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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9-08-01 16:50:22 来源 :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浏览 : 5

 

梧州市市委政法委

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市委政法委2018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梧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市委工作部门,与梧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综治办”)、梧州市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以下简称“防范办”)、梧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维稳办”)“四块牌子,一套人马”,梧州市法学会由市委政法委代管。

(一)市委政法委

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检查监督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及抓好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1.办公室。负责内外的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领导了解掌握全市政法工作的全面情况;组织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电;负责会务、文书档案、文印、督办、财务、接待、安全、保密、固定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及福利等工作;负责起草会议纪要、记录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工作。

2.政治部。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措施,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和下级政法委加强政法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建设,指导政法委员会系统的自身建设和政法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各县(市、区)政法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备、奖惩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3.执法监督室。负责对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协助领导、配合政法各部门督促推动有关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查督办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超法定时限久拖不决的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执行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处理涉及执法工作的来信来访,指导下级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办理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和市委交办的有关执法监督的其他工作。

4.宣传调研科。负责对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形势的宣传、调查和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掌握全市社会稳定的动态情况,及时提出建议和对策;研究有关全市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和重大理论问题;负责审查政法各部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方面的报告请示;负责调查掌握政法机关为经济建设服务情况,总结推广经验;负责有关综合材料和领导重要讲话报告等起草工作,编撰《政法简报》撰写市委、市政府所需的政法工作综合材料;管理政法委业务资料。

5.信息督查科。掌握全市社会稳定和政法综治工作情况,具体负责协调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督查督办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具体负责涉及社会稳定和政法综合有关情况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和报送;具体负责领导同志相关指示、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对中央、自治区和市有关维护稳定和政法综治重大决策和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具体负责对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案件)的地方提出领导责任查究的意见并对当地查究的情况进行督查。

(二)市综治办

负责研究贯彻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研究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需要采取的重大措施及实施意见;负责调查研究掌握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综合治理委员会报告;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发生重大治安问题等单位对责任者进行查处;协调各县(市、区)政法部门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承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会议决策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政法、综治工作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活动,评比表彰先进,承办见义勇为基金的日常工作;办理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市防范办

负责有关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分析形势、总结工作经验;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指导、协调各县(市、区)有关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工作和反邪教的社会宣传工作;承担市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四)市委维稳办

具体负责协调各地各部门抓好对人民内部矛盾和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的排查,定期综合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研究提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意见和对策建议;具体组织协调对矛盾纠纷突出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隐患的调处、化解工作;拟定完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组织协调对敏感期、全国全区全市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节庆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五)市综治委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护路办”)

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路地联防工作;做好铁路部门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工作,共同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铁道线工作,共同实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确保行车安全畅通;负责辖区铁路沿线的铁路护路工作领导、协调、监督、检查、考评;负责铁路护路队员年度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护路队员的政法素质和业务水平;负责组织辖区内重点铁路段的治安隐患和突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治;负责组织铁路沿线的村民、学校学生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村民学生爱路护路意识;负责指导各地对铁路护路工作、无人看守道口的监护管理,防止非正常事故的发生;负责组织护路办人员每季度召开分析和通报会,及时通报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

(六)梧州市法学会

加强法学宣传、教育和研究,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市委政法委行政编制21名(含市综治办、市防范办和市委维稳办),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参公事业编制5名(含法学会、市护路办)。

(二)人员构成

机关:行政编制24个,工勤编制1名。

经费管理方式:全额财政拨款24人,按全额拨款经费制度管理。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梧州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产权司法保护为切入点,以防控好“颜色革命”风险、暴恐袭击风险、社会稳定风险、公共安全风险、网络安全风险为着力点,以全面深化改革、现代科技应用为动力,深入推进平安梧州、法治梧州和过硬队伍、智能化建设,履行好维护梧州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要任务,为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证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第二部分: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86.81万元,比上年减少23.95万元,下降1.98%

1.财政拨款收入1091.91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13.77万元,增长1.28%,主要是人员经费、机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的增加。

2.其他收入15.6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减少14.58万元,下降48.28%,主要是自治区护路办拨护路经费、银行利息收入等。

3.上年结转和结余79.2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23.15万元,下降22.6%,主要是加大了业务支出进度。

(二)支出总计1186.81万元。比上年减少23.95万元,下降1.98%。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978.2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和业务的开支,比上年减少60.18万元,下降5.8%,主要是业务项目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9.56万元:主要用于市委政法委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3.33万元,增长92%,主要是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34.94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支出,比上年增加21.32万元,增长156.53%,主要是职工医疗费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34.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比上年减少8.27万元,下降19.15%,主要是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数减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69.1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0.15万元,下降12.8%,主要是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17.41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2.48%,主要是机关养老保险支出增加。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650.76万元,项目支出466.65万元。

市委政法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85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2%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5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2%。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增加,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和业务运行的支出。

1.行政运行449.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行开支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35.2万元, 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1.3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运行支持。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7.60万元,主要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增加宣传费等开支。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8.18万元,支出决算为6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56%。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度增加,主要用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具体如下: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机关养老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度增加,机关养老保险缴费随之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08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4%。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度增加,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具体如下:

行政单位医疗34.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2.86万元,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度增加,医疗保险缴费随之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4.91万元,支出决算为34.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职工工资额度增加,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具体如下:

住房公积金34.9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持平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0.76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5万元,增长35.91%,主要是人员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54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3.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85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为21.45万元,与预算持平,比去年减少9.7万元,下降31.14%,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与预算持平,比去年增加4.6万元,主要是自治区组织部组织安排出国培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与预算持平,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预算持平,比去年减少11.78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预算持平,比去年减少2.52万元,下降13.01%,主要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委政法委机关、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1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交通费和食宿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85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97次,人次131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和各地市有关单位的用餐。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2万元,比2017年增加39.46万元,增长61.31%。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量增加,办公费、印刷费和邮电费等开支增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353.6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262.14万元,(3)专用设备67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4.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综治维稳社会管理综治经费10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66.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共组织对“综治维稳”等10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6.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综治维稳经费等项目取得不错的成绩,其中,维稳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通过培训提高了综治、维稳干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为做好综治、维稳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开展政法、综治宣传,社会的安全满意度不断提升,在自治区的排名名列前茅。防范经费用于反邪教斗争工作。紧紧围绕健全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防范处理邪教治理格局,集中开展反邪教网上斗争、境外斗争、教育转化和防范处理其他邪教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十百千”工程,扎实推进“无邪教”创建活动,切实把反邪教工作与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脱困扶贫等结合起来,消除邪教社会危害。 “三合一”经费开办桂风网梧州频道,开通市防范办1个政务微博、1个微信公众号以及7个县(市、区)防范办的微信公众号,并正常运营,完成自治区防范办下达的目标任务。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社会管理综治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社会管理综治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群众安全感得分≥90%

群众安全感得分≥90%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

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3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年内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群众安全感得分≥90%。

年内没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故。群众安全感得分≥90%。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群众安全感有效提升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群众安全感有效提升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一直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100

三合一阵地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

三合一阵地建设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维护管理1个反邪教系统微博、8个微信公众号和1个梧州桂风网网站

维护管理1个反邪教系统微博、8个微信公众号和1个梧州桂风网网站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提高全市网上反邪教宣传工作力度

提高全市网上反邪教宣传工作力度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3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在全市反邪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反邪教,扩大反邪教宣传范围,营造全市反邪教工作氛围

通过在全市反邪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反邪教,扩大反邪教宣传范围,营造全市反邪教工作氛围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在全市反邪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反邪教,扩大反邪教宣传范围,营造全市反邪教工作氛围

通过在全市反邪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反邪教,扩大反邪教宣传范围,营造全市反邪教工作氛围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通过在全市反邪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反邪教,扩大反邪教宣传范围,营造全市反邪教工作氛围

通过在全市反邪教微博、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宣传反邪教,扩大反邪教宣传范围,营造全市反邪教工作氛围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一直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