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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 2019-08-01 08:44:49 来源 : 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浏览 : 15

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梧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工作的指示和决定,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外事工作和重大涉外事务;负责外事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定和完善外事管理相关规定。研究制定外事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围绕梧州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性区域合作进行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对外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利用外部资源和对外工作渠道,推动梧州参与国际性、地区性区域交流与合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3、负责因公出访来访管理工作;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授权,负责审核审批因公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特区的有关事项;办理申办外国签证(签注)、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书手续。审核在我市举办国际性会议的报批手续。

 

4、负责涉外安全和领事保护工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和我市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管理;处理或协助处理全市重大涉外和涉港澳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提供对外表态口径,会签全市重要涉外报道和涉外稿件。

 

5、组织接待外国访梧的国宾、党宾、议会外宾和其他重要外宾;组织接待来梧访问的港澳特区政府重要官员;统筹协调市领导的对外交往事宜。

 

6、负责我市同我驻外使领馆和外国驻华外交、领事机构的工作联系;负责接待和管理来梧从事公务活动的外国外交人员;负责外国驻梧国际组织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外国记者、港澳记者来梧的采访活动。

 

7、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同港澳特区的交往事项;处理有关涉台涉外事务。

 

8、指导开展国际友好城市和民间对外友好交往活动。

 

9、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外事工作;指导和协助各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在梧外国专家、教师、留学生进行管理。

 

10、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自治区有关侨务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并负责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向市委、市政府提供侨务信息,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梧州侨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县(市、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

 

11、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参与重大涉侨捐赠财产使用与管理的监督工作。做好对国际援助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管理及督促检查等工作。

 

12、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及华文教育工作。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服务工作,做好华侨、华人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政策咨询服务的有关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归侨、侨眷及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开展对归侨、侨眷及港澳特别行政区同胞在内地眷属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推荐工作。

 

14、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华侨、归侨、侨眷出入境的有关问题。负责华侨回国安置的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是梧州市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经梧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内设机构为5个科室:综合科、涉外管理科、出国管理科、侨务科、港澳工作科。

 

梧州市外事办公室挂梧州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代管梧州市对外友好协会。

 

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共11个编制,其中行政编制10个,实有8人;机关后勤事业编1个,实有1人。梧州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编制3个,实有人数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促党员干部素质进一步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科学发展、服务发展能力,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服务我市的对外开放,严格执行各项外事政策规定,全市因公出访来访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实现了控制出访总量“零增长”的目标。

 

(三)全力服务第十四届梧州国际宝石节。邀请友好城市代表团、外国驻华使领馆代表团、侨领代表参节参会。高质量完成宝石节外事翻译、礼宾接待工作任务,确保宝石节成功举办。

 

(四)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深入各产业园区,上门为涉外企业服务,为企业发展解决难题,推动我市企业“走出去”。

 

(五)做好为侨服务工作。做好困难归侨侨眷家庭慰问。加强侨情调研和海外联谊,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按规定办理涉侨信访来函并答复办理。

 

(六)推动友城工作不断发展。加强与友城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历史文化方面的交流合作,丰富友好城市关系内涵。

 

(七)抓好港澳工作。不断发挥梧州毗邻珠三角、面向粤港澳的区位优势,推动本地区与粤港澳的经济文化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带动城市发展。

 

第二部分: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83.29万元,比上年增加26.4万元,增长10.28%

 

1.财政拨款收入259.5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43.4万元,增长20.08%,主要是绩效奖金支出方式调整以及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2.其他收入2.05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减少33.31万元,下降94.2%,主要是本年度与其他单位存在项目资金往来较少,其他收入下降。

 

3.上年结转和结余21.71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16.32万元,增长302.78%,主要是自治区外侨办拨付的华侨事业费等专项经费的结余结转。

 

(二)支出总计283.29万元。比上年增加26.4万元,增长10.28%。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223.92万元:主要用于市外侨办工资发放以及相关机构办公的支出等,比上年增加19.24万元,增长9.4%,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等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8.97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本级干部职工社保缴纳开支。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40.94%,主要是工资及社保等基数调整后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14万元:主要用于市外侨办本级按国家规定为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9万元,增长36.26%,主要是工资及社保等基数调整后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11.3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比上年减少0.14万元,下降1.22%,主要是干部职工岗位调整,公积金支出有调整。

 

5.年末结转和结余21.8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0.55%,主要是年度资金使用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支出数有一定的调整,结余有所减少。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16万元,比上年增加39.64万元,增长18.92%,主要是单位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74.14万元,项目支出75.03万元。

 

梧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1.66万元,支出决算为249.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1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39.9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23%。主要是由于行政运行经费中外事工作经费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外事工作相关活动经费。其中:

 

1.华侨事务25.84万元,主要用于华人华侨调研、慰问、救助等方面的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25.84万元,主要是上级侨务部门拨付专项经费用于华人华侨的专项工作经费。

 

2.行政运行185.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工资发放以及项目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105.06万元, 主要是由于工资基数调整以及部分人员经费支出方式调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9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9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社保缴纳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9万元,主要是由于工资基数调整,社保缴纳基数相应提高,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7.14万元。其中:

 

行政单位医疗7.1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医保缴纳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14万元, 主要是由于工资基数调整,医保缴纳基数相应提高,支出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11.3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1.3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较2018年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 主要是由于工资基数调整,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相应提高,支出增加。

 

三、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14万元,比上年增加29.16万元,增长20.11%,主要是绩效奖金支出方式调整和社保缴纳支出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157.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31万元、津贴补贴30.70万元、奖金42.44万元、伙食补助费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支出0.66万元;公用经费1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1万元、手续费0.01万元、邮电费0.14万元、物业管理费0.04万元、差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1.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34万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总额24.79万元,比预算减少2.61万元,比去年增加17.29万元,增长230.53%,主要是有因公出国相关工作,因公出国工作经费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54万元,比去年增加18.4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前一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任务,本年度有因公出访任务,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增加0万元,比去年增加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无公务车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1.06万元,比去年减少1.16万元,下降15.47%,主要是公务接待活动较前一年有所下降。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46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2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2个,累计1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公杂费、交通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没有安排经费,因此没有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办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到0辆。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6.3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7次,人次126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国内外来宾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82万元,比2017年增加3.71万元,增长28.3 %。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列支由机关运行经费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8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20.78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18.16万元,(3)专用设备0.28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34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对外友好城市业务费等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3%。我部门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共组织对“对外友好城市业务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以上项目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外友好城市业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9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友城工作是双向性的工作,存在不确定因素较多,需进一步做好资金使用的后备预案,确保项目资金的高效运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和各友好城市的沟通交流,完善友城工作方案,保障友城工作经费高效使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单位自评分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目标管理绩效(10分)

目标设定情况(5分)

依据的充分性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依据充分:2分;较充分:1-1.5分;不够充分:0-1分;无依据:0分

2

2

目标的明确度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

明确:1分;不够明确:0分

1

1

目标的合理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和有效性等。

合理:1分;较合理:0.5分;不合理:0分

1

1

目标的细化

项目资金是否进行细化。

细化:1分;未细化:0分

1

1

年度目标完成程度(5分)

年度目标完成率

年度目标完成率=实际完成数÷预定年度目标数×100%。

完成计划95%以上:2分;完成90%-95%:1.5分;完成85%-90%:1分;完成80%-85%:0.5分;完成80%以下:0分

2

2

年度目标完成的及时性

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年度目标是否如期完成。

按时完成年度目标得2分,延期完成年度目标的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年度目标实现程度

项目资金使用产生的成果是否达到预定的年度目标要求。

达到要求:1分;未达到要求:0分

1

1

项目组织管理绩效(10分)

组织管理水平(10分)

组织实施

是否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是否明确、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审批程序。

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2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2分。

4

4

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项目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1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1分;项目相关资金齐全关及时归档:1分

3

3

质量管理

项目的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是否达到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如无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参照同类或类似行业标准。

达到标准:3分;基本达到:2;未达到标准:0分

3

3

项目预算管理绩效(15分)

资金落实情况(5分)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

年度内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含配套资金到位率。

到位率100%:3分;到位率90-99%:2分;到位率80-89%:1.5分;到位率70-79%:1分;到位率70%以下:0分

3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2

2

支出情况(10分)

支出的相符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支出调整是否合理。

支出与预算批复相符,支出调整合理:1分;基本相符:0.5-1分;有较多不符合现象:0-0.5分

1

1

财政资金使用率

财政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财政资金的金额/财政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

财政资金使用率90%以上:4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4

3

支出的合规性

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

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等:1分;基本符合:0.5-1分;有违反现象:0-0.5分

1

1

支出的及时性

相关支出是否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

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2分,未及时结算但不影响项目实施:1.5分,未及时结算并影响项目实施:0-1分

2

2

预算执行序时进度

各项支出执行情况与预算执行时间进度的相符程度。

各项支出与预算相符程度较高(上下浮动10%以内):1.5-2分;一般(上下浮动10-20%):1-1.5分;较差:(上下浮动20%以上):0-1分

2

2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项目支出的会计核算是否真实、准确和规范。

真实:1分;不够真实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会计资料的完整性

相关会计资料是否完整。

会计资料(凭证、账册、报表)完整:2分;不够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会计信息的及时性

已完成项目是否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会计业务及时确认、计量和上报:1分;不够及时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

1

共性指标(45分)

项目财务管理绩效(10分)

会计信息质量(6分)

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项目支出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分项目核算,核算是否准确。

支出分项目准确核算:2分;支出分项目核算,但不够准确:1分;支出未分项目核算:0分

2

2

财务管理状况(4分)

财务制度的健全性

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是否完整、合规;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

相关制度健全:2分;不够健全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财务管理的有效性

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或工程预算审核),资金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

财务、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等制度严格有效执行:2分;不够严格有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2

个性指标(55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8)

友好城市发展数量和总量在全区前列。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数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数量指标:8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8

8

质量指标(8)

友好城市的务实合作交流稳步推进。 

是否达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确定的质量指标。

达到预定的质量指标:4分;达不到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全年外事工作中友好城市工作任务完成率

当年项目是否按计划内容及要求完成。

完成率100%:4分;完成率≧90%:3分;完成率≧85%:2分;≦80%:0

4

4

时效指标(6分)

全年友城工作任务完成及时率

项目是否及时完成。

按计划规定的时间完成:3分;每推迟一个月扣0.5分,扣完为止。

3

3

预算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单位资金实际支出/预算额度*100%。

6月、9月和12月的支出进度是否达到时序支出进度。

6月、9月和12月支出进度达到45%、65%、90%的时序支出进度的,分别得1分、1分和2分。若低于时序支出进度的,以“实际支出进度/时序支出进度*分值”计算得分。

3

3

成本指标(8分)

资金投入

是否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

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资金4分;未按批复预算支出项目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4

4

成本控制率=项目资金实际使用额/预算额度*100%。

成本是否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

成本控制在批复预算范围内:4分;每超出1%扣1分扣完为止。

4

4

效益指标(2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完成全年友城工作任务,推动全市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经济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全市外事工作,推动友城双方务实合作。 

社会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 分,扣完为止。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全年友好城市工作稳步推进。 

生态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成年初预设绩效任务,推动友城工作良好发展。 

可持续影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

达到预期绩效目标:5分;一项未达到扣2分,扣完为止。

5

5

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5分)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受益群众对项目建设是否满意。

满意度达≥90%得5分,每减少5%扣1分,扣完为止。

5

5

 

总分

       

100

99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