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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7-27 16:07:06 来源 : 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 浏览 : 4

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九三学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下设6个基层支社,至2017年末共有社员165名。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现阶段的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秉承九三学社爱国、民主、科学的优良传统,全面加强参政党建设,不断提高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水平,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科技界的优势,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加快梧州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党政机关性质,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预算管理单位。九三学社梧州市委2017年的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只有九三学社梧州市委机关1个单位,无下属单位。纳入九三学社梧州市委2017年部门决算的2个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组织宣传科。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九三学社梧州市委2017年现有编制数4名,其中行政编制数4名,处级领导职数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非领导职数1名。

2017年我委机关实有在编在职人员4人,退休人员4人,另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工作人员1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召开主委会、常委会、全委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各支社结合组织生活,发挥支社特色,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二是扎实推进组织建设配合九三学社广西区委换届,认真开展社区委委员、代表候选人推选工作。培养举荐人才,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推荐优秀社员,建立和完善后备干部队伍人才库,有计划、分层次地安排后备干部学习培训,通过推荐挂职,使他们在实践中得到锻炼提高。全年发展新社员10人增强组织活力。三是坚实履行参政党职能参与民主协商,服务发展大局。积极参政议政,每季度参与协商座谈会。政协梧州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社市委和担任政协委员的我市社员积极建言献策,共提交集体提案3件、个人提案7件、委员联名提案2件、建议2件。四是以脱贫攻坚为重点,切实做好社会服务,每季度到定点扶贫村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并在春节、六一、中秋等重要节日送上慰问及油米等生活用品。结合29届“国际科学与和平周”暨“卫生、科技、法律”三下乡活动开展社会服务

第二部分:(局、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预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1.73万元,比上年减少9.46万元,下降10.37%。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9.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减少10.41万元,下降11.62%,主要是2017年没有换届经费支出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1.1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银行利息收入、区委转入参政议政区市联合调研课题经费、市委统战部的调研补助费等,比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九三学社区委和市委统战部拨入调研补助费。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1.3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0.77万元,增长133%,主要是增加了九三学社区委拨入调研补助费

(二)支出总计81.73万元。比上年减少9.46万元,下降10.37%。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69.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办公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和购买办公设备、课题调研等支出。比上年减少13.71万元,下降16.4%,主要是2017年没有换届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比上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5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医保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4.85万元:主要用于九三学社梧州市委本级按国家规定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比上年增加4.06万元,增长513%,主要是在职职工全面缴纳养老保险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4.1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长16.95%,主要是工资增长后计算的住房公积金基准提高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97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0.38万元,下降28.1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盘活历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九三学社梧州市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7万元,比上年减少9.07万元,下降10.1%。按支出经济分类看,工资福利支出49.9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3万元,增长28.03%;商品服务支出21.98万元,比上年减少2.63万元,下降10.67%;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5万元,比上年减少13.79万元,下降64.32%其他资本性支出11.92万元,比上年增加7.45万元,增长167%。按支出性质看,基本支出55.37万元,项目支出25.4万元。

1.行政运行64.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4.48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聘用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物业管理费、购买办公设备、课题调研等支出。

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会务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用于支付机关在职职工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4.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5.住房公积金支出4.1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同比去年持平,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2万元,比上年减少5.4万元,下降9.13%,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在人社局发放,不再由财政开支的原因。

其中:人员经费4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救济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物业管理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03万元,比去年减少0.23万元,下降15%,主要是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严审核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去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与去年持平;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去年下降0.2万元,下降100%,原因是2016年初公务用车已经拍卖,2017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预算减少0.03万元,比去年减少0.03万元,下降2.26%,主要原因是我委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从严审核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九三学社梧州市委会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九三学社梧州市委员会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1.3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2次,98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来梧检查指导工作、检查调研、交流学习的上级社组织领导、兄弟省、市社组织领导成员等,以及社市委到基层调研和开展社内活动所需费用。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7万元,比2016年增加0.4万元,增长7.89%。主要原因是:2017年党派大楼的物业公司物业费用升价,公共分摊费用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原值合计21.35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2)通用设备17.25万元,(3)专用设备0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5)图书档案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4.1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5.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31.45%。绩效评价结果显示,项目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顺利完成年初预算要求,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参政调研费项目开展专题调研2个,根据调研形成2份调研报告提交九三学社广西区委和中共梧州市委统战部,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提交市政协提案,共提交集体提案2件,督促组织担任政协委员的社员提交个人提案或建议10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参政议政:反映为参政议政进行调研等方面的支出,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用于保障机构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服务款一般行政事务管理(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用于支付机关在职职工的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根据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