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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9-08-01 16:45:43 来源 :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 浏览 : 10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梧州市委员会、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梧办发〔2016〕26号)精神,原梧州市农业局和梧州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合并,组建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办发〔2016〕116号)文件规定,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机关本级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农业行政审批办公室)、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农村改革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对外经济合作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科)、科技教育科(市农业区划办公室)、粮食油料科、经济作物科(市发展水果生产办公室)、畜牧与饲料科(市饲料工业办公室)、兽医与药政科、渔业渔政管理科、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农业机械化监督管理科、计划财务审计科共15个职能科(室)。梧州市农业委员会及其下属二层机构主要职责:

(一)负责起草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农业机械化管理等)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归口管理农业和农村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二)具体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

(三)研究提出全市农产品生产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建议和重大技术措施、阶段性生产管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农业产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及农业财政补贴等政策性建议;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监督检查。

(五)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

(六)负责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和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七)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八)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重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九)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十)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禽畜屠宰、农业机械化等的行业管理职责。

(十一)负责组织全市农业动植物保护、检疫(不含森林植物检疫)和防疫工作,组织处置、扑灭重大动植物疫情;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民间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渔政渔港、渔业船舶监督管理。

(十二)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

(十三)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五)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部门决算构成单位共12个,全部为独立核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行政单位是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机关本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梧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梧州市种子管理站、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非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事业单位分别是:梧州市植物保护站、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梧州市土肥站、梧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梧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梧州市畜牧站、梧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我委人员编制总数为204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事业编制159人,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5人;在职人员总数229人,其中:行政在职39人,事业在职152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在职1人,后勤人员控制数(新聘)在职4人,合同工33人;离退休人员124人(其中离休1人)。

我委直属12个单位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人员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一)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机关本级。行政编制40人,机关后勤人员控制数5人;行政编制在职人员39人,后勤人员控制数(老办法)在职1人,后勤人员控制数(新聘)在职4人,合同工7人;离退休人员57人(其中离休1人)。

(二)梧州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事业编制7人,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5人。

(三)梧州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6人,事业在职人员6人,合同工1人,退休人员3人。

(四)梧州市种子管理站:事业编制5人,事业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2人。

(五)梧州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45人,事业在职人员45人,合同工20人,退休人员20人。

(六)梧州市植物保护站:事业编制17人,事业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2人。

(七)梧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事业编制10人,事业在职人员9人,合同工4人,退休人员3人。

(八)梧州市土肥站:事业编制8人,事业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4人。

(九)梧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事业编制25人,事业在职人员22人,合同工1人,退休人员8人。

(十)梧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18人,事业在职人员18人,退休人员10人。

(十一)梧州市畜牧站:事业编制6人,事业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

(十二)梧州市水产技术推广站:事业编制12人,事业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8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加快推进现代特色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梧州“水陆空”立体特色优势农业。

(二)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扎实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建设

围绕“产业链条延伸”和“农业多功能拓展”,加大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粤桂合作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水漾年华”等综合农业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素质、效益、竞争力。

(三)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培育区域特色品牌

大力发展标准化、产业化、循环化的现代生态农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着力发展高附加值、高品质农产品,加大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公用品牌的培育力度,扶持共建一批辐射带动作用好、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具有梧州特色的名牌产品。

(四)持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加大打击生猪私屠滥宰力度,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业面污染源防治。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市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五)大力推进产业扶贫、产业富民工作

加大对预脱贫县、村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将项目资金向贫困村产业发展倾斜。加快推进特色种植、生态养殖、林下经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农村电商各类产业及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示范点建设,以点带面,全面铺开。

第二部分: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5,414.57万元,比上年增加315.39万元,增长6.19%。

1.财政拨款收入4,577.9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928.34万元,增长25.44%,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拨款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70.68万元,为直属事业单位收到自治区直接拨入的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79.87万元,下降53.05%,主要是本年度自治区直接拨入直属事业单位的项目经费减少。

3.其他收入42.86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委机关收到自治区直接拨入的项目工作经费、城区直接转入的专项经费等:比上年减少176.63万元,下降80.47%,主要是城区直接转入的专项经费减少。

4.上年结转和结余723.14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356.44万元,下降33.02%,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5,414.57万元。比上年增加315.39万元,增长6.19%。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36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产业富民组、田园办工作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8.28万元,下降77.82%,主要是此类经费是上年结转资金,本年无新增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类)64.40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野生茶树资源开发与利用关键研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1.19万元,增长177.47%,主要是本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特派任务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99.0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24.74万元,增长71.55%,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15.0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45.83万元,增长66.18%,主要是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4,237.5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执法监管、农业信息统计与监测、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救灾等业务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395.55万元,增长10.30%,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拨款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183.4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43.65万元,增长31.22%,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7.其他支出(类)20.10万元,主要用于市农业执法支队收到自治区直接拨入渔政管理、渔政执法、农药监督抽查、水产品检测抽样经费。比上年增加19.01万元,增长1,744.04%,主要是业务量增加,支出进度加快。

8.年末结转和结余492.54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346.27万元,下降41.28%,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年末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8.66万元,比上年增加885.61万元,增长23.23%。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拨款增加。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2,854.43万元,项目支出1,844.23万元。

梧州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271.03万元,支出决算为4,69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9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主要是此类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市本级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美丽乡村产业富民组、田园办工作方面的支出。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6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产业富民组、田园办工作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36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市本级上年结转资金。

(二)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4.40万元,主要是此类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上年结转资金及自治区当年追加经费。主要用于梧州市野生茶树资源开发与利用关键研究、“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特派服务方面的支出。

1.社会公益研究20.64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野生茶树资源开发与利用关键研究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0.64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自治区当年追加经费。

2.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3.76万元,主要用于“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特派服务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3.76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自治区上年结转及当年追加经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9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9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7%。主要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9.0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6.3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12.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3%。主要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40.84万元,主要用委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4.28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参公单位部门预算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功能科目由“事业单位医疗”调至“行政单位医疗”科目。

2.事业单位医疗74.24万元,主要用于委直属全额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1.77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参公单位部门预算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功能科目由“事业单位医疗”调至“行政单位医疗”科目。

(五)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90.08万元,支出决算为4,034.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70%。主要是人员经费、项目支出拨款增加。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机安全监管、农业技术推广、病虫害控制、执法监管、农业信息统计与监测、农业行业业务管理、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业资源保护、农业生产救灾等业务支出。

1.行政运行844.09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所属参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渔业资源保护、全市农村工作会议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38.32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调整了参公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公用经费部门预算功能科目。

2.(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5.2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特色示范区现场推进会、农业系列职称评定、办公室搬迁、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行政监督管理、禁渔期工作、农机安全监管、粮食安全、渔牧产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支农工作、污染源普查、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农村经济统计等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75.29万元。主要是市本级当年追加农业特色示范区现场推进会、办公室搬迁、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禁渔期工作、支农工作、污染源普查、水域滩涂规划编制经费。

3.事业运行1,299.06万元,主要用于市土肥站、市农检中心、市畜牧站、水产站、市农科所、市植保站、市农业执法支队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测土配方、耕地质量监测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148.28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调整了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公用经费部门预算功能科目。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1.67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145.03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调整,市农技站财政统发工资、公用经费功能科目调至“行政运行”;市农科所、市水产站财政统发工资、公用经费功能科目调至“事业运行”科目。

5.病虫害控制346.75万元,主要用于市动物疫控中心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3.90万元。主要是市本级当年追加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

6.农产品质量安全452.36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体系建设、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95.10万元。主要是超年初预算部经费属于自治区上年结转及当年追加经费。

7.执法监管21.26万元,主要用于畜牧业及渔业执法监管、执法立法与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323.97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调整,市执法支队财政统发工资、公用经费功能科目调至“事业运行”科目。

8.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0.5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业及产业调查与统计、农村经济统计等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2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调整,市经管站农村经济统计等经费功能科目调至“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

9.农业行业业务管理13.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数据质检、整合汇交及验收工作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3.15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市本级当年追加经费。

10.防灾救灾40.0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救灾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0.05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自治区当年追加经费。

11.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1.00万元,主要用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市经管站上年结转资金。

12.农产品加工与促销54.84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交易会参展、蜂产业补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54.84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市本级当年追加经费。

13.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45.35万元,主要用于渔业种质资源区管理、江段监管、禁渔期启动仪式、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减少73.40万元。主要是下达额度指标时,部门预算功能科目调整,市植保站财政统发工资、公用经费功能科目调至“事业运行”科目。

14.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109.49万元,主要用于100吨级渔业趸船建设、内陆渔业船员培训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9.49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自治区上年结转及当年追加经费。

15.其他农业支出458.4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病故职工抚恤金、广西农业资源持续高效利用实验项目、美丽乡村产业富民组及田园办工作、市动物疫控中心土地经济补偿费用、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室二次搬迁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58.47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自治区、市本级当年追加经费。

16.(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8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88万元。主要是此项经费年初无预算,属于市本级当年追加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75.6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46%。主要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住房公积金183.48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7.84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4.43万元,比上年增加511.61万元,增长21.8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2,582.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7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额36.6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9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6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6.21万元,比去年增加1.42万元,增长4.03%,主要是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5.06万元,比去年减少2.26万元,下降30.87%,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主要是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经批准本年度1名正处级干部随市代表团出访日本、韩国,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去年减少主要是因公出国(境)人次比上年少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上年决算对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4.14万元,比去年增加0.28万元,增长1.50%,主要是执法检查、下乡指导业务增加,公务用车使用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99万元,比去年增加3.40万元,增长36.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主要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去年增加主要是下属单位接待任务比去年增加。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农业委员会机关、11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签证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9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9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梧州市农业委员会、11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8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8.90万元,平均每辆1.05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2.6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09次,人次1,328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餐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9万元,比2017年增加27.60万元,增长25.4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住房物业服务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5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直属事业单位下乡开展业务活动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109.52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787.15万元,(2)通用设备1,361.04万元,(3)专用设备879.71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1.6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626.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21%。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共组织对“行政监督管理”等6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6.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基本上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梧州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局委托“上海闻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部门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6.8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了本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任务: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禽畜屠宰、农业机械化等的行业监督管理有序开展;农业一产同比增长幅度较大;全面完成自治区级下达给我市创建现代特色示范区的目标任务;全力推进并基本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行政监督管理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执行现状与年度绩效目标存在一定偏差;二是6月、9月支出进度不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修正绩效目标申报指标,提高预算执行率;二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污染源普查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9月支出进度不达标。下一步改进措施是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行政监管管理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备注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1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经济效益指标程度)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社会效益指标程度)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生态效益指标程度)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描述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程度)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98

 

污染源普查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备注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4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描述实现数量指标程度)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经济效益指标程度)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社会效益指标程度)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描述实现生态效益指标程度)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描述实现可持续影响指标程度)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9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