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职工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2)按照“党要管党”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指导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以及党务干部、科级以下干部的党务、理论培训工作。
(3)协助市委抓好市直属机关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指导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定期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市委反映市直属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
(4)领导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配合党组和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向市委反映市直属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情况。
(5)审批市直属机关党组织和考核、任免市直属机关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正副书记及委员;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6)领导市直属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党的纪律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审议处理科级以下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
(7)加强与自治区、各市及外省直属机关工委的联系,互通情况,交流信息。负责对市属各县(市、区)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的联系和指导。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单位性质:党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2.机构设置情况:市直属机关工委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科、宣传科和市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机构)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工委机构编制为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1人。现在职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1人,合同工人员2人,退休干部12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理论武装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的各项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落到基层。
早部署早安排,谋划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抓好责任制考评和述职评议,推进基层党建“书记抓”工程,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过硬。
3.扎实开展“两范一提高”活动固本强基,推动支部建设规范化:一是组织设置规范化,二是组织阵地建设规范化,三是组织生活规范化。四是组织保障运行规范化。强化引领,党员亮岗践诺示范化:一是亮身份践承诺,增强党员先锋意识。二是深入开展“争当八桂先锋”系列党建主题活动。三是强化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培训,提高党务干部队伍素质能力。
4.从严抓实党建日常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和党费管理工作,开展党内帮扶和慰问活动。
5.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落实中央八项精神,强化教育监督检查。从严查办案件。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表1-9)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96.29万元,比上年减少42.64万元,下降17.85%。
1.财政拨款收入196.2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42.63万元,下降17.84%,主要是退休人员的退休金由社保局就机关养老科统一发放,所以经费减少。
2.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3.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4.其他收入0.02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100%,主要是银行利息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同比无变化。
(二)支出总计196.29万元。比上年减少42.64万元,下降17.85%。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156.59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直属机关工委的共产党事务支出。比上年减少57.59万元,下降26.89%,主要是由于退休人员的工资由社保局机关养老科发放,所以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02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机关工委本级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比上年增加7.1万元,增长144%,主要是今年养老保险计缴基数翻倍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5.98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直属机关工委本级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行政单位人员医疗费用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1.53万元,下降20.37%,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万元:主要用于梧州市直属机关工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减少2.03万元,下降12.66%,主要是本年度新增一名退休人员。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6.年末结转和结余7.7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4.18万元,增长118.75%,主要因为应缴款未缴。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8.58万元,比上年减少49.10万元,下降20.66%。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110.29万元,比上年减少10.32万元,下降8.77%;商品服务支出27.36万元,比上年增加11.12万元,增长446%;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5.46万元,比上年减少54.79万元,下降54.83%;其他资本性支出5.47万元,比上年(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示)。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166.08万元,项目支出22.5万元。
1.行政运行156.59万元,主要用于市直属机关工委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商品服务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2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市直属机关工委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3.行政单位医疗5.98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市直属机关工委单位职工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
4.住房公积金14万元,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市直属机关工委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7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08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49万元,下降22.78%,主要是从今年起我委退休职工的养老金由社保局统一发放,不在本单位发放。
其中:人员经费152.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61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会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22万元,比去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是因为没有产生接待费用,其中,因公出国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我委没有因公出国经费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我委没有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我委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去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没有产生接待费用。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直属机关工委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同比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万元,比2016年增加11.11万元,增长446%。主要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用(车补),所以造成大幅度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68.84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32.96万元,(3)专用设备27.23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2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8.45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组织对四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 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其中:党建示范点工作:为了保障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的开展,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对96个基层党组织进行专项摸底调查,30个党建示范点通过年度目标考评评定为“好”,30个党建示范点100%通过验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国共产党梧州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