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物价局)2018年部门决算包括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市物价局)本级决算和下属11个基层预算单位决算。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全市宏观经济运行预测、预警,研究经济运行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以及其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分析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拟订综合性及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策建议;深化改革开放,推进国内国际区域合作。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体制改革重大问题;统筹安排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政府性建设基金以及自治区和国家下拨的专项资金;汇总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公路、民航、水运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编制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投资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国家指令性工业产品生产年度计划和重要工业产品的国家订货计划;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提出投融资政策措施,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提出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重点和措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和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承担全市规划重大项目、重要工业基地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初步设计;负责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提出并组织实施年度我市重大建设项目,负责能源规划和项目建设。
(六)提出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及政策措施,编制全市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规划,引导外资投向;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承担全市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管理粮食、食糖、食盐、棉花、石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全市储备;研究提出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八)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能源、交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能源、交通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工业、服务业、高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
(九)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提出地区经济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及政策措施,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研究应对气候变化、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拟订应对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政策,综合协调清洁生产和环保产业发展。
(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旅游、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建议,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
(十一)组织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研究工作。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与或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
(十二)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及信息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贯彻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政策,提出相应措施、办法和规定;负责监测和预测全市价格总水平变动趋势,进行全市价格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改革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价格和收费政策;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十四)依法实行价格监管,维护价格秩序;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审理价格违法案件;按规定受理价格行政复议案件和申诉案件;组织实施价格成本调查和价格成本监审;组织实施价格认证和涉税、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组织和协调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与管理。
(十五)承担市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领导小组、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市机场迁建工程项目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市电力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亚洲银行贷款梧州城市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物价局)是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11个基层预算单位,均为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方式。11个基层预算单位包括:
1.梧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行政机关单位)
2.梧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行政机关单位)
3.梧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参公单位)
4.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参公单位)
5.梧州市信息中心(参公单位)
6.梧州市价格认定分局(事业单位)
7.梧州市第三产业发展中心(事业单位)
8.梧州市西江经济发展办公室(参公单位)
9.梧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参公单位)
10.梧州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
11.梧州市西江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事业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1.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行政机关单位,机关行政编制人数35名(含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行政编制3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3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
2.梧州市物价局为行政机关单位,行政编制人数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7人。
3.梧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2人。
4.梧州市应对气候变化办公室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8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8人。
5.梧州市信息中心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2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1人。
6.梧州市第三产业发展中心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10人。
7.梧州市西江机场建设管理办公室为事业单位,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人。
8.梧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5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人。
9.梧州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为行政机关单位,行政编制人数23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21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人,遗属人数1人。
10.梧州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分局为行政机关单位,行政编制人数4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3人。
11.梧州市价格认定分局为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7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人。
12.梧州市西江经济发展办公室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9人。
13.梧州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为参公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11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6人。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物价局)及委属单位均为全额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全额预算管理方式。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突出宏观经济运行管理。
认真谋划做好我市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组织编制的《关于梧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经市人大审议批准执行。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和我市稳增长政策措施,统筹抓好稳农业、促工业、提三产、扩投资,推动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逐月提前开展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建立健全跟踪分析制度,实时监测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围绕关键节点,组织制定年初经济发展“开门红”及四季度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及时对上半年、全年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目标进行分解落实,狠抓落实督查工作。
(二)扎实推进重大项目扩投资。
统筹安排市本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累计安排项目57个,前期工作经费补助达3217万元,有效地推动重点项目储备工作开展。创新项目推进机制,推动项目加速落地,建立了前期工作中介机构库,出台《采购前期咨询服务暂行管理办法》等管理办法,提高了项目报批材料编制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105个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项目总投资约406亿元。重点抓好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51个、自治区西江经济带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6个、市“三年一工程”重大项目248个等重大项目建设,预计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目前2016年度、2017年度投资计划已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任务;2018年度推进的63个项目中已实现开工59个,开工率93.7%,完成投资4.35亿元,投资完成率53.9%。继续发挥发改跑项目争资金主力军作用,累计获得上级资金支持项目210个,共计12.32亿元。积极破解项目建设资金瓶颈问题,梧州南站交通枢纽综合开发项目8亿元收益债券完成上市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投入使用,南岸城市地下综合管廊9.5亿元专项债券第一期5亿元正上市发行,计划12月资金到位。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推进12个PPP项目,目前完成社会资本招标项目1个,进入社会资本招标阶段项目3个,完成PPP实施方案报审项目4个。梧州西江机场圆满完成试飞并顺利通过民航局行业验收,获得中央资金支持4.5亿元。
(三)统筹推进一二三产协调发展。
农业方面,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重点推进六堡茶、养蜂等特色优势产业,组织编制完成《梧州市蜂产业发展规划(2018年-2028年)》并获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大力推进六堡茶产业园建设工作。做好易地扶贫、防洪堤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等涉农项目的谋划、建设和管理,争取到位农口项目上级资金1.79亿元。工业方面,做好重点工业企业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完成10余个企业亟待解决的困难问题。积极发展大数据作新兴产业,成功举办大数据产业发展论坛,大数据产业(梧州)基地正式启动运营。做好国家鼓励类产业认定工作,累计新增认定广西志冠等10家企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并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组织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自查排查和大督查行动,进一步巩固我市取缔“地条钢”的工作成果,同时积极指导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服务业方面,建立“服务业提速年”工作推进机制,分解落实今年服务业发展各项目标和任务,完善服务业绩效考核体系。举办服务业业务培训班,推动超过100家服务业企业组织申报入库。积极落实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电力改革政策,全力做好33家服务业重点企业的服务和在建重点项目的推进工作。推动7个新兴服务业项目及促销费、统计工作完善等事项获得2018年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万元。预计全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5%,成为今年我市GDP增长的重要支撑。
(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筹备召开梧州市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牵头组织编制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及《实行优化简化项目建设程序流程的若干措施》等11个配套文件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公务用车改革工作扎实推进,牵头组织编制的《市本级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已有28个部门55个业务系统接入市信息惠民服务总平台,跨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格局基本形成。电力体制改革成效明显,1-10月我市已有293家工业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交易电量共计25.98亿千瓦时,为企业降低成本约2.35亿元。成功举办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及市长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暨西江经济发展论坛,建立了西江经济带城市共同体及市长联席会议制度。抢抓国家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开展梧州市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研究,目前已形成中期成果;牵头组织编制《进一步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发展,支持梧州建好广西东大门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并已形成初稿。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组织我市24家企业参加2018年春交会,成交金额1675万美元。做好我市利用外资工作,协助藤县扶贫示范项目获得世界银行长期优惠低息贷款资金9000万元。积极争取亚行贷款2亿美元建设梧州骑楼城新型城镇化创新融合建设项目和新开行贷款3.5亿美元建设梧州生态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目前这两个项目均通过自治区审查并上报国家发改委。
(五)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认真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编制《梧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实施计划》等文件,完善顶层设计并落实项目抓手,加快提升我市农业农村发展水平。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做好项目包装策划,争取更多的项目纳入自治区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和2018年拟实施项目盘子,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共争取落实139个重大项目列入2018年度自治区实施计划,获得专项补助资金共计3.43亿元。配合做好自治区2017年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工作,岑溪市、藤县、蒙山县在全区分类排名中均较2016年有大幅提升。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幸福乡村,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梧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并获市委、市政府批准印发。
(六)强化保障改善民生水平。
坚持民生为本,全力抓好2018年为民办实事11类56个项目的落实,项目总投资73.8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1亿元,现已完成项目10个,占项目总数的17.9%;完成投资(筹资)47.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93.5%。预计今年年底,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将超100%,56个项目全面完成任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全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启动全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集中采购“两票制”工作,推动建立了以市红十字会医院为龙头成立1个城市医疗集团,市级5家三级医院与12家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组建成立5组医疗联合体。全市建有11个县域医共体,64家乡镇卫生院中,有33家乡镇卫生院参与医共体建设,参与率达51%。认真抓好脱贫攻坚工作,大力推进蒙山县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受益建档立卡贫困户数1928户。国家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重点工程梧州输气站项目正式投产,有效破解了我市供应设施瓶颈制约,提高了供气安全保障水平。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扎实开展,牵头编制实施《梧州市节能减排降碳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综合实施方案》,能耗增量、单位GDP能耗两项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我市节能目标范围内。切实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2.1%,比全区平均水平低0.2个百分点,预计全年可控制在年初制定的3%目标以内。
第二部分: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056.79万元,比上年减少678.95万元,降低5.31%。
1.财政拨款收入11134.1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11.98万元,下降0.99%,主要是各单位专项工作经费减少。
2.上级补助收入30.30万元,为上级拨入的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26.3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级部门拨入专项工作经费。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9.02万元,为附属单位(企业)上缴收入。比上年增加9.0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附属单位(企业)上缴收入。
6.其他收入270.1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市本级拨入前期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155.59万元,增长135.79%,主要是拨入的前期工作经费和宝石节经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08.29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委属事业单位上年度收支差额已经弥补,本年度无收支差额需弥补。
6.上年结转和结余613.1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649.59万元,下降51.44%,主要是上年度结转的前期经费在本年根据工作进度已经支出,上年结转和结余减少。
(二)支出总计12056.79万元。比上年减少678.95万元,下降5.31%。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8308.32万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中的行政运行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物价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统计信息事务、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和农林水支出等。比上年减少2142.28万元,下降20.50%,主要是由于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交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03.21万元,增长109.17%,主要是有新招录人员和按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26.9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缴交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比上年增加13.40万元,增长11.81%,主要是有新招录人员和社保缴费基数变动,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
4.农林水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比上年增加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乡村美丽办工作经费支出。
5.交通运输支出614.98万元,主要用于民用航空运输和铁路运输等交通运输业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502.48万元,下降44.97%,主要是西江机场建设工作前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工作经费较上年度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100.0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0.45万元,增长0.45%,主要是职工人数变动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等。
7.结余分配25.05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比上年增加25.0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年度事业单位根据收支结余提取事业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2676.7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1816.7万元,增长2134.78%,主要是本年度部分项目按进度未达到拨款条件,需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99.17万元,比上年减少2199.52万元,增长19.64%。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6394.03万元,项目支出2579.47万元。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1134.12万元,支出决算为8999.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138.79万元,支出决算为7978.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9%。主要是本年度部分项目按进度未达到拨款条件,需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主要用于发展和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1192.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基本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8.24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82.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其他项目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13万元。
3.物价管理155.66万元,主要用于物价管理方面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万元。
4.事业运行1.5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2万元。
6.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743.5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包括拨出项目经费等。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195.9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0.52万元,支出决算为19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7%,主要是新招录人员和社会保险费用调整。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7.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缴交的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7.23万元。
1.机关服务6.51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的机关事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51万元。主要是机关服务经费年初结转和结余6.51万元。
2.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53.7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7万元。
3.行政单位医疗61.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72万元。
4.事业单位医疗5.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0.42万元。
(四)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7万元,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
1.其他农业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农业事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农村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五)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594.88万元,支出决算为58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6%,主要是民用航空运输事务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交通运输业方面的支出。
1.其他铁路运输支出518.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铁路运输事务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机场建设69.9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方面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6.17万元。
(六)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10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8%,主要是本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人数和基数调整。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支出100.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06万元。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9万元,下降100%,主要是2018年无上级部门拨入政府性基金支出。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6.56万元,比上年减少2130.24万元,下降29.56%,主要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费压减。
其中:人员经费1850.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聘用人员经费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225.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5.95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万元,比去年减少1.31万元,下降5.85%,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各项财经纪律,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预算和上年支出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预算和上年支出均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04万元,比去年增加0.36万元,增长7.5%,主要是现有车辆使用年限已久,维修保养费用较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96万元,比去年减少1.66万元,下降9.43%,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委机关、1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16万元,平均每辆1.2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5.9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22次,人次1307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的各类国内公务接待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9.57万元,比2017年增加62.34万元,增长33.29%。主要原因是:各单位根据2018年工作计划和上级部门要求开展工作,如扶贫工作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361.36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4.72万元,(2)通用设备1224.41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2.23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28.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018年,共组织对“2018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5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8.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主要用于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为加强项目储备库建设,对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管理的县(市、区)、园区项目和纳入自治区、市层面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优先给予前期工作经费支持。搞好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实施的关键,也是扩大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已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物价局)及下属1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8.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单位能按照预算绩效评价项目设立时的要求,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以上25个绩效项目自评得分都达到及格以上。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与预算执行衔接有待改进。由于财政预算项目需要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并在年度预算中进行资金支出用途预算安排,但由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工作计划实际变动和政策方针变动等因素影响较大,对资金支出用途和预算金额也存在不确定性,对预算编制和执行要求非常高,导致项目实施与预算存在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和财政部门以及绩效评价项目服务对象的沟通,提高对项目财政预算编制水平,并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物价管理:反映物价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七、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物: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事务反面的支出。
十八、事业运行: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十九、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反映除一般项目以外的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