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梧政办发〔2010〕218号),设立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梧州市直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梧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制度草案,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管理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六)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八)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国资委设8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科、产权与收益管理科、企业改革改组发展科、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科、党群工作科、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市编委核定国资委行政编制人数20人,机关后勤编制人数3人(其中老人老办法1人)。截止2018年12月国资委实有在职21人,其中:党委书记、主任1人、副主任2人、调研员2人,副调研员2人,科级以下公务员12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老人老办法),经费管理方式是市本级财政全额拨款,机关工勤人员1人经费管理方式是市本级财政差额拨款。
四、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推进市属企业重组改革工作
1.新建的国企已正式运营
新组建的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城建投资集团”)、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产业投资集团”)、梧州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金投公司”)先后完成重组整合工作并正式挂牌运营。城建投资集团由市东泰公司、城投公司等十家子公司组成,是集投资、融资、建设、开发、运营及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城市投资发展集团,主要承担我市城市基础项目建设、交通设施建设、政府公益性项目等建设和投融资、运营管理等职责。产业投资集团是集投资、融资、建设、开发、运营及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产业投资发展企业,包括市农投公司、梧州六堡茶公司和市文旅投公司三家子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承载着我市实体产业发展,特别是推动农业、文旅、六堡茶等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产业,着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责任和重要使命。金投公司注册资本金5亿元,以促进区域金融服务产业发展为核心任务,主要是扶持我市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目标是发展成为一家以金融产业为核心,覆盖银行、基金、担保、产权交易、资产管理、金融服务、信托、小额贷款等多个金融领域、综合运营的大型综合性投资集团。
此外,我市新东晖公司改制工作正在进行。结合我市木材公司等改制工作,调整壮大市东晖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加快盘活东晖公司存量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改革激发了国有资本活力,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发挥了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城建投资集团于9月17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10月10日完成挂牌;产业投资集团于9月30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10月31日完成挂牌;金投公司于10月1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10月29日完成挂牌。市东晖公司已完成木材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工作,正开展东晖公司、木材公司清产核资工作,已召开董事会通过木材公司改制方案及新公司章程。
2.园区(新区)公司移交情况
7月25日,苍海新区管委会和市国资委在市苍建公司会议室举行了梧州市苍海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权限交接会议。市人民政府已批复同意将市商贸物流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职责的机构由市国资委变更为市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各园区(新区)管委会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有序推进广西有色再生金属公司破产重整工作
经过我市相关部门不懈的努力和多次的洽谈,2018年4月23日,梧州金升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管理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梧州东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四方共同签署了《广西有色再生金属有限公司恢复生产所必需的部分资产产权交易合同》。梧州金升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接盘后对设备经过四个月检修,已恢复电解铜车间生产,并于2018年9月28日正式投产,有力地保护国有资产和促进有色铜业在梧州的发展。
(二)制定深化改革配套政策措施,推动落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
1.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
根据我委制定的《市国资委关于落实<梧州市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实施方案>的方案》,我委已草拟《梧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深化我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精神的配套文件,下一步将按程序报市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序地开展企业重组改革的各项工作。
2.做好2018年度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目标的制定工作
按照《关于印发我市关于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突出不同考核重点,结合我市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实际,我委正制定对新成立的各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目标,目前各监管企业的经营管理目标均完成收集整理。
3.做好我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我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车改办的工作要求,一是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我委完成了对20家本级监管企业和18家非监管国有企业车改摸底工作。二是做好我市企业车改实施方案的修改工作,我委先后到贵港、北海、钦州、防城港国资委学习兄弟地市的先进做法。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分类的实际情况,制订了《梧州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实施方案》报市车改办,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三是做好监管企业的车改方案审批工作。按照方案的时间节点要求,组织监管企业编报各企业的车改实施方案和车改后公务出行保障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对企业上报的方案严格按文件精神审核,并要求企业落实。我委已完成符合车改条件的15家监管企业车改方案的审核工作,向其下发了批复并将方案统一报备车改办。
(三)推进监管方式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履行好出资人职责
按照“管准、管少、管活”的要求,科学界定我委的管理职责。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一是修订了《梧州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监管层级、权限、内容等。二是制定《梧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的范围、标准、责任认定、追究处理、职责和工作程序等。三是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行为,我委草拟了《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大事项管理办法(修订稿)》,已上报市政府待审批。
(四)贯彻落实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减轻企业负担
1. 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情况一览表》,梧州市共有11家企业(中央企业5家,区直企业5家,中央下放企业1家)涉及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我委主要是配合驻梧的11家央企、区企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目前完成情况如下:
截止至2018年12月初,“供水”分离移交工作11家企业共涉及户数5521户,已签订正式协议5521户,完成100%。“供电”分离移交工作11家企业共涉及户数4397户,已签订正式协议4397户,完成100%,已完成。“物业”分离移交工作11家企业共涉及户数4812户,已签订正式协议(成立业委会并由业主自治视同已分离)4756户,达到98.84%,已完成年度考核目标。
根据自治区国资委年度安排计划,华锡集团佛子矿区职工宿舍区供水和物业移交工作,尚未能按照常规实行移交,相关情况和问题需自治区国资委协调集团公司妥善解决。
2. 积极推动处置“僵尸企业”,维护社会稳定
我委监管企业中所存在“僵尸企业”30家,人员435人。其中东晖公司27家,职工351人,木材公司3家(改制遗留企业),人员84人。由于“僵尸企业”属于“两有三无”,即“有人员、有债务、无资产、无经营、无场地”。 按照自治区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东晖公司加强与北部湾股权登记公司联系对接,拟将我市的“僵尸企业”采取公司托管的形式,委托北部湾股权登记公司管理,下一步再逐一进行彻底的处置。
(五)加强党建工作,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和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
市国资委党委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和全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组织中心组学习、党课辅导、新时代讲习所讲学、领导深入企业讲学、远程教育学、八桂先锋App自学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不断强化学懂、弄通。二是认真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关于国资国企发展中要求,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着力组建城建集团、产业集团、东晖公司、金投公司“两集团,两公司”,打造梧州国企特色品牌,增强企业竞争实力,促进国有企业转型发展。
2.按照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深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探索党建工作量化考核,打通党建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市国资委党委紧密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抓党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国企党建“最后一公里”问题,全面提升国企党建工作水平。一是不断健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市国资委党委绩效考评、岗位目标任务的重要内容,确定党委书记、主任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各企业负责人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形成上下一体,整体联动的责任体系。
3.有序指导两集团两公司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
根据《梧州市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理顺各集团(公司)党组织管理关系,城建投资集团已成立中共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金投公司已成立中共梧州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市东晖公司党委已按相关规定接收木材公司党支部,并对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了批复。另外,中共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支部委员会成立大会于11月28日成功召开。
4.抓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一是全力推进基层党建“六大工程”,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提升。
二是完善党建责任制。年初召开了市国资委党委所属企业党组织书记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述职述评会议。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三是深入开展“两范一提高”,推进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年内指导新建党组织4个,调整充实基层党组织副书记1名,委员6名。理顺党组织关系15个,撤销党组织1个,转出党员34名,发展党员38名。抓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2018年参加“双报到”党员义工服务党员645人次,为民办实事109件,投入资金3970多元,参加全市“七一”集中为民服务活动,为民维修电饭煲等小家电20多台,开展企业改革、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等咨询服务80多人次。
(六)全面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各项工作,着力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1.多措并举,推进年轻干部培养
一是时值新一届的“美丽广西”扶贫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到期轮换,我委积极发动各监管企业,推荐了7名工作能力强、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发展培养潜力的年轻干部选任为工作分队长和第一书记。二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部署及工作要求,在监管企业中筛选推荐了6名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到广东对口部门和企业挂职锻炼的人选。
2.制定班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开展干部教育
今年7月,我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党校在天津南开大学举办梧州市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专题研讨班,市直国资监管部门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市国有企业领导和中层干部、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共48人次参加了本次培训。今年还举办了后备干部培训班、国有企业党组织书记业务培训班等班次,通过多层次、多方面对象的培训教育,提高委机关、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思想觉悟和业务工作能力。
3.扎实推进,打好脱贫攻坚战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扶贫办文件精神,我委举办了扶贫干部提升脱贫攻坚业务专题培训会,通过有针对性地宣讲脱贫攻坚政策,总结脱贫攻坚经验、脱贫办法,培养研究解决攻坚难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抓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
我委成立了 “纠四风、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我委党委书记、主任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落实,坚持领导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改进作风、带头真抓实干,形成上下推进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并组织人员到六堡茶公司、文旅投公司、意祥公司等监管企业落实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十个严禁”落到实处。
第二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决算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2940.18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87.85万元,增长1570.33%。
1.财政拨款收入172714.4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171989.7万元,增长23731.23%,主要是财政拨入的公司注册资金、其他对企业补助增加。
2.其他收入0.0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利息收入。如:利息收入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25%,主要是所有资金都能活用到日常办公所需中,结存在银行存款的金额减少。
3.市国资委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4.上年结转和结余10225.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仅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1.84万元,下降0.02%,主要是所有资金都能活用到日常办公所需中,结存在银行存款的金额减少。
(二)支出总计182940.18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87.85万元,增长1570.33%。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39.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6.56万元,增长19.95%,主要是市社保局基数变化,而今年是全年正常缴纳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5.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上年增加2.44万元,增长19.29%,主要是按国家规定核算发放的国资委机关在职人员医疗保障经费支出的基数提高。
3.城乡社区支出(212类)16962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资本金注入比上年0万元增加169620万元,主要是今年财政拨入企业的注册资本金。
4.农林水支出(213类)1545.5万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及静脉产业源项目建设比上年0万元增加1545.5万元,主要是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支出及PPP项目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1458.98万元,主要用于市国资委机关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以及机关职工工资和设立公司注册资金,比上年增加806.43万元,增长123.58%,主要是公司注册资金支出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23.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2.16万元,下降8.36%,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市国资委机关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基数变化和2018年人员变化(其中办理退休人员2人,新招录公务员3人)。
7.年末结转和结余10237.48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仅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及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9.06万元,增长0.09%,主要是2018年工会经费、零星日常经费、人员经费及以前年度历史投入企业注册资本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702.7万元,比上年增加171978.78万元,增长23756.6%,主要是市国资委机关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以及机关职工工资和设立公司注册资金。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346.04万元,项目支出172356.66万元。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81.82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02.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281.21%。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年初预算为39.45万元,支出决算为3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39.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年初预算为15.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01项)15.09万,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城乡社区支出(212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2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9620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入城建投资集团注册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注入。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129999项)16962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962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城建投资集团注册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的注册资本金和项目资本金注入。
(四)农林水支出(213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5.50万元,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45.5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扶贫第一书记专项及静脉产业园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及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
1.扶贫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130502项)4.50万元,无年初预算数,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扶贫第一书记专项,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扶贫经费支出。
2.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130899项)1541.00万,无年初预算数,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54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静脉产业园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静脉产业园PPP项目建设。
(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类)年初预算为202.6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45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0.13%。主要原因是三污PPP项目、企业改革专项等项目年初没有预算,现在增加拨入这些项目建设费用及注册资本金。主要用于市国资委机关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以及机关职工工资和设立公司注册资金。
1.资源勘探开发行政运行(2150101项)16万元,年初没有预算,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开展各方面学习培训,增加培训专项及日常办公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及日常办公经费补充。
2.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运行(2150701项)278.46万元,主要用于市国资委机关履行职能、开展业务等相关经费支出以及机关职工工资确保日常工作正常运行。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7.44%,主要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市国资委机关职工发放工资及日常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变化和2018年人员变化(其中办理退休人员2人,新招录公务员3人)。
3.国有资产监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0702项)20.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及编外人员工资发放,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无变化。
4.国有资产监管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150799项)1060.70万元,年初无预算数,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60.7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拨入三污PPP项目、餐厨项目建设的费用开支。主要用于国企重组改革经费支出及三污PPP项目、餐厨项目注册资本金。
5.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150899项)95.30万元,主要用于政荣公司静脉产业园项目资本金注入,年初无预算,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95.30万元,主要原因是拨入静脉产业园项目建设费用增加了。
(六)住房保障支出(221类)年初预算为23.67万元,支出决算为2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23.6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04万元,比上年增加24.12万元,增长7.49%,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化,其中办理退休人员2人,新招录公务员3人;二是按国家规定核算发放的国资委机关在职人员社保基数提高。
其中:人员经费334.29万元,主要包括:301类工资福利支出249.31万元、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4.98万元。301类工资福利支出249.31万元,包括30101项基本工资85.58万元、30102项津贴补贴75.51万元、30106项伙食补助7.60万元、30108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45万元、30110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5.0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23.67万元、30199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万元;303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98万元,包括30309奖励金84.98万元。
公用经费11.75万元,主要包括:302类商品服务支出11.64万元,包括30201项办公费1.01万元、30204项手续费0.11万元、30205项水费0.40万元、30206项电费4.00万元、30207项邮电费0.50万元、30211项差旅费2.06万元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7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37万元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07万元,增长23.33%,主要是去年实际支出数比预算数少,今年实际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预算0万元,去年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预算0万元,去年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预算0万元,去年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07万元,增长(下降)23.33%,主要是去年实际支出数比预算数少,今年实际数与预算数持平。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0 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梧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 次,人次3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4万元,比2017年增加4.46万元,增长62.12 %。主要原因是:日常用的办公用品,日常费用价格上升及2018年人员变化(其中办理退休人员2人,新招录公务员3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零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42.33万元,其中:(1)通用设备35.79万元,(2)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5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0.3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国资监管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国资监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合理,达到项目申请是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单位自评分 |
备注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
目标设定情况(5分) |
依据的充分性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
2 |
2 |
|
目标的明确度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
1 |
1 |
||||
目标的合理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
1 |
1 |
||||
目标的细化 |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
1 |
1 |
||||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
年度目标完成率 |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
2 |
2 |
|||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
1 |
1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
组织实施 |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
4 |
4 |
|
管理制度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
3 |
3 |
||||
质量管理 |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
3 |
3 |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资金落实情况(5分)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
3 |
3 |
||
资金到位及时性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2 |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相符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
1 |
1 |
|||
财政资金使用率 |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
支出情况(10分) |
支出的合规性 |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
1 |
1 |
|
支出的及时性 |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
2 |
2 |
||||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
2 |
2 |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会计信息质量(6分) |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1 |
1 |
||||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
2 |
2 |
||||
共性指标(45分) |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
财务管理状况(4分) |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2 |
2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数量指标(8) |
通过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使得资产使用合法合规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8 |
8 |
|
质量指标(8) |
项目资金真正落实并及时拨款 |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任务完成率 |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
4 |
4 |
||||
时效指标(6分) |
任务完成及时率 |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
3 |
3 |
|||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
3 |
3 |
||||
个性指标(55分) |
产出指标(30分) |
成本指标(8分) |
项目支出数(按子项目) |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
4 |
4 |
|
资金使用率 |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
4 |
4 |
||||
效益指标(2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提高财政收入 |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社会效益指标 |
国资监管到位 |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
5 |
5 |
|||
生态效益指标 |
改善周边环境 |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变观念 |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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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5分)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
满意度 |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
5 |
5 |
||
总分 |
100 |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