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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 : 2018-07-27 15:27:56 来源 : 梧州市粮食局 浏览 : 5

梧州市粮食局


2017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梧州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梧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梧州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梧州市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发展规划和粮食直补订单收购挂钩的收储安排、动用我市储备粮的建议。

(二)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

(三)研究提出我市储备粮的规模和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我市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

(四)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推动开展绿色储粮、科学储粮和实施“放心粮油”工程,负责粮食市场监督管理,编制全市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和维修改造规划;

(五)严格执行军粮供应政策,承担本区域内的军粮供应任务。

(六)负责全市行业的粮油产品质量、卫生实行监督检测。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由梧州市粮食局本级及二层机构(梧州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梧州市粮食局粮油监督检测站)三个单位汇总构成。

(一)梧州市粮食局本级情况

根据梧政办发[2010]272号文件规定,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增挂市粮食局牌子,属行政机关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二)所属二层机构情况

1、梧州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属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2、梧州市粮食局粮油监督检测站,属全额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

三、编制现状、人员构成

(一)局本级情况

梧州市粮食局行政编制11名(其中:正局长1、副局长2人)现实有在职人数共 11人,离退休32人(含离休0名)。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调控科、监督检查科、政策法规科。

(二)所属二层机构情况

1、梧州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事业编制2人,现实有在职人数1人;退休1人。

2、梧州市粮食局粮油监督检测站事业编制5人,现实有在职人数3人;退休0人。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粮食收储购销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圆满完成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任务。全市完成直补订单粮食收购15400, (其中苍梧县3400吨,藤县12000吨),占年度收购计划的100%,考核任务的105.48 %,比上年增加数量600吨,增长4.1%,全区排第四名,藤县整整提前了一个多月就完成了收购任务,而我市的工作成绩也在北海全区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得到区局表扬。二是粮食购销数量增加。全市总销售粮食8.6万吨,国有(控股)粮食经营企业和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者、转化用粮企业总购进粮食约32.7万吨, 比去年增加30.4%;转化用粮20.2万吨,比去年增加32.4%。全市粮食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三是完成储备粮轮换计划,全市轮入储备粮20293.646吨、轮出20293.646吨,确保了储备粮常储常新,有力保障了市场粮食供应。

(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2017年是开展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第二年,考核内容由原全部项目列入绩效考核改为部分列入绩效考核。尽管地方绩效考核的方式方法在不断的探索改变,但是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依然是放在第一位。2017年我局继续认真落实各项指标要求,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做好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组办公室的工作,圆满完成自治区的考核任务和对各县(市)的考核工作,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在绩效考核中,我市在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直补订单粮收购、市县级应急储备、科学储粮方面均得到了加分,合计加分0.51分。

(三)强化地方粮食监管,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一是4月至5月,我市各级粮食部门按照“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查必彻底”的原则,对梧州市(含三县一市)辖区内26个粮食库点、182间粮食仓房的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库存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同时对政策性商品粮库存一并进行了检查。累计检查地方储备粮109237吨,商品粮54吨。经检查,我市库存粮食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储存安全。二是先后对我市放心粮油经营店进行多次检查,加强监管,规范经营,热情服务,进一步满足了居民对放心粮油的需求。我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农发行、食药监局、工商局、物价局、质监局等八个部门,对梧州国家粮食储备库、梧州塘源国家粮食储备库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以及创新检查方式与贺州市粮食局联合开展跨区域粮食库存检查,并就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我市粮食安全。同时加强对存在问题整改的跟踪问效,确保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取得实效。四是加强对库存粮油质量监管。按时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库存环节、收获环节共32份送检任务,基本覆盖了全市各级储备粮库。

(四)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一是2017年,各县(市)继续推动粮食仓储库的建设。其中广西梧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累计投资830万元,完成202122号仓建设;苍梧县直属粮库投资4600万元的2.6万吨稻谷仓容库,累计完成投资3161万元。藤县直属粮库搬迁项目预算6000万元,完成总投资约4500万元,已完成总体进度的约70%。岑溪市62万元建一座600吨仓库已于201710完工门验储备粮中心11号仓,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蒙山县粮食储备中心库投资额4600万元,已累计完成投资2618万元,建设的1.54万吨仓容的散装平房仓5栋,已于20179月工程验收并交付使用。二是“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按自治区粮食局的统一部署安排,现已完成项目招标及签订合同工作,相关建设工作正在进行。三是加快推进市粮油监督检测站项目建设采购的230万元检验检测设备已于2017年上半年到位,等待安装调试。粮油监督检测站新站实验楼建设获市财政局同意安排配套资金用于业务用房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办理前期工作,预计上半年可开工建设。另外,20179月份,我局粮油监督监测站和岑溪市粮食监检站分别获得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100万元和150万元,将更加有利于推进我市粮食质检体系建设。

(五)争取财政性资金支持成效明显。全市粮食部门2017年争取到财政性资金2241.6万元,其中:提前下达2017年“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预算260万;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资金345.6万元;粮食订单直补经费21万元;粮食仓储和物流项目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1100万元;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及优质粮食工程资金465万元;“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升级中央补助资金50万元。

(六)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效益保持平稳。国有粮食企业利税总额199万元,比去年增加0.5万元,增幅0.3%,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利税总额195.2万元,为年任务的976%。全市国有粮食企业利润总额162.53万元,其中:苍梧亏损25.92万元,岑溪盈利17.82万元,藤县盈利114.51万元,蒙山盈利43.79万元,梧州国家粮食储备库盈利3.81万元,梧州塘源国家粮食储备库盈利15.40万元,万秀综合粮所盈利0.03万元、白云粮所亏损1.12万元、龙圩粮所盈利2.03万元。藤县继续为盈利第一大户,蒙山、梧州粮食储备库、龙圩粮所等库盈利均有大幅增加,进一步增强了粮食企业的发展后劲。

(七)扎实推进我市粮食系统法治粮食建设一是努力推进我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及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二是扎实做好编制和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工作,规范粮食部门的职责权限,不断优化市粮食系统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三进一步推进我市粮食系统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创新粮食流通管理方式,规范粮食市场执法行为,并结合我局“权责清单”运行情况,做好我市粮食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四是全面推行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八)深入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稳定。一是与各直属企业签订了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责任,并要求各企业也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各县(市)粮食局及直属各粮食企业,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安全隐患并要求抓好整改。三是抓好防汛各项工作的落实,把任务具体化,规范化,明确到各科室和各责任人。四是扎实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认真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和整改工作,经自查检查和抽查,共发现问题8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及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和粮食应急供应演练,增强我市粮食系统应对应急事故处置能力。

(九)做好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调研及前期基础性工作一是主动到广东罗定市和贵港平南县学习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先进经验,并以抓好梧州国家粮食储备库与平南县华新米业有限公司应急大米加工生产线合作为契机,积极谋划我市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相关工作。二是促成我市应急成品粮加工生产线与龙头企业的合作共赢。由于主客观等多重因素影响,我市应急成品粮加工生产线每年最多只加工生产四次应急大米共计约3300吨的稻谷,其余时间设备都是停产闲置,生产线的利用率非常低,亏损严重。现以租赁应急成品粮加工线的方式与平南华新米业有限公司开展合作,不但盘活了粮库应急成品粮的加工生产线,提高生产线的利用率,确保了我市在应对应急需要时,能派上用场,而且使加工生产线设备产生了效益,推动我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我市粮食产业化经济。

 

 

第二部分:梧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公开报表作为附件挂在报告尾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梧州市粮食局2017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726.87万元。比上年增加344.48万元,增长90.09%。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83.29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比上年增加108.36万元,增长28.91%,主要是今年新增2016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229.837万元。

2.事业收入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3.经营收入0 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4.其他收入239.8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比上年增加233.41 万元,增长3653%,主要是市粮食局将收到市本财政拨入的2016年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资金229.837万元转拨到二层机构(市粮食局粮油监督检测站),作“其他收入”处理。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6.上年结转和结余3.78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我局本年没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比上年增加2.71万元,增长253.28%,主要是2016年结余未缴交社会养老保险。

(二)支出总计726.87万元,比上年增加344.48万元,增长90.09%。包括: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30万元:主要用于市粮食局缴交养老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2.30 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纳入预算。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减少0.24 万元,下降3.13%,主要是本年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232.83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29.837万元和直补订单工作经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232.83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去年没有该项目补助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5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长12.03%,主要是本年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43.63万元: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127.02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3万元;(3)事业运行258.07万元;(4)新增财务挂账利息35.27万元;4)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24万元。比上年增加86.69 万元,增长24.29%,主要是增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229.837万元

6.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7.年末结转和结余6.1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增加1.34 万元,增长27.80%主要是粮食安全质检工作安排在年底进行,上级拨入调查工作经费年底无法及时列支。

二、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粮食局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87.07万元。比上年增加115.89万元,增长31.23%。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57.12万元,比上年增加5.72万元,增长3.78%,主要是本年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商品服务支出298.27万元,比上年增加249.63万元,增长513%主要是增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68万元,比上年减少139.46万元,下降81.49%,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代发,不列入单位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按支出性质功能分类,基本支出482.07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30万元:主要用于市粮食局缴交养老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2.30 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纳入预算,本年缴交同比增加22.30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4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比上年减少0.24 万元,下降3.13%,主要是本年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3、农林水支出232.83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央基建投资资金229.837万元和直补订单工作经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232.83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去年没有该项目补助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14.5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比上年增加1.56万元,增长12.04%,主要是本年人员变动及缴费基数调整。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09.99万元:主要用于(1)行政运行123.42万元;(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3万元;(3)事业运行28.04万元;(4)其他粮油事务支出3.24万元;(5)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35.26万元。比上年减少140.56 万元,下降40.10%,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由社保代发,不列入单位预算;以及同比减少放心粮油工程开支.

三、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梧州市粮食局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2.07万元,比上年增加110.89 万元,增长29.88%,主要是增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

其中:人员经费188.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9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8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年初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4%;与上年比,减少0.22万元,下降31.43%,主要是去年2月进行了车改,无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和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与年初预算对比,无增减变化,比去年减少0.22万元,下降100%,减少原因是行政单位实行了车改。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 与年初预算比,减少0.02万元,下降4%,与上年比无增减变化。支出具体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市粮食局机关、2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 0 个,累计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主要购置车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市粮食局机关、2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 万元,平均每辆0 万元。

(三) 公务接待费支出0.4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6个批次, 62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主要用于对上级部门公务接待。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15万元,比2016年增加252.56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增加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支出229.837万元和增加粮食财务挂账利息补贴35.2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截至20171231日,资产原值合计 128.01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7.44万元,(2)通用设备16.94万元,(3)专用设备2.87万元,(4)文物和陈列品0 万元,(5)图书档案 0万元,(6)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0.76 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单位共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效果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其中:

   12017年度粮食监督检查工作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监督检查、粮油库存检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等,保障我市粮食安全、市场稳定和维护种粮农民的利益。

 

                           第四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粮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粮食部门为确保国家储备粮安全和有效供给,促进粮食部门监督检查能力的提高,维护我市粮食收购市场秩序,保障粮食收购任务按质、按量落实到位等而用于粮食收购市场、粮食库存检查、粮食出入库检查、军粮供应检查等专项业务业务的开支。

 

附件梧州市粮食局2017年部门决算报表公开共九个

 

                           梧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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