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下属二层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编〔2013〕69号),设立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增挂梧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两个二层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拟定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区)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⑵负责全市食品行政许可的监督实施。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实施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⑶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上级做好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⑷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法定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
⑸负责制定全市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
⑹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⑺负责制定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⑻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⑼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⑽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⑾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受理食品药品的举报投诉工作。
⑵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提出处罚意见,并承担行政执法文书的送达和处罚决定的执行。
⑶负责食品行政审批的资料初审、现场审查等工作。
⑷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取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⑸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的收集、整理及上报局食品药品信息监控中心。
⑹负责食品药品的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⑺负责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⑻负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工作,配合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相关培训工作。
⑼负责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以及资料的收集、核实、反馈、统计、上报等工作。
⑽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稽查机构、投诉举报中心、药品不良反应中心交办的事项。
3.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⑴负责药品生产、药品安全、医疗器械、药品包装材料、保健品、化妆品和食品等项目的技术审查和现场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提供相关业务的技术咨询、服务、指导和法律、法规的培训等技术服务。
⑵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技术审查及日常监测。
⑶负责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⑷承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单位构成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级别 |
经费保障形式 |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行政机关 |
正处级 |
财政拨款 |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
副处级 |
财政拨款 |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
事业单位 |
正科级 |
财政拨款 |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有11个,具体是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食品餐饮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安全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稽查科、规划财务科等十一个科室。局机关行政编制31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4名,实到行政编制人员29人,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人,退休11人。
(二)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增挂梧州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梧州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梧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内设机构4个,具体是办公室、稽查科、监督一科、监督二科, 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0名, 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2名,实到事业编制人员18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退休4人。
(三)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名,实到事业编制人员2人。
四、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自治区局的决策部署,以第二批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为契机和抓手,严格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进一步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严防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完善监管体制,继续深化改革
巩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保持现行的梧州市系统监管体制、机构和队伍稳定;督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政同责规定;稳妥承接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协调做好机构、人员、执法装备、经费的划转,制定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的具体措施;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审批取消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继续推进实施“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
(二)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依法行政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加强对基层监管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抓好基层依法行政示范工程建设,持续做好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防范渎职犯罪意识,加强对行政许可、案件查办等渎职犯罪高风险岗位强化执法监督。
(三)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聚焦群众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严守安全底线抓好风险隐患大排查;切实抓好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加大核查处置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四品一械”抽检信息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信息公开;强化违法案件稽查,重点查办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互联网违法经营等行为。
(四)全面开展“四品一械”全过程全周期监管工作
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强化药品全周期监管;加强医疗器械全环节监管;加强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日常监管。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及时归集录入信用信息;加强信用日常管理;完善“四品一械”安全信用档案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各监管环节信用等级评价标准以及“红、黑名单”产生和应用管理制度。
(六)加强应急管理,严密防控安全风险
加强风险隐患会商研判预警,及时发现和有效防控各类风险隐患;抓好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防控,围绕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和突出违法行为,制定监管风险清单;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协作联动。
(七)继续实施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加强基层基础和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优化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结构;
强化检验检测监测能力建设,全力抓好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设公共检测平台,筹建国家黑茶(六堡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优化药械化妆品监测体制机制,提升监测技术支撑能力;夯实信息化监管能力建设,推进数据中心、数据挖掘系统、任务管理系统、食安系统建设,规划梧州“智慧食安”建设;继续推动生产经营企业追溯系统建设,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八)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
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发挥“督促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示范带动和引领”、“促进社会协同共治”三个作用,推动我市食品安全水平再上一个台阶;督查和指导蒙山县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九) 加大宣传引导,推动社会共治共享向纵深迈进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3·31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把握引导舆论的主动权,强化“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新媒体宣传平台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反映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自律作用;强化督查考评,规范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和行政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十)强化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和纠四风、正风肃纪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第二部分: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758.27万元。比上年增加53.83万元,同比增长3.16%。
1.财政拨款收入1,598.1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290.01万元,同比增长22.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自治区补助资金比2017年增加176.9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160.1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比上年减少236.18万元,减少59.60%。主要是因为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自治区补助信息化建设项目结转资金140万元,在2018年项目竣工验收后已支付。其中: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年结转和结余155.22万元,比上年减少232.13万元,下降59.92%;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上年结转和结余4.28万元,比去年减少3.58万元,下降45.55%;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上年结转和结余0.61万元,比上年减少0.47万元,下降43.52%。
(二)支出总计1,758.27万元。比去年增加53.83万元,增长3.16%。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1.77万元:主要用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按国家规定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3.12万元,增长33.68%,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比2017年增加了,因此,该项支出有所增加。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595.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支。比上年增加178.15万元,增长12.57%,主要原因是将2017年结转结余的资金164.31万元继续使用,用于上年没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及财政当年追加的100万元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专项经费全部使用完毕。
3.农林水支出(类)1.50万元:主要是用于安排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比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具体措施,各选派单位每年为本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安排1.5万元的驻村专项工作经费,用于支持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相关经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2.5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1.13万元,下降2.10%,主要原因是2017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3人辞职,支出随之减少。
5.年末结转和结余16.49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是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47.82万元,下降89.96%,主要原因是2017年结转和结余的资金为自治区局补助的专项工作经费,随着工作任务的完成,资金也随之使用完毕。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直属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1.78万元, 比上年增加201.65万元,增长13.09%。主要原因是开展创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支出增加造成的。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824.39万元,项目支出917.39万元。
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直属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58.27万元,决算支出为1,74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6%。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1.77万元,支出决算为9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91.7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支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609.94万元,支出决算为1,59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3%,主要是人员的减少而造成的。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经费支出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支。
1.行政运行865.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正常运转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309.64万元,主要是由于年中追加的伙食补助、绩效奖金以及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专项经费等预算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7.88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专项整治、执法办案工作相关经费支出。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53.6万元,主要是由于非税返还执法办案经费以及创城专项抽检经费的预算追加。
3.食品安全事务62.0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经费支出。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54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中自治区追加的监督抽检经费。
4.事业运行56.75万元。主要是局直属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开展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的支付给专家的评审费用和差旅费等开支及人员绩效增量支出。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4.96万元,主要是由于认证审评中心的人员经费支出增加造成的。
5.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338.95万元。主要是用于市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除行政运行、食品安全事务、事业运行以外其他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务的支出。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338.9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8年中央及自治区追加项目资金造成的。
6.行政单位医疗33.29万元。主要是用于市食品药品管理局及直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预算持平。
7.事业单位医疗1.69万元。主要是用于局直属市食品药品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在编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与预算持平。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是用于安排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0万元,主要是用于安排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经费。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主要是由于年中追加扶贫资金。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06万元,支出决算为5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1%,主要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3人辞职。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支付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55.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支付的住房公积金。与年初预算持平。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4.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4.62万元,增长14.54%,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造成的。
其中:人员经费74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奖励金等支出。
日常公用经费78.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6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2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7.26万元,比预算减少2.23万元,比去年决算减少2.26万元,下降23.74%,其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和公务接待开支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二层单位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2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维修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和预算均为0,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和预算均为0,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2.15万元,比去年决算减少2.18万元,下降27.88 %,主要是因为二层单位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车辆维修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08万元,比去年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4.71%。主要是因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在公务接待事项中落实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及下属二层机构出国团组,不存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4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局机关及下属二层机构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其中执法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药品检测车)1辆,其他用车(电瓶车)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5.64万元,平均每辆0.47万元。一直以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加强公务用车的管理,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62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1次,145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 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36万元,比2017年增加13.51万元,增长21.1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升,办公费用等成本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2.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7.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5.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2.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4.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41%。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 6 辆(电动四轮执法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1,521.55 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817.94万元,(2)通用设备445.51万元,(3)专用设备225.09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 万元,(5)图书档案0.2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2.8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们对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直属单位共1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17.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理想,达到项目申报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执法办案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执法办案项目自评得分95.5分。全年项目预算数45万元,执行数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立项规范,专项资金投放到位,支出规范,专款专用,并按实施内容完成项目,如2018年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行为769起,罚没金额377.62万元,实施工作并取得一定的成效,绩效评价为“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设定还不够丰富与细化,二是资金执行时间均衡性还应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和细化指标,适当增加指标种类和标准,二是要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努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食品安全监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立的绩效目标,食品安全监管项目自评得分92.5分。全年项目预算27.5万元,执行数27.5万元,完成预算数100%。2018年度该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年度内实际完成食品生产风险分级评价数量,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快检监测系统建设等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均达到年初既定绩效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盐监管为全新工作,指标值设置准确度有待提高,需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提高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合理性。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量化绩效目标,保证绩效目标全面、有效,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及指标。
执法办案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单位自评分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
目标设定情况(5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
2 |
2 |
|
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
1 |
1 |
||||
目标的合理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
1 |
1 |
||||
目标的细化 |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
1 |
1 |
||||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
年度目标完成率 |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
2 |
2 |
|||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
1 |
1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
组织实施 |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
4 |
4 |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
3 |
3 |
||||
质量管理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
3 |
3 |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资金落实情况(5分)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
3 |
3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相符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
1 |
1 |
|||
财政资金使用率 |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
1 |
1 |
|
支出的及时性 |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
2 |
2 |
||||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
2 |
1.5 |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会计信息质量(6分) |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
2 |
2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财务管理状况(4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8) |
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2169家次 |
1 |
1 |
|
酒类监督抽检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62批次 |
1 |
1 |
||||
开展全市瓶(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7家 |
2 |
2 |
||||
推进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6家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检查48家小油坊,监督抽检花生油68个批次 |
2 |
2 |
||||
强化各类不良反应监测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694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8例,化妆品不良反应9例,药物滥用调查表35份。 |
2 |
2 |
||||
质量指标(8) |
开展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发现问题825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15份 |
1 |
1 |
|||
酒类监督抽检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合格率100% |
1 |
1 |
||||
强化各类不良反应监测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其中新的和严重的报告232例,占比33.42%;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严重报告为31例,占比26.27%,药械严重报告占比较上年同期有所提高 |
2 |
2 |
||||
任务完成率 |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
4 |
4 |
||||
时效指标(6分)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3 |
2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成本指标(8分) |
资金投入 |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梧州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水平的提高,提高非税收入 |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品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提高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度,食品药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进一步强化公众服务水平,努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上升。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 |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维护梧州市食品药品良好的市场秩序净化食品药品市场 |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及医药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广大市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
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2 |
||
总分 |
100 |
95.5 |
||||||
食品安全监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单位自评分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
目标设定情况(5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
2 |
2 |
|
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
1 |
1 |
||||
目标的合理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
1 |
1 |
||||
目标的细化 |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
1 |
1 |
||||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
年度目标完成率 |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
2 |
2 |
|||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
1 |
1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
组织实施 |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
4 |
4 |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
3 |
3 |
||||
质量管理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
3 |
3 |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资金落实情况(5分)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
3 |
3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相符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
1 |
1 |
|||
财政资金使用率 |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
1 |
1 |
|
支出的及时性 |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
2 |
2 |
||||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
2 |
1.5 |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会计信息质量(6分) |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
2 |
2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财务管理状况(4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8) |
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及建立安全信用档案分类监管制度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295家 |
1 |
1 |
|
推进好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快检监测系统建设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全市68个乡镇所、972户入场销售者的基础信息录入 |
1 |
1 |
||||
开展量化分级管理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4946家 |
2 |
2 |
||||
完成“明厨亮灶”建设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2521家 |
2 |
2 |
||||
推行色标管理工作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91家。 |
2 |
2 |
||||
质量指标(8) |
全面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及建立安全信用档案分类监管制度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完成率99.3% |
1 |
1 |
|||
持续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A级餐饮服务单位76家,B级餐饮服务单位3625家,C级餐饮服务单位1245家 |
1 |
1 |
||||
完成“明厨亮灶”建设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占持证餐饮服务单位的37.77% |
2 |
1 |
||||
任务完成率 |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
4 |
3 |
||||
时效指标(6分)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3 |
2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成本指标(8分) |
资金投入 |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维护梧州市食品市场良好环境,吸引投资者对梧州市食品经济的投入 |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品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提高市民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参与度,食品药品安全科学有效监管,进一步强化公众服务水平,努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持续上升。缩小城乡和区域发展差距。 |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维护梧州市食品良好的市场秩序净化食品市场 |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广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药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及医药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高广大市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
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1 |
||
总分 |
100 |
92.5 |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食品安全事务(项)是指用于开展食品监管执法检查、检验检测、审批审评、评价分析等项目工作支出。
16.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用于食品药品能力建设以及其它食品药品监管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