三星级以上汽车营地1个,三星级(含)以上旅游饭店1家,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
(二)主要工作成效和亮点
1.全域旅游有了新突破
今年以来,我委积极推进《桂东南生态旅游圈规划》《骑楼城创建国家5A旅游景区提升规划》《梧州乡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等规划编制。围绕“三山(白云山、中山、珠山)一关一城”,联合万秀区政府开展旅游策划研究。编制了梧州市旅游重点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策划了一批产业融合项目,加强“旅游+”的力度。以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推动产业规模的扩大和旅游服务水平的提升,打造龙头景区,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全力推进旅游高质量发展。
在成功创建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基础上,目前蒙山县正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同时,其他6个县(市、区)积极申报创建自治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现已全部入围,并按要求组织编写市、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各县(市、区)创建全域旅游建设工作。
2.区域联盟有了新拓展
(1)区域合作进一步加强,旅游联盟发挥作用。充分发挥荔蒙阳旅游联合体、桂东南岭南风情旅游联盟、岭南风情粤桂侨乡旅游联合体的区域旅游联动作用,共同推介旅游产品、营销精品旅游线路。特别在2018年5月1日至5月27日,蒙山县接待游客共计10500人(210个团),同比增长25%,总消费约1230万元。区域合作进一步促进区域资源互补、游客互送,共同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拉动旅游消费。
(2)立足区位优势,深化粤桂区域旅游合作。积极实施“东融”战略,深度融入粤港澳旅游圈,积极与广州、佛山等5个地市开展战略合作,与广州、深圳等近10个地市互相开展旅游宣传推介活动,每年互送游客近千万人次。充分利用南广高铁沿线城市平面媒体等资源,积极开拓高铁旅游客源市场。积极参加两广城市旅游合作联席会议,进一步宣传梧州旅游城市形象,加强了区域城市旅游合作工作。
3.茶旅结合的岭南品牌得到推广提升
围绕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提出的“岭南风光”“茶叶之路”等十大全球推广品牌,9月25日至10月6日我市成功举办了2018年中国(梧州)六堡茶暨广西岭南风情文化旅游周活动,把广西岭南风情文化旅游周活动与梧州六堡茶文化节相结合,并将活动延续到国庆节黄金周,实现推广茶产业,传承岭南文化和“茶船古道”文化。文化旅游周期间,通过六堡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体验活动、“梧州有礼茶礼”旅游商品暨创意设计大赛、“Hi梧州”抖音视频评选大赛等系列主题活动,吸引了不少区内外游客参加,感受六堡茶文化的独特魅力。活动策划的主题突出,彰显岭南风情文化特色,成功打造了“原味岭南·休闲梧州”的文化旅游品牌,带旺旅游市场效果明显,提升了城市影响力。
4.景区景点提质升级得到加强
围绕旅游“十三五”规划,积极打造“一城四区”,重点策划包装一批岭南文化体育健康养生和环城市生态旅游的大项目。积极创建“旅游+”产业融合品牌,加强旅游与市文化、农业、林业、工信、体育等有关部门的对接联动,共同推动创建具有特色的自治区级“旅游+”品牌示范点(区)。全力推动骑楼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目前骑楼城创5A景区提升规划已通过评审,并完成景区旅游资源调查与评价。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景区申报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注重加强现有4A级景区品质提升工作的指导,进一步丰富景区的新业态,增加新的旅游项目。
5.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得到不断完善
(1)全力推进“厕所革命”。积极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公共服务品质。预计今年全市完成新建旅游厕所27座、改建旅游厕所7座,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提升市民游客获得感和满意度。
(2)扎实推进汽车营地建设。开展了汽车营地建设情况督查,摸底调查各县(市、区)汽车营地建设情况,重点推进条件成熟的景区景点加快建设星级汽车营地。
(3)做好信息化服务建设。加强指导服务新增国家4A级景区和2018年新申报创建4A级景区,做好监控视频安装和与市监控数据对接。积极推进线上游客服务中心建设,运用“旅游+”的创新理念。引导旅游景区部门开发智慧导服系统,为游客提供更细化的讲解和导游服务。
6.推进乡村旅游和旅游精准扶贫工作有成效
积极贯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旅游扶贫项目。今年通过发动、筛选,我市的六堡茶生态旅游区、蒙山县丝艺小镇建设项目(一期)2个项目获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的推荐申报国家金融扶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积极推荐龙汇水都、仙迹桃花岛乡村旅游区、东乡积翠等一批景区带村示范项目申报全国旅游扶贫优质项目。组织贫困县乡村旅游企业参加培训班和2018乐游广西·乡村旅游嘉年华等活动,组织19名乡村旅游企业负责人或村两委负责人参加学习培训。通过成功创建一批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等,促进了乡村旅游助推扶贫脱贫工作,顺利完成旅游精准脱贫任务。
7.行业市场监管得到加强和优化
(1)开展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暗访和旅游综合执法力度,对藤县、蒙山等地相关旅游行业开展巡查督查工作,部署开展暑假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2)认真抓好旅游安全检查,联合公安、消防、交警等部门开展节假日专项安全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星级酒店、旅游饭店、旅游景区(景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第二部分:(局、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30.53万元,比上年增加183.36万元,增长33.51%。
1.财政拨款收入636.1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172.05万元,增长37.07%,主要是本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增加。
2.其他收入7.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政府的宝石节经费、市爱卫办拨付防艾经费等。比上年减少6.22万元,减少47.01%,主要是其他部门拔款经费减少。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2.89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上年增加2.89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84.4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14.65万元,增长20.99%,主要是本年度资金按进度完成,其中部分资金要延伸下一年度使用。
(二)支出总计730.53万元。比上年增加183.36万元,增长33.51%。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1.17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本级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9.35万元,增长42.85%,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工资增加较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大幅度增加,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2.5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21万元,增长50.42%,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职工医保开支方面增加。
3.农林水支出(类)1.5万元:主要用于选派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支付驻村第一书记日常办公经费。
4.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626.34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日常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比上年增加213.77万元,增长51.81%,主要是本年加大度旅游宣传力度,各项宣传工作的办公费、差旅费相应加大。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7.56%,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工资增加较多,缴纳公积金基数调整相应增加。
6.年末结转和结余39.18万元,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46.85万元,下降54.46%,主要是完成了各项任务,部分资金项目不需再延伸下一个年度使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5.97万元,比上年增加190.71万元,增长43.82%,主要是各类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调整,日常办公经费增加。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96.84万元,项目支出329.13万元。
我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55.15万元,支出决算为62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2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30.97万元。支出决算为31.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工资增加较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大幅度增加,缴费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31.17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本级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工资增加较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数大幅度增加,缴费支出相应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3%。主要用于我委本级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保险支出。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职工医保开支方面增加。
行政单位医疗(项)12.56万元,主要用于我委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统筹保险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77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职工医保开支方面增加。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主要用于我委根据桂组通字〔2017〕26号文件要求,支出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5万元,主要用于我委根据桂组通字〔2017〕26号文件要求,支出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根据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统一部署,安排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3.79万元,支出决算为560.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46%。主要是各类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调整,日常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旅游委机关在职人员的工资、绩效奖励、单位缴交部分社会保障、公用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1.行政运行支出233.56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福利、办公日常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9.79万元。主要是各类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调整,日常办公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20.93万元,主要是用于旅游委开展旅游旅游质量管理业务、旅游人才教育等经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3.93万元。主要是培训差旅费、开展人才教育日常办公费等增加。
3.旅游宣传支出46.58万元,主要是用于旅游宣传推广经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08万元。主要是加强了对外宣传力度,宣传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增加。
4.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59.88万元,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前期规划、调研经费、旅游品牌建设提升工作经费等。较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7.88万元。主要是旅游项目、品牌建设提升的费用支出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初预算为18.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5%。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工资增加较多,缴纳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项)18.5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与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工资增加较多,缴纳公积金基数调整支出相应增加。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没变化。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6.84万元,比上年增加71.68万元,增长31.84%,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引起工资、社保等方面支出增加。其中:人员经费268.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社会保险和就业、住房保障;公用经费28.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车运行费、邮寄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2.8万元,比预算减少0.12万元,比去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35%。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支出小幅上涨。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12万元,比去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35%,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公务接待费支出小幅上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8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次,人次25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或其他城市部门间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2万元,比去年增加8.5万元,增长42.03%。主要原因是:①2018年增加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1.5万元;②为进一步宣传梧州旅游城市形象,积极开拓高铁旅游客源市场,差旅费、办公费等支出相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公务用车改革后,市旅游委不保留任何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90.66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42.94万元,(3)专用设备45.44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28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梧州旅游宣传、推介参展专项经费”等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4.10%。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旅游推介、参展、宣传经费”、“旅游品牌提升工作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17.35万元,执行数17.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我市旅游产品的供给存在“景点小而散,特色定位不突出;二是与建设旅游目的地尚存在较大差距,难以支撑“原味岭南,休闲梧州”的品牌定位。下一步:开展更多的旅游形象宣传活动、加深外地人民对梧州景点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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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推介、参展、宣传、品牌提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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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单位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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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
目标设定情况(5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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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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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合理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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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的细化 |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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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
年度目标完成率 |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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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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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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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
组织实施 |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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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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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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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资金落实情况(5分)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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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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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相符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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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使用率 |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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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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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的及时性 |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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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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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会计信息质量(6分) |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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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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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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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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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财务管理状况(4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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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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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8) |
旅游宣传、参展、推介活动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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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8) |
游客入住率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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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完成率 |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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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6分)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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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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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成本指标(8分) |
资金投入 |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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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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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开展旅游形象宣传活动、加深外地人民对梧州景点的了解 |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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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增加梧州的影响力,更多游客到梧旅游 |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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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增加梧州的影响力,更多游客到梧旅游 |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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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旅游宣传作为我委的一项长效性工作 |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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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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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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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99 |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