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代表市委对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实施党的领导和监督,负责园区内党建和群团工作。
2.负责拟定不锈钢工业园区的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土地利用、环境保护和建设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依法制订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各项行政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4.按照规划和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土地开发,协助相关城区征收土地,代理和协助项目业主办理用地有关手续。
5.依据梧州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规划实施工作;做好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内各类项目的规划、建设、环保等报批工作;协助办理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建设工程的选址、定点、规划、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不锈钢工业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物业的管理。
7.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财政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监督,协助税收征管工作。
8.负责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
9.协调监督有关部门设在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的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工作。
10.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设置4个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局、经济发展局、社会服务局。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是一个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核定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10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2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实有行政编制在职5名,全额事业编制在职6名,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在职1名。另外,市组织部委派2名工作人员到园区工作,园区通过投融资平台公司-安邻公司聘请工作人员15名。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做好园区的企业转型升级和环境质量整改提升等各项服务工作。
(1)科学谋划项目,着力建设园中园(轻工产业园区)。
(2)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期推进,努力争取上级的支持。
(3) 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成效。
一是成立园区环保问题整改小组,坚持责任明确、协调有力,有针对性的推进园区环保问题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对企业的环保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完成了废气排放口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联网。
三是全面使用清洁能源。园区各企业均已完成“煤改气”升级改造,停用煤气发生炉,减少了对大气的污染。
四是企业积极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金海不锈钢、永达集团以及鑫峰特钢均已积极开展环境影响后环评工作,并均已获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
五是企业强化自身能力,整体提升园区综合环境。
六是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加强对生产企业、建设工地巡查,检查废气排放情况,发现问题立即要求整改,并跟踪落实;做好检查和宣传,做好抑尘降尘措施及运输车辆冲洗,杜绝扬尘产生及带泥上路现象。
七是以“环保管家”为抓手,提升园区环境管理水平。在园区中探索“环保管家”服务模式,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自治区环保厅领导专家多次到园区调研指导,充分肯定了“环保管家”管理服务综合模式有成果、有经验、可借鉴、可推广,这项工作已被广西环保厅列入“环保管家”试点案例成果,并于2018年1月被推为环保部组织的“环保管家”优秀案例评比。
2.做好园区经济发展的服务工作。
(1)贯彻落实新电改政策,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2)加快处理原厂房建设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3)抓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管理不锈钢工业园区内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4.做好2018年度的招商引资工作。
今年以来,园区坚持精准招商、以商招商 、产业链招商。园区主要负责率队相继到广州、台山、佛山、中山、开平市、深圳、福州市等粤港澳大湾区走访企业进行驻点招商工作,围绕不锈钢产业链进行精准招商,着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共走访了不锈钢下游制品企业30多家,与部分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今年1-12月,园区在谈项目6个,分别为佛山市再辉不锈钢有限公司制管项目、沃华集团不锈钢水暖器材项目、广东益家管业有限公司管业项目、沃华3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中铁一局10万吨预制混凝土构件和钢结构构件项目、中山市富利达涂料公司项目。其中,沃华集团不锈钢水暖器材项目、沃华3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中铁一局10万吨钢结构及配套生产项目等3个项目有望签约。
1-12月签约项目3个,在宝石节上成功签约永达钢铁产能置换搬迁项目;永达钢铁厂与德国普锐特公司于12月份签订了合同,引进德国西门子100t电弧炉,合同资金5亿元,计划于2019年7月到货;梧州鑫峰特钢有限公司与中国一重集团天津公司12月12日成功签约合同,购买年产100万吨950mm不锈钢全连轧绿色生产线,合同资金1.0亿元。
5.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做好相应的工作。
(二)2018年经济发展完成情况
1-12月,园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完成188.71亿元,同比增长24%;用电量达到12.2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70.7 %;税收完成6.8340亿元,其中利废税收4.7285亿元,生产性税收完成2.1055亿元,生产性税收比2017年5578万元,大幅增长,增长了2.8倍。工业招商引资资金22亿元,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的110%。
第二部分: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9.96%。
财政拨款收入117.5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9.96%,主要是2018年人员增加和对新盈特钢公司员工发放抚恤金。
(二)支出总计11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9.96%。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86.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员工的工资。比上年增加5.61万元,增长6.96%,主要是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3.71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0.43万元,增长3.24%,主要是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1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上交的职工医疗保险。比上年增加0.11万元,增长2.17%,主要是人员增加。
4.节能环保支出(类)4.26万元:主要用于代发新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苏永昌丧葬费和生活补助费。上年没有此项费用,增加4.2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8.2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3.01%,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9.96%,主要是人员增加。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17.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88.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61.58万元,支出决算为86.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5%。主要是人员增加,主要用于发放员工的工资。
事业运行86.1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员工的工资。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4.6万元, 主要是人员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3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主要用于缴交员工社保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员工社保养老保险。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35万元, 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08万元,支出决算为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7%。主要用于缴交员工社保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5.19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员工社保医疗保险。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11万元, 主要是人员增加。
(四)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万元。2018年年初没有此项预算,增加4.26万元。主要用于代发新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苏永昌丧葬费和生活补助费。
能源节约利用4.26万元,主要用于代发新盈特钢有限公司职工苏永昌丧葬费和生活补助费。2018年年初没有此项预算,增加4.26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02万元,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7%。主要用于缴交员工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8.21万元,主要用于缴交员工的住房公积金。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19万元, 主要是人员增加。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55万元,比上年增加10.65万元,增长9.96%,主要是人员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15.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部门没有 “三公”经费预决算收支业务。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部门没有 “三公”经费预决算收支业务;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部门没有 “三公”经费预决算收支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部门没有 “三公”经费预决算收支业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是本部门没有 “三公”经费预决算收支业务。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8年梧州市不锈钢制品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口径参见部门决算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并做好与2018 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34.28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23.84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4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增加专业名词解释,专业名词解释可参考对口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